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有哪些要求?
来源:芜湖市应急管理局回复时间:2025-04-22 1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章第十九条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承办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咨询电话:0553-3882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