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公积金政策调整!4月1日起执行

发布时间:2025-04-01 08:05信息来源: 大江资讯阅读次数:编辑:侍文超 字体:【  
3月31日下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如下: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将二次贷款购买我市新建商品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房屋总价的20%。


二、继续扩大购买新建商品房提取范围。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的,本人及配偶提取资金不足的,直系亲属(含子女、双方父母)可申请购房首付款提取和每年还贷提取。


三、本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以购房网签备案合同签订日期为认定标准,有效期3年。此前相关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简明问答

问:原二次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是多少?


答:此次政策是将原二次贷款购买我市新建商品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 30%”调整为“不低于房屋总价的 20%”。


问:二次贷款购买二手房,首付款比例是否有变化?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款政策此次未作调整。


问: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的,本人及配偶提取资金不足的,直系亲属(含子女、双方父母)可申请购房首付款提取和每年还贷提取,金额如何计算?


答:1.购房提取:全款购房的购房人(本人及配偶,下同)提取金额不足购房款的,直系亲属(含子女、双方父母,下同)可同时申请一次购房提取。购房人及直系亲属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款;贷款购房的购房人提取金额不足购房首付款的,直系亲属可同时申请一次购房提取,购房人及直系亲属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首付款。


2.每年还贷提取:贷款购买此套住房的,购房人在每个还贷年度(12个月)内提取金额少于还贷金额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一次还贷提取。一个还贷年度内,购房人及直系亲属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此套住房实际还贷金额。


问:去年买的新建商品房,能享受这个政策吗?


答:此通知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执行。购买我市新建商品房且购房网签备案合同签订日期为 2025 年 4 月 1 日(含)之后,执行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