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芜湖市住宅小区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结果反馈

发布时间:2024-04-16 17:23信息来源: 芜湖市城管局阅读次数: 字体:【  

芜湖市城管局于3月15日至4月15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平台,对《芜湖市住宅小区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广泛听取网民意见、建议。

一、主要建议

公告期间,共收到有关单位提出的建议2条。

1.建议将第二章第四条第三行“违法建(构)筑物”、第四章第十条第一款第一行“建筑物、构筑物单体”均改为“违法建设”。

2.建议删除第二章第七条“由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结合实际具体研判”。

二、答复情况

我们认真研究有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三、采纳情况

针对有关单位提出的建议,我们认真梳理行业规范性表述及标准,使标准更符合地方实际,有利于标准的贯彻执行,具体采纳情况如下:

1.第二章第四条第三行“违法建(构)筑物”、第四章第十条第一款第一行“建筑物、构筑物单体”均已改为“违法建设”。

2.第二章第七条“由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结合实际具体研判”已删除。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