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爱国卫生条例》颁布实施相关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8日 发布地点:市政府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芜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持人:市爱卫办负责人郭桂根 发布人:市爱卫会专职副主任邵翔、市卫健委科教科四级调研员杨乃川、市疾控中心副主任王斐
发布人:市爱卫会专职副主任邵翔
各位来宾、媒体朋友们,上午好!
为适应新形势下爱国卫生工作需要,建立和规范爱国卫生工作长效机制,2024年8月14日,我市颁布了《芜湖市爱国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下面,我就《条例》制定情况、主要内容、特征意义及贯彻实施作简要介绍。
一、制定情况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和爱国卫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爱国卫生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芜湖建设,2023年12月,我市启动立法工作。2024年1月,起草了《条例》初稿,并向社会及公众征求意见。2月,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查和立法研询论证,对《条例》内容作了进一步修改。3月、5月,《条例》草案通过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和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第十八次会议审议;6月2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7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予以批准。
二、主要内容
《条例》共有23条内容,主要由基本制度、监督保障、健康教育促进、环境卫生治理、病媒生物防制、吸烟危害控制、法律责任和施行日期八部分组成。
“基本制度”共8条内容,主要明确了《条例》立法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提出了爱国卫生工作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各级政府和其他主体的职责,强调了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监督保障”共1条内容,主要对爱国卫生工作监督管理和投诉举报作出了具体规定。
“健康教育促进”共4条内容,鼓励要求各级政府、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促进,要求各级政府完善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健康素养监测体系,并对全民健身服务作出明确规定。
“环境卫生治理”共5条内容,要求各级政府聚焦重点场所和薄弱环节,全面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规范家畜家禽活体交易和污水处理,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公共厕所改造建设。
“病媒生物防制”共1条内容,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疾控机构职责,并对人员集中场所、病媒生物易孳生场所防制作了规范。
“吸烟危害控制”共1条内容,明确了禁烟场所,并对禁烟场所控烟措施作出了进一步规范。
“法律责任”共2条内容。依据上位法有关规定,明确了法律责任,对违反本条例行为作出处罚规定。
“施行日期”共1条内容,明确《条例》施行日期。
三、特征意义
《条例》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进一步健全了爱国卫生工作机制保障,突出专项问题综合防治,强化监督约束,并紧跟社会进步,回应公众关切,引导和推动市民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有鲜明的时代性和法规的约束性。
(一)健全爱国卫生体制。《条例》明确了我市爱国卫生工作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群防群治等原则,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工作领导,开展健康细胞建设,依法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并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工作经费投入;明确了各级爱卫会、成员单位及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职责;鼓励要求公民保持个人和家庭卫生,养成文明健康生活习惯;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捐赠、资助、志愿服务等方式,支持和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二)推进专项综合防治。《条例》在框架设计上突出了爱国卫生工作重点,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和爱卫工作的难点问题,对健康教育促进、环境卫生治理、病媒生物防制、吸烟危害控制等作出了明确规范和要求。
对公众关注的健康问题,《条例》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完善健康服务制度和健康促进体系,加强公众健康教育和健康素养监测评价,鼓励开放体育场地设施,推进全民健身运动。
同时,聚焦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条例》对重点场所环境整治、动物疫病防控、城乡污水治理、饮用水卫生保障和公共厕所改造等均作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在病媒生物防制方面,《条例》明确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控制为辅的工作机制,要求各级爱卫会和成员单位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病媒生物消杀和孳生地治理等综合防治,各疾控机构负责病媒生物监测,并对人员集中场所、病媒生物易孳生场所防制作出了具体规范。
对于吸烟危害控制,《条例》明确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电梯轿厢内等场所禁止吸烟,对场所内禁烟标识、监督举报和吸烟器具设置及吸烟劝阻等进行了规范。
(三)强化监督约束。《条例》要求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途径,并对投诉举报处理回复和投诉举报人信息保护作了规范要求;鼓励要求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爱卫工作宣传和舆论监督。同时,《条例》明确了法律责任,督促社会成员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单位及个人将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贯彻实施
《条例》颁布以来,我市各县市区、有关部门按照规定要求,进一步健全爱卫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促进,加强推进环境卫生整治,努力创造美丽、健康、宜居的城市环境,助力人民城市建设。
一是体制保障更健全。我市设立了分管市长为主任,市卫生健康委、市城市管理局等33个部门为成员的市爱卫会,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设置市爱卫办,具体负责爱国卫生各项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均建有完善的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共同推动落实爱国卫生工作;同时,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了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绩效考核指标,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二是健康服务更丰富。创新打造健教平台,建成安徽省首家市级健康教育馆,通过场景式互动体验,生动地向公众进行健康教育。同时,建立健全爱卫全媒体传播机制,充分利用公交站台、电视电台、两微一端等,采用宣传标语、网络视频、专题节目等多样形式,全方位开展贴近公众生活的健康教育宣传;大力推进健康科普“五进”活动,积极开展“健康家庭”“健康城镇”“健康体重”“青少年控烟绘画大赛”等活动,丰富完善体育设施,推动设施低收费或免费开放,全面提高公众健康素养。
三是人居环境更优美。各级爱卫机构和成员单位广泛动员群众,全面开展社区、村庄、庭院等大清洁活动,积极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和生活垃圾分类,普查整改包括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拆迁地块等问题758处,建设投放垃圾分类集中点3560余个,建成运行大件垃圾处理中心8座、绿色分拣中心2座,基本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持续推进“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在全省率先开展农村公厕改建120座,创新应用“外盖外扣+内盖内嵌”改厕模式,获国家实用型发明专利;同时,加强推进园林、立体绿化建设,新增绿地面积108.07万平方米,提升绿地面积15.73万平方米,完成绿道17.96公里,立体绿化项目点位25处,面积1.5万平方米;以资源化、生态化和可持续化为导向,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整治,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7.7%,位列全省前列;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升级优化肉类蔬菜追溯管理平台,全面保障食品安全。
四是病媒防制更规范。制定实施病媒生物防制与孳生地调查治理方案,建成市、区、街道、社区四级防制体系,完成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点建设,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和优化防制策略,聚焦防制设施建设与升级,积极发挥达标点引领示范作用,有效提升各重点行业“四害”防制水平;同时,积极开展孳生地调查治理专项培训和工作督导,全年举办市级培训3场,覆盖1000余人次;开展孳生地全面排查整治两轮,督导31次,整改问题611个;治理病媒生物孳生地93591处,集中消杀1310次,有效消除了病媒生物孳生环境,降低病媒生物密度,提升我市宜居水平。
近期我市正在部署开展秋冬季爱国卫生运动,重点强化爱卫宣传和健康教育科普,结合当前季节特点,将流感、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一氧化碳中毒、上呼吸道疾病防控和吸烟有害健康等作为宣传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秋冬季疾病防控知识宣传;加强城乡环境和公共场所卫生治理,聚焦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老旧小区、农贸市场、早夜市等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进行一次集中整治,鼓励引导广大群众和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支持社区环境卫生清洁活动,消除卫生死角和“十乱”现象,努力维护全市良好卫生环境;强化组织领导和病媒生物防制,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通过采取群众运动与专业队伍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做好本辖区及行业内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工作,并结合我市餐饮单位、公共厕所、农贸市场等相关行业病媒防制达标点建设,做好病媒生物防制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实际完善爱国卫生工作机制,为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人民城市不懈努力。希望广大市民和媒体朋友们加强日常监督,积极反映问题和建议。最后,再次感谢媒体朋友对爱国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主持人: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提问。
芜湖日报记者陈旻: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作为爱国卫生工作重要内容,在提升公众健康意识,增强自我保健能力和创造健康环境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请问《条例》中对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有什么具体规定和要求?我市目前在此项工作上面有什么特色做法和成效?
市卫健委科教科四级调研员杨乃川:为全面加强我市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条例》中第三部分设置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专节,共4条内容,要求贯彻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明确政府要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健康素养监测体系;要求鼓励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媒体等要对公众积极开展健康服务和健康教育宣传,倡导合理膳食、科学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健康等文明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单位、医疗机构、学校的健康教育工作内容;同时对全民健身服务作出明确规定,要求政府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鼓励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对公众开放体育场地设施等。
我市近年来高度重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2022年,启动“健康城市健康促进共同体”项目,实施“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建立了健康城市、医防融合、健康促进“三位一体”的综合模式,全方位全周期保障群众健康,提升全民健康素养。一是创新打造健康教育平台。建成了安徽省首家市级健康教育馆,内设公众健康教育区、培训教学区、健康咨询区、医学科技普及展示区等多个互动体验功能区,通过沉浸式、探究式、场景式的互动体验,全面、直观、生动地向全民进行健康教育知识普及、健康学习交流体验、健康技能实操培训等。二是创新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中心联合芜湖传媒中心,共同建设运营了“健康科普矩阵平台”,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杂志、网站、微信矩阵、微博矩阵、抖音矩阵、客户端等全媒体平台,设立近10个健康科普栏目,在全媒体平台上发表健康科普报道百余篇、播出广播电视节目两百余期;同时,市卫生健康委和市疾控中心围绕传染病防治、慢病防治、控烟、合理膳食、职业病防治等主题,开展了健康教育“五进”活动共50余场,开展各类健康有奖答题网络宣传16场,线上互动群众达262988人次。三是创新推动健康促进发展。建立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健康素养巡讲专家库,大力推进健康科普“五进”活动,积极开展世界无烟日、全民营养周、全国高血压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月、芜湖市健康素养巡讲大赛等节日纪念日和“健康家庭”“健康城镇”“健康体重”“青少年控烟绘画大赛”等活动,丰富完善体育设施,推动设施低收费或免费开放,全面提高公众健康素养。
我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2023年我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2.64%,较2022年的29.86%和2021年的28.80%连续提升,已超过《“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的“到2030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的目标;同时,目前全市已建成国家级健康县区3个(弋江区、无为市、繁昌区),在全省处于前列;建成省级健康县区1个(南陵县),在建省级健康县区3个(湾沚区、鸠江区和镜湖区),全市县市区建设率达100%。
安徽经济报记者张传兵:病媒生物防制是爱国卫生工作主要内容之一,也是改善环境卫生、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的需要,可能普通群众对病媒生物还不完全了解,《条例》对单位和个人在病媒生物防制方面的职责是如何规定的?我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有哪些具体举措?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王斐:病媒生物是指能够将病原体从人或者其他动物传播给人的生物,主要是“蚊、蝇、鼠、蟑螂”四类生物,我们统称为“四害”。病媒生物不仅可以通过直接叮咬、污染食物、毁坏建筑物等危害人类正常的生产生活,更可以通过多种途径传播一系列严重传染病,如登革热、疟疾、流行性出血热、流行性乙型脑炎等,病媒生物性传染病是人类共同面临的严峻挑战之一。病媒生物防制从爱国卫生运动诞生初期的“除四害”工作发展至今,一直以来都是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内容。通过对病媒生物的有效控制,可以减少它们对人群的侵扰和经济损失,更可以预防和控制病媒生物性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为做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自家做起。我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行单位责任制,《条例》第十九条也明确规定各级爱卫会应当组织爱卫会成员单位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病媒生物消杀和孳生地治理等活动。对容易孳生病媒生物的重点区域和场所,如住宅小区、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商业综合体、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公园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公共厕所、资源回收站、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垃圾中转站等病媒生物易孳生场所,相应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制度,配备和完善防鼠、防蝇、防蚊、防蟑螂设施,采取以环境治理为重点,物理防制、化学防制和生物防制相结合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措施,调查并治理病媒生物孳生地,控制病媒生物密度。个体工商户应当自觉参加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负责做好其经营场所内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个人应当做好住宅内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积极参与社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
我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具体举措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全市病媒生物防制四级网络体系,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逐步纳入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的轨道。二是制定一系列病媒生物监测与防制技术方案,规范开展病媒生物生态学监测、病原学监测和常用卫生杀虫剂抗药性监测等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调查和治理、侵害率调查和密度控制水平评估工作,掌握我市重要病媒生物本底资料,为防制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加强行业管理,完善重点单位和场所病媒防制设施设备,外环境科学设置灭鼠毒饵站和灭蝇笼;清理卫生死角,清除、治理“四害”孳生地。四是召开病媒生物防制部署会,分层次、分类别对全市各级各类病媒生物防制专兼职工作人员实施业务培训,建立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长效机制。
主持人: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