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芜湖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W202401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08-30 08:27信息来源: 芜湖市交通运输局阅读次数:105编辑:李凯 字体:【  

办复类别:A

徐丹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旅游包车市场,《制定芜湖市旅游包车管理办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旅游客运市场监管力度方面

2024年以来,一是多方联动,主管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源头杜绝违规用车。我局联合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文旅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全市中小学校组织研学出行使用正规客运车辆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大中小学校及旅行社选择合规车辆出行,各大客运企业加强车辆技术状况检查维护,严格安全带使用提醒和检查,增强事前预防及主动防控意识同时对公众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发现情况可及时与我局联系;二是多点发力,执法部门联合开展行动依法打击违规车辆。我局下属交通执法支队联合市交通警察支队、市文化市场执法支队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在全市各大重点区域采取流动巡查结合定点值守等方式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道路旅客运输行为专项行动。2024年至今,共查获违规客运包车41台次、非法营运车辆99台次其中430日根据相关线索,提前谋划部署,现场精准查获4台违规运营的客运包车。

二、关于宣传教育方面

一是定期邀请媒体记者深入一线执法现场,参加打击非法营运的明察暗访行动,营造行业规范运营文明服务的良好氛围,同时设立红黑榜,对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曝光力度,截至目前已曝光35期,共计130余起黑头车违规经营行为。二是在多个客流集散地如两站广场区域、弋矶山门口处采取挂横幅、播广播、发放节假日出行温馨提示等形式引导乘客乘坐合规车辆,保障自身安全,2023年以来共发放致全市客运企业和旅行社的一封信”“中秋国庆假期交通出行的温馨提示等宣传单页2000余份。三是主动联动文旅部门督促全市旅行社租赁合规旅游包车出行,参与文旅部门2023年开展的5.19中国旅游日宣传活动,并设置展台发布旅游包车市场违规典型案例;联动市机关事务局加强对社会化汽车租赁平台进行资质合规化审查;联动市教育局协助在全市中小学宣贯乘正规旅游客车研学的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全市学校在租赁客车出行时严格审核旅游客运公司资质,选择合法、具备资质的旅游客运公司及车辆;联动驻芜高校选择合规的社会化汽车租赁企业和车辆;联动镜湖区公安、交警部门开展弋矶山区域打击黑头车专项行动宣传活动

三、关于建立跨区域旅游客运协作机制方面

一是组织开展周边地市联动打击跨区域道路运输违法行动并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二是针对异地营运的客运包车,在行政处罚的同时将违规信息同步抄告至车籍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要求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违规的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其中2024年至今,抄告外省车籍地交通运输部门(包括合肥、南京、安庆、铜陵、大连、黄山等地)客车数量达30余次。

、关于旅游包车客运车辆性能查验

根据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应急管理部《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交运规[2023]4号):

第三十条 客运企业应当建立客运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建立客运车辆技术档案,实行一车一档,实现车辆从购置到退出运输市场的全过程管理。客运车辆转移所有权或者车籍地时,技术档案应当随车移交。客运车辆技术档案内容应当准确、详实,包括:车辆基本信息,机动车检验检测报告(含车辆技术等级),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客车类型等级审验、车辆维护和修理(含《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车辆主要零部件更换、车辆变更、行驶里程、对车辆造成损伤的交通事故等记录。客运企业应当逐步建立客运车辆技术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客运车辆的技术管理。

第三十二条 客运企业应当建立客运车辆技术状况检查制度。客运企业应当配合客运站做好车辆安全例检,未按规定进行安全例检或安全例检不合格的车辆不得安排运输任务。对于不在客运站进行安全例检的客运车辆,客运企业应当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在每日出车前或收车后按照安全例检规定对客运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也可委托客运站经营者或者具备条件的维修企业等开展车辆安全例检,明确委托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开展安全例检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熟悉车辆结构、例检方法和相关要求。对于1个趟次超过1日的运输任务,途中的车辆技术状况检查由客运驾驶员具体实施。

截至20246月,我市共有9家旅游客运企业,均能够按照以上规定,建立营运车辆技术档案,实行一车一档,按要求实行车辆全过程管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在每日出车前或收车后按照安全例检规定对客运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或委托客运站经营者、有大客车维修资质的维修企业开展车辆安全例检。参照交通运输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交运规[2019]13号)安全例检规定要求,对经检查合格的营运客车签发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合格通知单,加盖安全例行检查印章,安检通知单发车前24小时内有效。企业凭有效的安检通知单开具包车牌。市交通主管部门通过从严准入、日常检查、质量信誉考核等方式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关于旅游包车客运车辆资质

截至20246月,我市共有旅游客运车辆274台,全部按要求办理《道路运输证》,每年进行审验。对于转出或营转非的车辆,要求及时办理《道路运输证》转籍或注销手续。

、关于露天候车旅客体验差

旅游客运行业特点就是去最近客源地接送,考虑到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的因素,各企业一般根据旅行社、企事业单位需求,就近安排上车点,是否进入汽车客运站统一发车属于市场行为,我市目前也尚未形成一站多点停靠站点网络,在实际中难以执行。

、关于旅客行包安检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交办运[2021]6号),旅游包车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在行车前通过驾驶员口头告知或者播放安全告知音像资料等方式,提醒旅客禁止携带违禁物品乘车、行车中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以及安全锤、安全出口、灭火器等应急安全设施的安装设置、使用方法等。旅行社应当落实安全事项告知责任,在与旅客订立旅游合同时,告知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明确提示并约定严禁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违禁物品乘车等内容,并在行前说明会、行程中重申严禁携带违禁物品乘车、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注意事项。

、关于《芜湖市旅游包车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交办运[2021]6)、《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与旅游融合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3]10号)等现有规定或指导意见对旅游客运经营行为,以及公安、文旅、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具体分工已有明确要求,市交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暂无需出台《芜湖市旅游包车管理办法》。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芜湖市道路运输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3122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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