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社局关于“聚民意,惠民生”行动10月份10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11-28 11:50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社局阅读次数: 字体:【  

倪海波代表:

您在“聚民意,惠民生”行动10月份提出的关于优化紫云英人才认定子母公司调动限制认定的建议(第10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1年,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省委、市委对人才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市将人才招引、培养、服务、激励、保障整合成系统性的政策和计划,同时围绕我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参考先发地区做法,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最大范围享受人才政策,改变了过往重“外来”轻“本土”的观念,加大人才滚动支持力度,对企业达到C层次及以上层次的人才和事业单位达到C3层次及以上层次的人才,即可按规定重新申请人才认定,并享受相应生活补贴,将本土培养人才纳入了高层次人才政策享受范围,强化对本土人才的育留。

2023年,我市进一步拓宽人才政策覆盖范围,对离职离芜后通过学习发展新取得上一层级人才认定条件,在规定时点后返芜就业的人员(不包含流动到与原单位具有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等关系的单位之间的调动),视同首次引进,纳入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支持范围,最大程度吸引离职离芜人员返回芜湖就业创业。限定“不包含流动到与原单位具有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等关系的单位之间的调动”,原因在于此类行为属于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对人员在隶属公司内的调动,而不属于新引进人才行为。此类人才如果符合本土培养高层次人才条件,可申报人才认定,享受本土培养高层次人才补贴和服务。对此前未在芜工作过的人员,从外地公司进入芜湖与其有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关系的单位就业的,符合高层次人才条件,可进行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

您对高层次人才认定子母公司调动限制认定提出的建议,我局将认真研究,探索对本土培养人才政策优化的路径,在下一轮人才政策调整工作中积极建言献策,完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工作方式方法,强化人才引育留用,为芜湖经济社会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智力保障。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553-3991128  王静                           

 

 

  2023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