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市医疗器械取消备案工作程序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结果反馈

发布时间:2024-11-04 16:13信息来源: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侍文超 字体:【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市局网站于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30日公示了《芜湖市医疗器械取消备案工作程序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截至公示结束之日共收到2条反馈意见。

安徽国惠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提出修改意见:该企业反馈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公告方式不统一。经研究,采纳该意见。我局对第十一条的表述进行了修改,并告知企业第十二条的公告方式是对公告方式的解释,《暂行规定》中所提到到的公告方式,都是按照第十二条之规定进行公告。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