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审计局“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报告
市发改委:
根据《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芜湖市“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芜发改规划〔2023〕173号),芜湖市审计局对“十四五”以来全市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回顾,现将中期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划实施总体进展情况
“十四五”以来,芜湖市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和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把握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在省审计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盯紧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综合运用“上审下”“交叉审”等方式,加强审计监督,为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设人民城市贡献了力量,有效发挥了审计机关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一)加强党的领导,健全党领导审计工作机制
认真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巩固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牢牢把握审计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认真履行议事协调机构职能,健全审计委员会工作运行机制,把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推进重大审计事项。2021年以来,市委审计委会议先后召开4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年度项目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要点、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重要事项。围绕“稳经济、优环境、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安排189个项目,已完成142个。二是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落实请示报告。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清单管理和月报机制,审计委会议召开情况、重要文件、重要事项等及时向省委审计委报告,指导各县(市、区)党委审计委工作。借势发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综合性审计结果等及时上报市委审计委,对审计委会议议定事项和市领导批示实施台账式管理,持续跟踪抓好落实,推动审计工作权威高效。三是加强统筹谋划,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发挥审计委办公室枢纽作用,及时调整审计委组成人员,建立成员单位协调会议和联络员制度。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沟通,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督、巡察监督、人大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各类监督高效贯通协同,在计划统筹、健全制度、协作配合、会商研究、成果共享等方面凝聚合力,提升监督效能,先后与巡察机构、统计部门、财政部门等建立了工作协作机制或联席会议制度。经市委编委会批准,市局设立开发区审计科和整改科。
(二)加强审计监督,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聚焦财政资金使用、政府投资绩效、国企国资管理、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等重点,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2021年以来,市本级共完成审计项目数142个,其中:政策落实情况审计8个;政府财政预(决)算和部门预算执行绩效审计23个;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72个;政府性投资、外资项目审计15个;资源环境审计9个;民生工程审计和其他专项审计15个。
1.抓好政策跟踪和财政审计。突出“1+N”审计模式,将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与经济责任、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等审计相结合。立足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抓好市本级财政收支审计,常态化开展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审计,重点关注财政财务收支、预算管理、政府债务、财政存量资金、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等情况。按季度推进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减负降费等政策落实,管控政府性债务风险。完成助企纾困、教育转移支付、旅游强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农业高质量发展、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审计,揭示助企纾困资金下达不及时、项目实施不规范、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冬春救助程序不规范、救助对象不够精准等问题。实施市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重点关注财政财务收支、预算管理、政府债务、财政存量资金、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等情况,揭示国库管理不严格、预算编制不严谨、专户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2.抓好民生项目资金审计。推动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持续关注农村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农村饮水安全等情况。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揭示部分符合条件人员未纳入困难群众救助范围等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强化救助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规范福利机构运行。开展疫情防控、安心托幼、养老助餐、救灾等重大政策落实及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加大对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项目加大审计力度,助力解决看病、上学、住房等民生堵点、痛点。组织区级审计机关开展基础教育工程、公立医院建设、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审计等。
3.抓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定第三轮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工作规划(2023-2027年),5年内审计151个部门197名领导干部,制定市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风险预提示办法和风险预警提示单,促进领导干部防控风险,正确履职。2021年以来,共完成54名领导干部经责审计。每年制定市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重点关注优化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重大经济决策、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经济风险防控、廉洁从政、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情况。
4.抓好政府投资审计。加快政府投资审计转型升级,开展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PPP项目跟踪审计,关注项目的财政能力论证、招投标、工程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内容,揭示污水处理项目工程处理能力不均衡、污水处理指标未达到设计值等问题。紧盯机场、轨道、污水、开发区建设等亿元级公共工程项目,关注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结算、工程质量等关键环节,推动项目按期建成、规范实施。2020年以来,全市审计机关共对50家被审计单位合计61个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了审计,涉及金额300多亿元,审计发现问题361个、提出审计建议196个,撰写审计要情及专报5篇。
5.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深化改革、绿色发展行动和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经济带等重点任务,密切关注耕地保护、土地利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林长制、污染防治等政策落实情况。加强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完成宣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黄山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交叉审计项目,完成南陵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开发区及工业园区批而未供土地、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专项审计。组织县市区开展乡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交叉审计,关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全域治理、污染防治等政策落实情况。
(三)做好“下半篇”文章,构建审计整改管理闭环
深入贯彻中央、省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要求,将审计整改列入政府目标考核,实行倒扣分。在省政府审计整改会议上,我市作了交流发言。2023年,聚焦审计整改工作中的难点、堵点,科学谋划、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创设“3141”工作法。一是体制上实施整改责任单位及时调度、审计机关跟踪调度、市政府定期调度的“三级调度”。二是认定上细化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一套标准”,推进认定标准统一、依据统一、程序统一。三是机制上实行绿色提示、黄色预警、红色督办、白色清零的“四色管理”模式,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进度按照不同时间节点赋予相应颜色标记,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审计机关根据问题颜色变化采取不同督查方式,构建全链条管理闭环。四是技术上率先开发审计整改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审计整改感知、调度、分析、处理的一体化、智能化管理,推动审计整改提速提质提效。2022年45个市内审计项目查出各类问题566个,已全部纳入平台管理,目前“黄色”预警期26个,“白色”清零期540个,“绿色”整改期和“红色”督办期为0个。该做法被评为全省审计机关审计创新案例、全市政务服务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入选全市全面深化改革候选案例。
(四)加强队伍建设,打造经济监督“特种部队”
全面从严治审,坚持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践行“一改两为五做到”,努力建设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对党员干部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聚焦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重大事项,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坚持依法行政,学习贯彻新审计法,全方面、多层次组织学法用法,加强理论与实践融合共进,提升“能查、能说、能写”水平。
二、规划实施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风险挑战
(一)审计全覆盖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在统筹处理审计全覆盖形式与内容、数量与质量的辩证关系上还有不足,在运用数据分析技术推进审计全覆盖的能力上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打造政治和业务素质过硬的审计队伍有待加强
在审计队伍建设方面,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审计人员的能力素质还不适应,工作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县(市、区)级审计机关审计资源紧张的状况仍然存在等。
三、进一步推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
(一)关于“十五五”时期审计工作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
(二)关于“十五五”时期审计工作主要方向
完善审计全覆盖机制,加强审计管理创新、推进审计法治建设和审计信息化建设,适应新时代审计工作需要,更好发挥审计监督的重要作用。
1.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坚持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健全审计委员会对审计领域重大工作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的制度机制,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2.坚持依法文明审计。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审计法,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完善项目计划编制、项目组织实施、审计报告出具、审计问题整改等全过程全链条质量控制体系,坚持审计职责权限法定、审计程序法定、审计方式法定、审计标准法定、审计保障法定的原则,严格落实审计质量分级负责制,强化审核、复核、审理制度执行,严格控制审计现场实施时限,坚持挂图作战,完善“看板”制度,强化审计业务质量检查,推进审计质量全过程管控,切实防范审计风险。
3.扎实推进审计全覆盖。加强审计监督,持续推进审计全覆盖工作,统筹做好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重大公共工程审计、重点民生项目资金审计等全覆盖工作,切实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加大对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紧盯公共资金分配使用和公共权力运行,重点关注财政风险、国资国企管理运营风险和生态环境风险,加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加强财政审计,坚持对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一级预算单位实施每年审计。
4.深入推进大数据审计。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增强大数据审计能力,向信息化要资源,向大数据要效率。加大相关行业和领域数据采集力度,全面采集和分析各级财政数据和一级预算单位财务数据,推进非现场审计和现场审计有机融合,提高审计的精准度和效率。
5.深化审计成果运用。建立健全审计与其他监督贯通机制,加强审计机关和其他监督的工作协调,把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司法监督、统计监督、财会监督等贯通起来,形成监督合力。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推动审计发现问题全面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