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中小企业专精特新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颗粒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1-29 15:04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张锋 字体:【  

政策1

实施梯度培育

政策内容

对首次认定且其当年营收增幅超过全市平均增幅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20万、5万元一次性奖补

政策依据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中小企业专精特新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芜政〔2024〕13号)。

申报条件

首次认定且其当年营收增幅超过全市平均增幅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

申报流程

1.企业在芜湖市惠企政策超市(https://zcdx.wh.cn/qqent#/default)发起申请并上传申报材料。

2.各级各部门完成材料和资金审核。

3.通过芜湖市惠企政策超市平台兑现奖补资金并通知企业。

办理单位及咨询电话

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发展科,0553-3835160


政策2

加强场景创新应用

政策内容

鼓励领军企业应用场景向中小企业开放,按合同标的额30%给予领军企业每家每年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加快场景创新应用行动方案的通知 》(芜政办秘〔2023〕38号)。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中小企业专精特新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芜政办〔2024〕13号)。

申报条件

1.场景应用创新示范项目由场景业主方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在芜湖市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明晰的自主知识产权,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运行管理规范,科研及社会信用等方面记录良好。

2.场景项目需在芜湖市范围内。项目起始日期不得早于2023年1月1日,建成时间要求为2024年1月1日以后,且在申报时已完成建设。

3.场景项目需符合芜湖市十大新兴产业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家电、数字创意(线上经济)、航空航天(低空经济)和大健康和绿色食品)。

4.同一企业(单位)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

申报流程

1.公开征集:市产业创新中心公开发布场景应用创新示范项目征集通知,明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和评定程序等。

2.项目申报:场景机会开放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进行申报。

3.初审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经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初审并盖章后,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并由属地科技管理部门统一报送至芜湖市产业创新中心并同步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cxcyzx@126.com。其中,场景机会开放单位为芜湖市直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的,项目申报材料按上述要求直接报送至市产业创新中心。

4.复核审查:市科技局、市产业创新中心对申报项目进行复核。

5.专家评审:市产业创新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初步入选场景应用创新示范项目名单。

6.现场考察:市科技局、市产业创新中心会同区(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对初步入选的场景应用创新示范项目进行现场核查。

7.财务审核:对初步⼊选的场景应用创新示范项目,由场景机会开放单位另行提供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发票、银行流水凭证,在必要情况下需提供项项目建设专项审计报告(⼀般不包含土地购买、房产建设、租金等投入),市产业创新中心会同专业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建设资金投入财务审核。

8.结果公示:结合财务审核与现场考察情况,确定拟入选的场景应用创新示范项目,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办理单位及咨询电话

芜湖市产业创新中心产业服务部,0553-3993783

 


政策3

加强人才引培力度

政策内容

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在校生创新实践、实习考察等活动,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在芜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开设冠名班、订单班和学徒制班,经市级遴选认定后,按照每人每年4000元的生均费用给予学校设班补贴,每班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用于学校人才培养补贴,以及培养期间学生的食宿、交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支出。设班补贴期不超过两年,按照“联合培养、共同举办”的办班理念,第一批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和设班企业各承担50%,财政补贴资金在设班的第一学年结束后根据企业已付设班补贴资金到位情况予以发放;第二批补贴资金在最后一学年结束后发放,每班学员进入培养企业工作达到40%的,根据实际留企人数予以发放;未达到40%的,第二批补贴不予发放。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芜湖市冠名班、订单班和学徒制培养人才设班支持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芜教职成〔2024〕7号)。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中小企业专精特新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芜政办〔2024〕13号)。

申报条件

1.在芜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根据产业需求与我市企业签订办班合作协议,开设冠名班、订单班和学徒制班,培养产业人才。

2.每班学员不少于 20 名。

3.冠名班、订单班和学徒制班培养时间不少于 2 年。

 

申报流程

1.开班报备。第一学期结束前,学校向市教育局提供冠名班(或订单班、学徒制班)校企合作协议书、学员花名册、人才培养方案、校企联合培养佐证等相关资料进行备案。

2.评选公示。每学年结束,由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牵头,

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等相关单位,可采用专家评审、现场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选。评选结果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函告市人才发展集团。

3.资金兑付。设班补贴由市教育局委托市人才发展集团兑付,市人才发展集团在公示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至设班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

4.就业报备。学员毕业后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由学校向市教育局提供就业人员花名册和社保登记材料复印件进行备案。

 

办理单位及咨询电话

芜湖市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0553-3863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