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2024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之新兴产业篇
政策 |
芜湖市财政支持新兴产业若干政策-树立重大项目标杆 |
政策内容 |
对十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每年开展 2 次项目竞赛。每次根据竞赛结果评选优胜、优秀项目,个数分别不多于 5 名、10 名,分别给予项目所在企业最高 1000 万元、200 万元资金支持。同一个项目累计最多获评奖励资金不超过 1000 万元。对已获得市级“一事一议”政策支持的项目,奖励资金减半拨付。(牵头责任部门:市战新办) |
政策依据 |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 2024 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的通知(芜政〔2024〕50 号) |
申报条件 |
(一)申报主体。符合《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十大新兴产业聚焦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产业方向,在我市注册成立的企业。(二)项目类别。围绕《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十大新兴产业聚焦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中优势细分领域发展需求的重点项目,项目建设状态为在建(建设周期尚在重大项目参考工期内)。项目分为制造业、服务业两类。(3)投资主体实力、预期营收、预期税收、产业领先度在全部申报项目中处于领先地位。其中,投资主体实力、预期营收、预期税收等评价指标均采用排名制,在全部申报项目中指标排名越靠前得分越高。(4)产业领先度根据“项目所处产业链环节核心程度”,以专家评审和部门评议等形式进行评价。 |
申报流程 |
(1)由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暨“三重一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赛马”通知;(2)项目公司准备申报材料,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审核后报送至对应的市十大新兴产业推进组,各推进组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3)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暨“三重一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依规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开展“赛马”评比,评比流程按照“信息核查、专家评审、综合评分”进行,根据综合评分结果,确定拟支持项目名单和项目支持类型,按规定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4)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暨“三重一创”工作领导小组审议;(5)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暨“三重一创”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各推进组、载体单位与项目公司签署项目管理协议,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暨“三重一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由市财政拨付奖补资金。 |
办理单位及咨询电话 |
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术和产业发展科(创新改革科),0553-3119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