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市城市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立法听证会的听证报告
为加强《芜湖市城市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编制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保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芜湖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召开了《芜湖市城市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立法听证会。现将立法听证会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听证事由
《芜湖市城市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
二、听证会基本情况
听证会于2024年10月9日(星期三)下午3时至5时在芜湖市城市管理局1号会议室举行。会议由芜湖市城市管理局执法监督科科长主持,听证人代表2名协助开展,书记员1人现场记录会议情况。会议进行了全过程录音。参加听证会的有听证人代表3人,企业代表1人,市民代表2人,特邀代表有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法律专家1人、学者1人、基层代表2人,共计12人。
三、听证会程序
1.宣读听证会会场纪律;
2.听证人代表介绍《条例》的起草情况;
3.听证代表按照上述名单顺序逐个发表意见;
4.听证人代表发言;
5.市城管局领导讲话;
6.听证代表审阅听证会笔录并签名;
7.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四、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会议期间,代表们对《芜湖市城市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的合理性、可行性等具体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对《条例(修订草案)》工作的筹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条例(修订草案)》的主体资格、主要内容、制定程序表示认可,达成了一致共识,并对《条例(修订草案)》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归纳总结如下:
(一)建议对第五十四条“破坏城市绿化的责任”的具体情形做区分,考虑调整罚款数额。
(二)建议考虑增加第五十五条“占道经营的责任”的罚款数额。
(三)建议对条例的表述进行全文梳理。
五、听证会意见及处理情况
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芜湖市城市管理局进行了逐项梳理,并于听证会结束后,组织召开了《芜湖市城市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研讨会,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研究讨论。对本次听证代表的有关意见和建议采纳如下:
(一)对听证代表提出的对第五十四条“破坏城市绿化的责任”的具体情形做区分,考虑调整罚款数额的建议。
经研讨认为,该建议予以采纳,理由如下:破坏城市绿化的行为,包括擅自移植树木、擅自砍伐树木、截除树木主干、去除树冠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重新调整相关责任。
(二)对听证代表提出的增加第五十五条“占道经营的责任”的罚款数额的建议。
经研讨认为,该建议予以采纳,拟调整罚款数额。
(三)对听证代表提出的对条例的表述进行全文梳理的建议。
经研讨认为,该建议合理可行,予以采纳。拟重新梳理规范全文表述。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