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工作方案
芜湖市正处于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的关键时期,为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提升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拓宽社会投资渠道、合理扩大有效投资以及降低政府债务风险、降低企业负债水平,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现结合芜湖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积极开展盘活存量资产工作
(一)明确存量资产的范围。交通领域,铁路、公路、港口领域存量项目,站场闲置房产资源;水利领域,具有经营性收入或水生态产品价值的水利水电资产,河库疏浚、抽水蓄能电站等工程建设产生的砂石;市政及住房保障领域,污水垃圾处理、供水供热供气等资产,老旧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城市低效商务楼宇,闲置低效国有住宅;空间和设施资源领域,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厂房、建筑屋顶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文化、体育、养老、教育、商业等其他设施资源。可用于非营利性托育机构的公共服务设施、闲置校舍等资源。可与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实现融合发展的旅游存量资产。能源与生态领域,可再生能源项目,战略性、枢纽性较强,但尚未充分利用的码头、货场改建为煤炭储备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项目。新型基础设施领域,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宽带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仓储物流领域,老旧仓储设施、冷链物流设施,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园区。产业园区,园区研发平台、工业厂房、创业孵化器等。低效土地,纳入工业低效土地处置清单,且符合规划要求、产权关系清晰、无债务纠纷等具备转让条件的土地。
(二)分领域推进盘活存量资产。针对不同类型存量资产的特点,重点围绕交通、水利、市政等领域,全面梳理各地区各行业存量资产情况,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牵头开展本领域存量资产盘活工作。
(三)合理选择存量资产盘活方式。支持运用专业化整合、资产证券化、兼并重组、产权转让等手段,盘活扩增国有存量资产。鼓励通过产权交易、促进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挖掘闲置低效资产价值等方式,推动存量资产规范高效交易、盘活城市老旧资产资源、推进闲置低效资产改造转型。各推进组和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常态化发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24〕1014号)要求,全方位梳理符合条件的项目,逐项核查各领域符合条件的存量基础设施项目基本条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认真编制申报材料,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呈现项目情况,切实担负起项目申报责任。
(四)加强引导做好回收资金使用。用好回收资金增加有效投资,加强对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的管理,鼓励以资本金注入方式将回收资金用于具有收益的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回收资金对扩大投资的撬动作用。引导回收资金加大对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民生补短板等领域投入力度,优先投入在建项目或符合相关规划和生态环保要求、前期工作成熟的项目。
(五)摸清摸透全市存量资产底数。按照存量资产权属关系,对照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任务分解表,各推进组及各县市区、开发区全面梳理存量资产情况,汇总筛选出具备盘活条件的项目,建立盘活存量资产工作清单,实行清单化闭环管理。
(六)分类制定盘活存量资产工作方案。各推进组结合芜湖市实际和行业领域特点,分领域制定本行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标准、目标、路径、政策及措施,为工作开展提供参考依据。鼓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各行业领域的标准、政策,因地制宜研究属地落实举措。
二、加大力度做好组织保障
建立芜湖市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工作协调机制,围绕十二大重点领域,下设工作推进组,组长由各领域分管副市长担任,各牵头单位负责日常工作。各工作推进组负责市本级存量资产清理盘活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存量资产清理盘活工作,全面统计、分析并汇总全市本领域存量资产情况,研究制定本领域存量资产清理盘活模式并制定市本级存量资产盘活实施方案,并抓好工作落实。
三、持续强化完善工作机制
(一)会商调度机制。各推进组通过定期会商、事项转办单等形式加强信息沟通和政策衔接,针对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二)分级激励机制。工作机制每季度对各推进组和各县市区、开发区盘活存量资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调度。每年对存量资产盘活工作整体开展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开发区分三档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一档100万元、二档50万元、三档30万元)。
(三)宣传培训机制。各推进组和各县市区、开发区针对本领域、本地区存量资产情况,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帮助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掌握相关政策法规、管理要求,熟悉操作规则和业务流程,不断提升各方参与的意愿和能力。其中操作规范、成效明显,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做法的项目,要加大典型经验总结宣传力度,择优纳入全市“双招双引”重点项目集体调研,并向上推荐争取纳入国家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