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年底,你的年假休完了吗?
进入12月,眼看着2024年就要结束了,打工人们的年假都休了吗?没休完怎么办?工作太忙,今年的假可以延迟到明年休吗……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近日咨询了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疑解惑。
问:哪些职工享有年假?
答: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依法享受天数不等的带薪年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依法享受5天年假;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依法享受10天年假;工作满20年的,依法享受15天年假。
问:年假可以跨年休吗?
答:《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的,可以跨1个年度。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报酬。
问:换工作后,年假怎么计算?
答:《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视同工作时间,都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问:已经休了婚假,同年还能再休年假吗?
答:《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假假期。所以,婚假和年假之间不存在冲突,职工可以同时享受。
问:什么样的情况,无法休年假?
答:《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假: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假天数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