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0 09:58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张明珠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芜湖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实施方案》已经2024227日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36     

(此件公开发布)

 

 

芜湖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升全市政府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现率先突破,更好服务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工作要求,推动全市政府系统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切实把法治精神和法治要求贯彻到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等各方面、全过程,推动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以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抓手,为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面对标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任务标准,通过实施依法行政六个全面行动: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全面优化行政制度供给、全面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全面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完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强化法治保障能力,推动全市政府系统依法行政引领力、支撑力、内驱力、执行力、公信力、保障力六个明显提升,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对服务芜湖高质量发展的保障作用有效发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基本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扎实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坚持顶格倾听、顶格协调、顶格推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

1.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机制,会同机构编制部门动态调整和公布实施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行政权力中介服务等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坚决杜绝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任何方式变相设置和实施行政许可。

2.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将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

3.探索推进跨部门、跨区域综合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推进综合查一次工作,加强和规范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全链条监管,切实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

4.进一步健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机制,推动政策供给全流程再造,优化升级芜湖市惠企政策网上超市,细化涉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审核,方便惠企政策落实到位。

5.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合同,创新优化行政协议全生命周期监管,切实有效遏制增量问题,依法依规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

6.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和政务失信记录制度,深入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失信行为,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7.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全面推行一窗分类受理。持续提升长三角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地图服务能力,推深做实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普及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加强镇(街道)政务服务场所建设,实现线上线下办理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公开政务服务评价信息,强化服务差评整改。推深做实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积极解决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8.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推进政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并动态更新。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不断提升公开质量。

(二)全面优化行政制度供给。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突出地方特色,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提升行政立法质量和效率,不断增强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探索推进小快灵”“小切口制度建设实践,加快实现从有法可依良法善治转变。

9.落实本级政府规章年度制定计划,增强行政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深化区域协调立法,统筹做好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

10.落实行政立法调研论证、意见征集、风险评估、立法听证等机制,拓宽公众参与立法渠道,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一般不少于30天。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11.对立法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加强论证咨询,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引入第三方评估。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从源头规范文件制发、管理,防范行政争议。

12.适时修订《芜湖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履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动态清理机制,实现应审必审,应备尽备。

13.政策文件库实现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

(三)全面提升依法决策能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不得以征求意见、会签、参加审议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集体讨论或者制发文件。更好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保持村(居)法律顾问覆盖率100%,推动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

1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按规定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目录形式规范、内容完整,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

15.全面落实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实质性参与决策制度,推动市县级政府部门至少配备1名公职律师,村(居)法律顾问由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深化。

16.市、县、镇三级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各级政府审查机构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级政府报送上年度合法性审查工作报告。

17.重大行政决策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应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社会组织、群众代表的意见,并建立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论证。

18.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第三方评估实施办法,建立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跟踪反馈、后评估、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推动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容错纠错机制,健全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容错免责机制。每年至少对1件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或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后评估。

(四)全面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实现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坚决整治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逐利执法、机械执法、过度执法、钓鱼执法等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19.持续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城市管理和应急管理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积极推进镇街赋权工作,推动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下沉。

20.加大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按照上级工作部署,逐步推行重大和敏感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制度,开展重点执法领域行政处罚罚款条目清理工作。

21.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明确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探索基准裁量典型案例对照指导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制定、行使和监管工作。建立在行政执法中开展实时普法的工作机制,落实以案释法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

22.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审慎采取限产、停产、停业等应急管理措施,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容,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落实并拓宽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对不涉及生命健康、公共安全、生态环保等领域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容错机制。

23.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执法工作指引、流程图,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每年至少组织1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或者其他形式的检查工作。

24.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强化大数据关联分析,配备运用智能化执法终端,加大执法案件电子化办理力度。

25.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创新优化芜湖智慧督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一站式平台运用。

26.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考试上岗、教育培训等工作,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规范执法辅助人员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

27.进一步完善府院、府检联动工作机制,行刑衔接机制运行顺畅,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按期办复率达到100%。

(五)全面完善政府治理体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完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各级各部门防范化解本地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处突能力。

28.构建形成“1+4+N”大调解工作格局,人民群众对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实现镇(街道)、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2名以上、有条件的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提高调解专业化水平。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财政保障落实到位。

29.开展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攻坚行动,进一步完善动态排查、领导包案、公开接访、案件评查、公开听证、多元化解等工作机制,源头减少和预防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30.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积极推进行政复议职责有效整合,行政复议登记受理以及办案场所、工作经费、办案设备等保障到位,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

31.定期研判行政复议决定履行、行政裁判执行、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反馈与落实等情况,常态化整治违法行政行为。建立和规范对行政复议和仲裁裁决案件的抽查复核制度,对行政诉讼败诉的或被人民检察院监督纠错的案件追究过错责任,对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过高的地区进行约谈。

3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治安事件等各类应急举措处置程序和协调机制,提高对突发事件的依法预防、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在事件发生后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33.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培训制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

(六)全面强化法治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财会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机制作用,推动全市政府系统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建设高素质法治政府工作队伍,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政府工作人员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34.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的基础上,提高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数量和比例,发挥芜湖市行政机关智慧应诉系统成效,以出庭为原则、不出庭为例外,切实推动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出声、出解、出治。

35.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贯彻落实到依法行政全过程和各方面。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以及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每年全市政府系统领导干部接受不少于40学时、工作人员不少于5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

36.坚持领导干部带头讲法治课,政府领导班子每年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旁听1次人民法院庭审,各级行政机关每年至少组织1次旁听行政诉讼庭审活动。在政府工作人员中普遍开展法治教育,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1次行政执法、行政应诉脱产培训。

37.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培育储备法治人才。严格执行法律职业准入制度,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复议等工作岗位新进人员,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优先配备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和具有法学背景人员从事行政裁决工作。

38.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将履责情况纳入本级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作为年度述法评议重要内容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重要指标。县级以上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2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摆在突出位置,主动担当作为,层层压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依法行政办要建立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定期调度、清单管理,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任务完成情况。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细化目标和措施,明确责任和时限,抓好工作落实。

(二)开展示范创建。各地各部门要树牢主体意识,凝聚工作合力,积极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以示范带提升,以创建促发展,创新开展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积极打造法治政府建设金字招牌

(三)强化推动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对法治建设责任不落实的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发现、总结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打造有特色、有影响力的法治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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