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2024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之智造名城篇

发布时间:2024-08-21 15:18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张明珠 字体:【  

政策

围绕智改数转网联,推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

政策内容

对制造业企业当年设备(生产设备及工业软件)购置额超过4000 万元(不含税)或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当年设备购置额超过 2000 万元的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技术改造项目,对其设备投入按照最高不超过 5%给予奖补。其中,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数字化转型成熟度、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或工业互联网平台贯标的企业,对其软性投入按照最高不超过 8%比例进行奖补。单个项目最高奖补 500 万元。

政策依据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2024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的通知》(芜政〔202450号)--《芜湖市财政支持智造名城若干政策》。

 

申报条件

 

1. 制造业企业当年设备(生产设备及工业软件)购置额超过4000 万元(不含税)或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当年设备购置额超过 2000 万元;

2. 实施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技术改造项目。

申报流程

1组织申报。市工信局发布申报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组织企业在惠企政策网上超市提供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

2县区初审。各县市区、开发区信部门对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现场核查项目真实性,将符合条件的上报市工信局

3市级复审市工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录入财政涉企系统进行比对经局党委会审定后,将资金安排方案报市财政局。

4政策兑付。会同市财政局安排兑付。

办理单位

及咨询电话

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与技术创新科,0553-3814550

 

政策

围绕智改数转网联,推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

政策内容

对围绕工艺流程改进、能源结构优化、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进行绿色技术改造的工业企业,对其节能、节水项目当年非直接生产性设备仪器采购安装、软件开发采购等超过200万元的,按照最高不超过5%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奖补100万元。

政策依据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2024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的通知》(芜政〔202450号)--《芜湖市财政支持智造名城若干政策》。

 

申报条件

 

1)基本要求。申报单位为注册和纳税关系在芜湖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申请的项目须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企业近三年生产经营及经济效益良好,诚信经营、依法管理和履行社会责任,无严重失信行为。

2)环保要求。近三年申报企业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或存在严重产品质量问题,不属于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被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报处理尚未完成整改的企业,无诚信不良记录。

3)资料要求。申报材料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清晰,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进行申报。

4)项目要求。企业已获得国家及省级、市级奖补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流程

1组织申报。市工信局发布申报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组织企业在惠企政策网上超市提供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

2县区初审。各县市区、开发区信部门对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现场核查项目真实性,将符合条件的上报市工信局

3市级复审市工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录入财政涉企系统进行比对经局党委会审定后,将资金安排方案报市财政局。

4政策兑付。会同市财政局安排兑付。

办理单位

及咨询电话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科,3837819

 

政策

围绕智改数转网联,推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

政策内容

对市政府目标考核技改投资排名前五位且当年技改投资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县市区、开发区分别给予600万元、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和200万元奖补。

政策依据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2024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的通知》(芜政〔202450号)--《芜湖市财政支持智造名城若干政策》。

 

申报条件

 

1. 技改投资排名前5位的县市区、开发区;

2. 当年技改投资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申报流程

免申即享

办理单位

及咨询电话

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与技术创新科,0553-3814550

 

政策

培育优质企业梯队,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单项冠军)

政策内容

对首次认定且其当年营收增幅超过全市平均增幅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市级财政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

政策依据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2024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的通知》(芜政〔202450号)--《芜湖市财政支持智造名城若干政策》。

 

申报条件

 

企业首次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且企业当年营收增幅超过全市平均增幅。

申报流程

免申即享。

办理单位

及咨询电话

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与法规科,0553-3837087

 

政策

培育优质企业梯队,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专精特新)

政策内容

对首次认定且其当年营收增幅超过全市平均增幅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20万、5万元一次性奖补。

政策依据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2024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的通知》(芜政〔202450号)--《芜湖市财政支持智造名城若干政策》。

申报条件

1)企业被首次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

2)企业当年营收增幅超过全市平均增幅。

申报流程

1组织申报。市工信局发布申报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组织企业在惠企政策网上超市提供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

2县区初审。各县市区、开发区信部门对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现场核查项目真实性,将符合条件的上报市工信局

3市级复审市工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录入财政涉企系统进行比对经局党委会审定后,将资金安排方案报市财政局。

4政策兑付。会同市财政局安排兑付。

办理单位及咨询电话

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发展科,0553-3835160

 

政策

推进 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推动制造业创新发展(支持5G基站建设)

政策内容

2024年度建设并开通10005G基站的基础电信运营商给予最高150万元的奖励;对2024年度建设并开通5G基站超过1000个的,每多开通100个增加最高20万元的奖励,每家企业奖补总额最多不超过300万元;对2024年度建设并开通10005G基站的通信基础设施服务企业给予最高75万元的奖励;对2024年度建设并开通5G基站超过1000个的,每多建设并开通100个增加最高10万元的奖励,每家企业奖励总额最多不超过150万元。以上5G基站奖补资金兑付比例与省对市通信发展考核挂钩:省对市通信发展考核排名处于第1-5位时,全额兑现奖补;考核排名处于第6-10位时,按照50%兑现;考核排名处于全省第11位及以后时,按照30%兑现;2024 年先行兑付上述30%的奖补资金,剩余资金次年视省对市通信发展考核结果兑付。

政策依据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2024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的通知》(芜政〔202450号)--《芜湖市财政支持智造名城若干政策》。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是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或通信基础设施服务企业;

2)申请给予补贴的5G基站为申报时上一年度11日至1231日新建并开通的采取独立组网模式的基站或共建共享基站。

申报流程

1)组织申报。市工信局发布申报通知,组织企业在惠企政策网上超市提供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

2)县区初审。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在市工信局统一组织下,对各通信运营商新建基站进行现场抽查;

3)市级复审。市工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录入财政涉企系统进行比对,经局党委会审定后,将资金安排方案报市财政局。

4)政策兑付。会同市财政局安排兑付。

办理单位及咨询电话

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与工业互联网科0553-3838090

 

政策

推进 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推动制造业创新发展支持标识解析体系建设

政策内容

对建设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并获得省通信管理局互联网域名服务许可证(许可范围:工业互联网标识注册服务)的企业,给予 100 万元一次性奖补。

政策依据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2024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的通知》(芜政〔202450号)--《芜湖市财政支持智造名城若干政策》。

申报条件

建设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并获得省通信管理局互联网域名服务许可证(许可范围:工业互联网标识注册服务)的企业

申报流程

1组织申报。市工信局发布申报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组织企业在惠企政策网上超市提供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

2县区初审。各县市区、开发区信部门对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现场核查项目真实性,将符合条件的上报市工信局

3市级复审市工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录入财政涉企系统进行比对经局党委会审定后,将资金安排方案报市财政局。

4政策兑付。会同市财政局安排兑付。

办理单位及咨询电话

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与工业互联网科0553-3838090

 

政策

支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制造业贴息

政策内容

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氢能应用示范、汽车产业基础能力提升等项目发生的贷款,以国家开发银行制造业优惠贷款利率为基准,贴息20%,贴息部分按照市:县(区)55共担;单个项目贴息不超过3年,市(县、区)合计贴息金额最高2500万元。

政策依据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2024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的通知》(芜政〔202450号)--《芜湖市财政支持智造名城若干政策》。

申报条件

无需申报,根据省级资金下达文件,按照比例市、县(区)共担。

申报流程

根据省发改委统一部署开展。

办理单位及咨询电

发改委  陈菲  0553-3110561

 

政策

支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公用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奖补)

 

政策内容

市本级财政每年对接入监管平台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给予 0.1 /千瓦时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 100 万元。

 

政策依据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2024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的通知》(芜政〔202450号)--《芜湖市财政支持智造名城若干政策》。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公用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单位;

2)公用充电基础设施须通过市住建局验收并投入运营使用,已接入全市统一的公共充电设施运营监管平台(市级平台);

3)依据接入市级平台充电交易信息记录的2024年度用电量给予运营补贴。

申报流程

1组织申报。市工信局发布申报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组织企业在惠企政策网上超市提供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

2县区初审。各县市区、开发区信部门对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现场核查项目真实性,将符合条件的上报市工信局

3市级复审市工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录入财政涉企系统进行比对经局党委会审定后,将资金安排方案报市财政局。

4政策兑付。会同市财政局安排兑付。

办理单位及咨询电

市工信局  陈巍  0553-3837780

 

政策

支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公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

 

政策内容

市本级财政按照充电桩充电功率给予一次性补助,直流充电桩每千瓦补助 400 元、交流充电桩每千瓦补助200 元的标准执行;对公用换电站给予建设费用 30%的补助,每个站点最高补助 100 万元。

 

政策依据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2024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的通知》(芜政〔202450号)--《芜湖市财政支持智造名城若干政策》。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公用充(换)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

2)公用充(换)电基础设施须在2024年度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使用。公用充电基础设施须通过市住建局验收。公用换电基础设施须提供共享换电技术服务,并且兼容多品牌多车型,须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并取得检测合格证明报告;

3)申报主体建设运营的公用充(换)电基础设施须接入全市统一的公共充电设施运营监管平台(市级平台)。

 

 

 

 

 

申报流程

1组织申报。市工信局发布申报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组织企业在惠企政策网上超市提供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

2县区初审。各县市区、开发区信部门对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现场核查项目真实性,将符合条件的上报市工信局

3市级复审市工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录入财政涉企系统进行比对经局党委会审定后,将资金安排方案报市财政局。

4政策兑付。会同市财政局安排兑付。

办理单位及咨询电

市工信局  陈巍  0553-3837780

 

政策

支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车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奖补)

 

政策内容

市本级财政按实施主体项目建设费用的5%给予一次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500万元。

 

政策依据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2024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的通知》(芜政〔202450号)--《芜湖市财政支持智造名城若干政策》。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各县市区、开发区,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对辖区内智能网联汽车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投资认定,相关设施须为2023年度投资建设并已投入使用。

2)车联网新型基础设施改造路段需已纳入市智能网联汽车公开道路测试路段。

 

 

 

 

 

申报流程

1组织申报。市工信局发布申报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组织企业在惠企政策网上超市提供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

2县区初审。各县市区、开发区信部门对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现场核查项目真实性,将符合条件的上报市工信局

3市级复审市工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录入财政涉企系统进行比对经局党委会审定后,将资金安排方案报市财政局。

4政策兑付。会同市财政局安排兑付。

办理单位及咨询电

市工信局  陈巍  0553-3837780

 

政策

支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新能源汽车替代运营奖补)

政策内容

对网约、租赁、物流、邮政、环卫等领域运营规模达100辆(含)以上的运营企业,对当年新增纯电动运营车辆单车行驶里程达1万公里的,给予0.2/公里电费补贴,每车每年不超过3000元。本政策市与县(含无为市、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湾沚区、繁昌区)按照 28 比例分担;市与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按照 46 比例分担。

政策依据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2024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的通知》(芜政〔202450号)--《芜湖市财政支持智造名城若干政策》。

申报条件

1)在芜湖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使用新能源汽车作为网约、租赁、物流、邮政、环卫的运营企业。申报单位新能源汽车运营规模不少于100辆。

2)申报车辆为运营企业当年新购买纯电动新能源汽车,车辆所有权为运营企业所有,二手车辆、转让车辆、过户车辆、承租车辆等不予享受。

3)申报车型需纳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产品技术参数需符合国家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要求。

4)申报车辆年度行驶里程以购买当年1231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管理平台中该车辆的行驶里程数为准。

5)整车租赁的运营企业应当对其租赁的车辆在申报补助期截止日前一直拥有车辆所有权,已转让所有权的不予补助。

 

 

 

 

 

申报流程

1)申请。申报单位按照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发布的申报通知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交通、城管、邮政(快递)业务发展中心等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县市区、开发区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初审后联合行文推荐至市级主管部门,同时抄送市科技局。

2)审核。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主管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对申报材料进行分类审核,并在《芜湖市新能源汽车电费补贴资金申请审核表》予以确认。有核减申请资金情况的,需说明核减理由。 市交通局负责网约、租赁、物流新能源汽车电费补贴申请材料审核。市城管局负责环卫新能源汽车电费补贴申请材料审核。市邮政管理局负责邮政运输新能源汽车电费补贴申请材料审核。

3)公示。各审核部门在将审核并盖章确认《芜湖市新能源汽车电费补贴资金申请审核表》报送市科技局,市科技局根据各审核单位意见提出资金补助建议,经市财政局对县市区、开发区分担情况进行复核后,在市科技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市财政局对市与县区分担进行测算。

4)下达。公示无异议后,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邮政管理局联合行文下达《支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有关条款补助资金的通知。市财政局按照政策文件明确的资金分担比例拨付市级资金,市科技局转拨至申报单位兑现;县市区、开发区分担比例资金由县市区、开发区牵头部门负责向申报单位兑现。

办理单位及咨询电话

 

市科学技术局   凌宗鉴  0553-3831594

    洪毅峰  0553-3122151

市交通运输局       0553-3110615

市城市管理局       0553-5010032

市邮政管理局   夏保健  0553-3810379

 

政策

推动培育人工智能产业生态,加快“东数西算”芜湖集群建设

政策内容

经过优选确认为在我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或高校院所,租用智能算力资源(不包括存储、网络、安全等其他服务)可申领算力券,我市给予最高不超过智能算力实际支付额 25%的补贴,单个企业、高校院所 2024 年最高不超过 3000 万元。市财政安排 1 亿元资金用于人工智能算力券补助。

(一)新招引落户企业使用智能算力的人工智能项目;

(二)新招引高校院所团队孵化使用智能算力的人工智能项目;

(三)我市本土企业新开展使用智能算力的人工智能项目;

(四)市内高校院所团队新孵化使用智能算力的人工智能项目。

政策依据

《芜湖市人工智能算力券补助实施办法》(芜科〔20243 号)

申报条件

新招引的在芜落户企业、高校院所或我市本土企业、高校院

所新开展的人工智能产业项目(注册以来无失信记录)。

申报流程

项目实行常态化受理。(一)组织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高校院所向所在的县市区、开发区人工智能产业链推进组办公室提出申请,提供有关材料,由县市区、开发区人工智能产业链推进组进行初审后,报送至市人工智能产业链推进组办公室。

(二)审核确定。市科技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和市投资促进中心进行联合审核,形成审核意见,报请市人工智能产业链推进组审定,经审定同意的,由市科技局发放算力券。(三)算力券使用。算力券仅限于申领方自己使用,不得赠送、买卖、质押、出借、重复使用等。算力券申领方在购买我市智能算力资源时,可用算力券抵扣相等额度的资金。

(四)资金兑现。我市智能算力提供方,登录安徽省政务服务网芜湖分厅后,进入芜湖市惠企政策网上超市,提交 2024 年签订的智能算力服务合同(服务合同超过该政策执行期限的部分不作为资金补助依据)、发票、智能算力交付凭证和算力券等相关材料,提出兑付算力券的需求,市科技局及时审核确认,并拨付相关资金。

办理单位

及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   0553-3832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