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市市区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芜湖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棚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市区江南片被征收人购买商品住房进行安置(试点)的实施意见》(芜征〔2022〕5号)已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芜湖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棚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江北新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商品房安置(试点)的实施意见》(芜征〔2022〕7号)将于2024年6月30日到期,现决定对两个文件进行修订。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推进市区房屋征收工作,起草单位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初步形成《芜湖市市区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二、主要内容及说明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在市区范围内全面推广房票安置,不再试点,其中江北新区房票政策到期后继续沿用。
(二)《征求意见稿》对江南片房票政策进行调整:
1.为鼓励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房票安置补助由不超过15%提高到不超过25%。
2.为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允许房票流通。房票自开具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明确房票政策可与其他购房优惠政策同时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