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水文管理办法》文字解读

发布时间:2025-01-24 11:08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张明珠 字体:【  

2025120,芜湖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了《芜湖市水文管理办法》(芜政〔20257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531日起施行。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国家和省先后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安徽省水文条例》,使水文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但上述条例从全国、全省角度出发,对全局性的问题关心较多,其内容对水文管理的规定一般都比较原则化。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水文条例,迫切需要结合芜湖市水文工作实际制定一部操作性较强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规范我市水文管理工作。同时,江苏、山东等省的地级市也先后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有力推动了水文事业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芜湖市水文管理,切实发挥水文在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结合我市水文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水文事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事业,芜湖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办法》制定工作,将《办法》列入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由芜湖水文水资源局具体承办。

(一)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芜湖市河流纵横、河网密布,水文测站点多、分布范围广、管理难度大,水文情势复杂。多年来,水文工作为我市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等提供了大量的公益性服务。随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推进,对水文管理工作提出更高要求,迫切需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水文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二)推动我市水文管理的现实需要。十四五时期是芜湖加快高质量发展、实现争先进位的关键时期。《安徽省水文条例》于201111日起施行,全国较发达省份的地市也陆续出台水文管理办法,我市现无政府层面涉及水文管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水文管理法律法规,迫切需要结合芜湖市水文工作实际制定一部操作性较强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规范我市水文管理工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

1202418日,芜湖水文水资源局成立领导小组和编制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办法》的编制工作。编制组充分收集调研先进经验做法,结合实际情况,315日完成《办法》草案编制。

22024323日,安徽省水文局将持续推进市级水文立法工作纳入《省水文局2024年重点工作计划》,要求芜湖年底前出台市级水文管理办法。

32024411日,芜湖水文水资源局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办法》草案逐条审定,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

12024515日,芜湖水文水资源局向12相关单位函件征求意见。

22024712812日,芜湖水文水资源局在芜湖市水务局官网公开征求意见。

32024114118日,市司法局书面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单位意见。

(三)专家论证

20241013日,芜湖水文水资源局通过芜湖市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智库平台抽取5位专家开展线下咨询论证工作会,编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四)审查评估

12024523日,安徽省水文局在合肥组织《办法》讨论会,省水文局主要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对《办法》内容逐条审查,完成《办法》内部审定。

22024823,安徽省水文局站网监测处对《办法》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内部合法性审查意见。

32024914日,芜湖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邀请专家对《办法》进行健康评估,编制组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420241014日,芜湖水文水资源局委托第三方对《办法》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为风险等级低风险可以实施,并向芜湖市政法委备案。

52024125日,市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五)常务会审议

2025116日,经市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工作目标

  加强水文管理,规范水文工作,发展水文事业,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水文事业在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五、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三十四重点围绕水文规划与站网建设、水文监测与情报预报、水文资料汇交与使用管理、水文设施与监测环境保护四个方面进行了具体规范

(一)明确水文规划和水文测站建设的具体要求。明确要求市水文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需要报市人民政府和省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时规定水文站网规划统一纳入水文事业发展规划当中。明确水文站的建设应当纳入基本建设计划,同时明确水文测站的分级管理、建设管理经费来源,详细规定了需要设立专用水文测站的七种主要情形。规定有需要的专用水文测站应按程序升级并纳入国家基本水文测站管理。

(二)明确水文监测与情报预报的具体要求。明确各级政府应当加强水文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要求各项水文活动应按照相应技术标准和规范规程执行,不得漏报、迟报、错报、瞒报水文监测数据。要求市级水文机构要加强水文巡测和应急监测提高应急公共服务水平。明确水文情报预报实行向社会统一发布制度,对可以发布水文情报预报的机构进一步明确。

(三)明确水文资料汇交与使用管理的具体要求。明确三种类型水文监测资料的汇交机构和时限要求,详细规定了需要进行汇交的六种水文监测资料种类。同时要求市水文机构在各项水文资料汇交后,建立统一的水文数据库,向公众提供查询服务。

(四)明确水文设施与监测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水文监测设施,要求未经批准不得迁移国家基本水文测站,需要迁移的应按照相应程序进行报批。细化明确水文测验河段、湖泊和水库水文监测站点、测验设施、水文观测场的保护范围,并要求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划定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对在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的五类禁止行为情况进行明确,同时要求涉水工程应当避免影响水文监测环境,有影响的应征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六、创新举措

(一)《办法》是我省首批市级水文管理地方规范性文件。全国较发达省份陆续出台地市水文管理办法,有效保障地区水文发展。芜湖市河网密布、水系发达,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水文提供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文明建设支撑。本《办法》全省首批制定实施的地方规范性文件

(二)《办法》进一步细化完善了责任义务。《办法》细化和完善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我市水文事业发展中的职责和义务有助于各级政府和部门在谋划经济建设规划的同时将水文事业发展纳入其中,助力水文事业蓬勃发展。

(三)《办法》加强了水文资料汇交和使用的管理要求。《办法》对需要汇交的水文资料进行统一规定,同时对于数据库建设和水文资料使用方面做了明确要求,如我市辖区所有水文监测资料全部汇交至市水文机构,有利于建设统一的水文数据库为社会提供全面的数据使用服务。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政府职责,加强经费保障。明确各级政府水文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由本级政府根据需要统筹做好经费保障

(二)明确部门职责,加强管理保障。确各相关部门在水文事业发展和管理过程中的职责和要求,统筹推进水情、雨情、旱情信息监测和洪水预警预报等水文系统现代化建设,加强建设过程中的管理保障 

  八、解读机关

解读单位:安徽省芜湖水文水资源局站网测验科

解读人:刘孟林

政策咨询电话:0553-223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