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指南》对双跨型平台的应用服务能力有什么要求?
来源: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回复时间:2024-04-25 11:44

(1)平台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融合能力,对新一代信 息技术的融合创新能力,对应用软件及解决方案的支撑能力,技术产品化能力,获得的专利及软著数量等;

(2)平台应具有特色软硬件产品,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较强的安全防护能力,获得第三方安全测评认证的情况等;

(3)平台应具备良好的开发环境和开发工具,具备面向多行业 多领域的创新产品、创新功能、创新解决方案,能够支持特定场 景解决方案和工业 APP的开发创新。具备较强的应用自研能力,杀手锏工业 APP 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

(4)平台应具有特色行业解决方案,能够体现与平台强关联关 系,能够通过平台连接设备、承载模型、开发多种工业 APP, 解决工艺优化、质量改进、效率提升等痛难点问题;

(5)能够显著解决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痛点问题,满足区域产业 数字化转型需求,进园区、进基地成效显著。平台服务园区、产 业集群转型升级成效,包括服务园区数量、特色功能,对园区管 理侧和产业侧的赋能成效,如提升园区治理能力、促进园区招商引资和生态汇聚、提高园区内企业数字化水平和产业协同水平等;

(6)赋能行业和领域成效,包括服务行业、领域数量,重点服务行业、场景,新模式新业态培育情况等;

(7)平台服务中小企业数量和产生的收入,服务中小企业的创新产品及解决方案应用情况,如开发轻量化、模块化软件工具及解决方案,创新商业模式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低成本服务等。

(承办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信息化与工业互联网科,咨询电话:3869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