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停车场停车哪些情况可以享受停车服务收费优惠?
来源:芜湖市发改委回复时间:2024-08-14 15:41

下列情况享受停车服务收费优惠:

(1)新能源汽车进入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设施,当日首次停放2小时以内(含充电时间)免费。超过2小时,停放服务费在应缴纳金额的基础上优惠50%。

(2)公立医院配套停车设施对就诊患者车辆凭当日就诊缴费票据免费停放时长不少于4小时(含),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延长免费停放时间,空闲时段少收费或不收费。

(3)市区在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环卫清运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辆等免费停放。

(4)持有残疾人证且由本人合法驾驶的非营运车辆免费停放。

(承办单位:市发改委价格和收费管理科,咨询电话:0553-3842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