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新政

发布时间:2024-04-01 10:22信息来源: 芜湖新闻网阅读次数: 字体:【  

为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帮助新市民、青年人解决住房困难问题,自4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或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新政策支持。

根据相关通知,新市民是指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时,未获得本市户籍或获得本市户籍不满三年的缴存人;青年人是指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时,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缴存人。

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可按照不超过上月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新市民、青年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后,资金不足的,允许双方父母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