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翁明解读《芜湖市建设算力中心城市促进办法》

发布时间:2024-03-05 15:20信息来源: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阅读次数: 字体:【  

发布时间:2024年3月1日  发布地点:市政府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芜湖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主持人: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方坚 发布人: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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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月,芜湖集群批复设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长三角枢纽节点芜湖数据中心集群建设若干举措的通知》,为我市算力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市委市政府把芜湖集群作为数字经济重要增长点,举全市之力推进芜湖集群建设,探索出一些优秀成果经验。在此基础上,芜湖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起草了《芜湖市建设算力中心城市促进办法》,并于202427日以政府令的形式印发,将于202441日起施行。

下面,我就《芜湖市建设算力中心城市促进办法》进行解读。

一、起草的必要性

一)贯彻落实“数字中国”战略的有力举措。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按照“数字中国”发展新战略,布局建设“东数西算”工程,构建数据中心、云计算、大数据一体化的新型算力网络体系,赋能数字化发展。芜湖集群正在快速建设,算力是新的核心生产力,正在迅速发展,需要切实以法治规范算力发展过程的问题,引领、规范和保障算力领域健康发展。

(二)深入推进“东数西算”工程的创新之举“东数西算”工程在全国布局了八大节点十大集群,如何走在十大集群前列,将芜湖集群建设成为“全国十大集群中的先行者和示范区”,需要创新工作方法。集全市之力建设算力中心城市本身就是一种创新,实施立法保障,组织立法护航,更是一种创新。

(三)高质量建设芜湖集群的现实需要安徽省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长三角国家枢纽节点芜湖数据中心集群等建设《芜湖市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建设算力中心城市”。目前,芜湖集群已招引了华为、三大运营商等优质项目,吸引上中下游产业链企业共45家企业,拟投资超2800亿元。如何建设算力中心城市、谁来建、怎么建、安全怎么保障、如何服务支持等难点、堵点问题迫切需要回答。

二、主要依据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以《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20〕1922号)、《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枢纽实施方案》(发改高技〔2021〕709号)、《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工信部联通信〔2023〕180号)、《关于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 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实施意见》(发改数据〔2023〕1779号)、《“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国数政策〔2023〕11号)等文件为政策依据,参考《安徽省大数据发展条例》《安徽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条例》《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以及北京、上海、湖北、浙江等地相关政策,拟制形成《芜湖市建设算力中心城市促进办法》。

三、起草思路

(一)以方针政策为依据。以习近平总书记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重大战略部署、建设全国一体化的国家大数据中心的重点强调内容为根本遵循,按照国家相关部委文件精神,充分体现芜湖市建设算力中心城市相关要求。

(二)以解决问题为原则牢固树立地方立法关键在于管用要通过立法解决实际问题思想针对在工作、调研中发现的我市算力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力求通过政府规章重点解决算力基础建设、算力应用赋能、算力产业培育等方面的问题。

(三)以外地实践为借鉴。据调查了解,全国尚未有城市组织算力立法工作。但浙江、广东、湖北、河南、河北、江苏、北京已发布了数字经济地方法规,均有涉及算力相关内容。我们在起草过程中,充分学习借鉴相关法规条款,结合芜湖市算力产业特点和发展现状,制定《办法》。

四、起草过程

2023年5月,成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统筹安排《办法》起草各项工作

2023年5月至6月,利用13天时间,采调研问卷、实地走访等方式,对相关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研究所共91家单位进行了算力调研,掌握现状及需求,起草初稿

2023年7月至8月,通过我局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通过易政网、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分别征求市直单位以及各县市区意见。

2023年8月,邀请来自省直部门、政府机构、科研院所、大学、企业等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办法》开展了专家论证。2023年11月,会同市司法局再次邀请市人大法工委、市委网信办等专家组织论证会,对《办法》进行研究讨论。

2024年1月1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五、主要内容

《办法》共三十条,主要对《办法》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并算力基础设施建设、算力应用、算力产业培育算力安全和服务保障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规范。创造性提出了建设算力中心城市、数据要素创新示范区、算力公共服务平台等内容,提出了构建“算力券”扶持政策体系、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等创新性做法。并清晰的回答了算力中心城市以什么原则建、谁来建、建什么、安全怎么保障、如何服务支持等难点、堵点问题。

(一)关于总则

6条,主要就立法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政府职责部门职责、规划布局等进行了规范。其中,在第二条(适用范围)中明确了建设算力中心城市相关活动,包括算力基础设施建设、算力应用赋能、算力产业培育、算力安全和服务保障等。在第五条部门职责中明确了由数据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建设算力中心城市工作。

(二)关于算力基础设施建设

6条,要对网络础设施、新型智能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绿色能源、算互通设施以及建设模式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并明确了具体要求。

(三)关于算力应用

4条,主要算力应用引导、算力融合应用、算力应用研究算力调度等方面作出了相应规定。第十六条明确支持建设芜湖集群算力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市场主体通过算力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算力交易活动。

(四)关于算力产业培育

7条,主要对产业发展环境算力生态培育算力产业链发展产业集聚、平台支撑扶持奖金、扶持机制等方面作出了相应规定。第二十三条扶持机制明确了探索建立以“算力券”为核心的产业扶持机制。

五)关于算力安全

4条,主要从安全保障体系、基础设施安全、应用安全、运营主体安全责任4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六)关于服务保障

5条,主要从标准建设、知识产权保护、金融服务、人才保障、考核监管5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七)附则

2条,明确了本办法中部分用语的含义以及施行日期。

算力立法是贯彻落实“东数西算”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芜湖集群建设的重要保障,是一项工作创新,在全国属于首例,被评为“2023年度安徽省行政立法十件大事”。我们将以算力立法为契机,持续抓好算力中心城市建设,为打造“智造、创新、开放、生态”芜湖名城和省域副中心城市而不懈奋斗!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