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给家里人用吗?
来源:芜湖市医疗保障局回复时间:2024-04-30 17:05

个人账户实行家庭共济,进一步拓展和规范了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

①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原来只能参保职工本人使用,现在应由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个人支付的医药费用,都可以由个人账户支付;

②在定点药店购药时,原来只能参保职工本人使用,现在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的费用,都可以由个人账户支付;

③可以用于支付参保职工个人缴纳的长期护理保险费、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费(职工大病保险费);

④还可以用于支付参保职工的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承办单位: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科   咨询电话:0553-3887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