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财政局关于市人大代表“聚民意,惠民生”行动10月份第8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11-23 09:29信息来源: 芜湖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字体:【  

尊敬的汪宇代表:

您在市人大代表“聚民意,惠民生”行动10月份第82号建议中提出的《关于推动落实城市建设本土化采购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市财政局立足芜湖作为安徽省域副中心城市和长三角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现代化城市,始终支持本地企业做大做强,加大对本地企业宣传指导力度,积极为企业提供招标采购信息渠道,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市场化竞争。市国资委也将继续按照国有企业招标采购有关政策规定,指导市属国有企业规范开展各类招标采购活动,支持鼓励企业在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下与本地企业开展合作。根据国家支持科技创新产品相关规定,我局积极引导本地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企业申报加入“三首”(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名录,促进三首产品推广应用。对于符合“三首产品”认定条件的产品,经市经信局、省经信厅评审公示,由省财政厅入驻安徽省“徽采云”平台“三首产品馆”,一旦申报成功,企业将享受“三首产品”政策补贴,对提升本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具有深远意义。

但需要说明的是,政府采购支持本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还应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您提到的“推动落实城市建设本土化采购”目前存在制度障碍,当前国务院正在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地方和单位不能出台或实际执行中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不得违规设置区域壁垒限制外地企业承接工程项目,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不得设置不利于外地企业参与竞争的条件,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等。招标采购中应本着公开透明、满足需求、降本增效的基本原则,按照竞争性方式比选优质供应商。

今后,市财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有关政策及相关部门审核意见,及时兑现城市建设领域例如建筑业企业奖补政策。建议市相关部门研究出台相关政策通过搭建产品推介平台加强宣传,提升本地优秀企业的知名度,支持本地城市建设领域企业做大做强,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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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芜湖市财政局

                             2023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