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贴900元“小电驴”以旧换新细则来了
日前,安徽省商务厅发布《2025年安徽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个人消费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30%予以“立购立减”补贴,消费者最高可补贴900元。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3月13日,芜湖2025年度国标电动自行车国补政策将在镜湖区和无为市试运行,消费者可通过云闪付平台报名参加活动,并查看参与活动店铺,从而享受优惠补贴。
据悉,此次活动对个人消费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30%予以“立购立减”补贴。其中,换购锂离子蓄电池新车的,最高补贴700元;换购铅酸蓄电池新车的,最高补贴900元。每位消费者可享受1次补贴。
根据《细则》,用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个人消费者交售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应含有蓄电池。参加以旧换新活动获得的购新补贴不包含旧车售卖金额,旧车售卖价格由回收企业或回收的销售门店与消费者自行协商确定。活动鼓励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与生产企业、回收企业、金融机构等联合开展以旧换新,对消费者给予叠加优惠。
在具体操作流程上,个人消费者需要在省服务平台(或与省服务平台实现对接的其他平台)报名,报名成功后前往参与商户交售旧车、购买新车,于支付环节按规定标准享受政府补贴。交售旧车时,消费者要提供个人身份证件、旧车行驶证或合法来源承诺书等资料。参与商户需核对信息,并将旧车、新车相关信息上传至省服务平台。如消费者发生退货情形时,商户应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并按活动有关要求将财政补贴资金退回指定的财政账户。销售发票需开具给个人消费者,并详细列明新车品牌型号、政府补贴等信息。
《细则》要求,参与商户应做到补贴商品明码标价、注明政府补贴优惠,公开老旧电动自行车回收价格和去向;公开承诺做到不先涨价再补贴,参与以旧换新补贴车型的销售价格不高于前1个月内同款产品的平均成交价格,特殊情况须报经属地市级有关部门同意;承诺不伪造冒用证书,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捆绑、搭售,不拆分发票、虚开发票、凑单开票以及“退货不退补”“一车多卖”,不以任何形式骗取套取补贴资金,不非法拆解回收的旧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