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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的兄弟姐妹们之间需要互相扶养吗?
来源:芜湖市民政局
回复时间:2025-04-30 17:55
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承办单位: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咨询电话:
0553-3813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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