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住宅小区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15 16:13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民政府阅读次数: 字体:【  

一、起草背景及起草过程

(一)起草背景

2022年以来,我局(市查违办)围绕“一控一减”“一进一出”目标,全面开展住宅小区违法建设整治专项行动,积极构建住宅小区常态化违建治理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共拆除住宅小区违法建设6758处23.4万平方米,违建势头得到一定遏制。但通过日常执法检查,我市住宅小区违法建设整治仍存在短板,主要为小区内存在多处存量违法建设,且时间久远,认定和处置较为困难,群众反映强烈。

(二)起草过程

2023年3月,我局赴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常州市考察学习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借鉴相关地市先进做法并结合实际情况,起草《芜湖市城区住宅小区违法建设分类处置指导意见》(后变更为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意见(市司法局等部门和各县区无意见,已采纳市住建局、市自规局意见)、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了2次法律意见审查、1次合法性审查,并于2023年12月11日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报告结果为低风险,可以实施。2024年2月6日,进一步向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专题汇报《实施办法》起草情况,根据市领导要求,修改了实施办法,于2024年2月29日完成《芜湖市城区住宅小区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实施办法》(送审稿)的修改完善。

二、实施办法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分为总则、分类、职责分工、处置、附则五个部分。明确住宅小区违法建设分类处置的具体要求,明确住宅小区内不同类型违法建设的处置方式、流程及行政限制措施,明确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级城管执法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市城管执法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等单位在住宅小区违法建设处置过程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实施住宅小区违法建设分类处置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分类处置原则。

第二部分是分类。明确分类类型。根据违法建设行为性质、情节、影响、危害以及行为动机等因素,结合是否可通过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将违法建(构)筑物分为依法拆除类、责令整改类、暂缓拆除类、依法征收类等四种。

第三部分是职责分工。明确了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级城管执法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市级城管执法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消防部门等单位的工作职责。

第四部分是处置。明确了依法拆除类、责令整改类、暂缓拆除类、依法征收类的处置方式和流程。

第五部分是附则。明确了可采取的行政限制措施、监督保障和执行区域。

三、预期效果

一是有效推进分类处置。控新增,对住宅小区新增违法建设以“零容忍”态度“即查即拆”。减存量,对既有存量违建分类处置,摸清违建底数、明确分类处置类型。通过“整治一批、规范一批、拆除一批”的方式,达到住宅小区违法建设分类处置规范有效。

二是有效缓解隐患矛盾。通过增设暂缓处置类型,以人为本、实事求是,有助于进一步规范违法建设处置工作流程、提升处置效率,以人性化方式推进违法建设整治,既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消除社会矛盾和安全隐患,又有效配合我市人民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形象,实现全市违法建设治理形势得到根本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