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周守标代表:
您在市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提升长江及支流岸线芜湖段生态防护林建设和管护标准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对建议进行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芜湖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实施长江大保护战略,持续开展长江岸线整治和生态廊道建设工程,筑牢长江岸线生态屏障。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建新绿”补贴、岸线范围内的码头和企业扬尘管理、推进岸线生态防护林的“公益林”申报等方面问题,经人大常委会组织相关单位、部门调研后,形成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强化生态保护资金保障
2018年以来,全市在长江岸线及其一级支流两岸沿线营建生态防护林,构建完善的长江生态屏障。为加强资金保障,市林业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芜湖市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经济带建新绿造林资金补助办法》,加强和规范长江岸线“建新绿”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明确了5000元/亩的补助标准,有效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长江沿线造林绿化的积极性。截至2020年底,我市已完成长江岸线修复补植补造17160亩。同时,近年来充分利用芜湖市林长制考核及国土绿化提升奖补资金,对长江及支流防护林新造林予以国土绿化提升奖补资金补助;对开展森林质量提升行动,改善防护林林相的,由相关县(市、区)根据实际申请专项资金补助。如:南陵县级财政对列入省级森林抚育任务计划的每亩补助60元,退化林修复每亩补助100元。繁昌区拟运用EOD项目模式解决长江岸线林带管护提升资金问题,提升社会力量参与植树造林的积极性。
二、提升长江防护林林分质量
一是大力推进“绿美江淮”行动,对长江及其支流岸线林带进行森林质量提升,指导各县(市、区)对岸线林带,结合日常巡林工作,予以常态化的管护,维持林带良好的林相。二是以长江生态风光带为核心,串联天门山景区、朱家桥尾水生态公园、十里江湾公园、外龙窝湖湿地公园、惠生联圩生态公园等重点节点,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绿原则,倡导种植的杉树种类资源非常丰富,如水杉、池杉、落羽杉等诸多绿化树种,三山经开区沿江外滩林地、江心洲等地大面积开展了树种更新,种植有鸟柏、落羽杉等多种树木,形成了多层次和多色彩的森林生态景观,在树种选取、搭配时予以科学规划,稳步试点推广。
三、扎实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管理
对长江及支流岸线防护林带区域的生态环境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将依法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制止和打击违法行为,强化对岸线范围内的码头、企业的巡查,定期开展调度核查,严格验收销号程序,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引导群众依法科学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还岸线“水清岸绿”的良好生态环境。在充分调研和尊重民意的基础上,结合属地政府摸排岸线范围内农业养殖户基本情况,引导岸线居民合理规范开展畜禽养殖,加强林带保护,强化巡护力度。
四、加强公益林申报和管护
根据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管理办法,对符合公益林条件的林带实现“应报尽报”,对申领公益林管护资金的主体,加强对其管护绩效的跟踪监督,确保管护到位。“十四五”以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结合长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对长江及支流岸线芜湖段生态防护林进行森林质量提升,加强美国白蛾等食叶害虫的防治,开展退化林修复及森林抚育近5000亩。我市在全省创新建立市级公益林补偿机制,全面停止长江岸线范围内林木商品性采伐,市财政以每年50元/亩的标准给予市级公益林生态补偿。
办复类别:B类
承办单位: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5****85010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