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2023年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实录

发布时间:2023-12-29 17:38信息来源: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阅读次数: 字体:【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9日        发布地点:市政府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持人: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管理处处长 李鹏   发布人: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丁敏生,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调研员王劲松、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科长童诚、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科长潘帮全

发布主题:芜湖市2023年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12月29日上午,我市召开“芜湖市2023年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管理处处长李鹏主持本次新闻发布会会议,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丁敏生就芜湖市2023年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创新工作做法、下一步工作”进行发布。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丁敏生


新闻发布会上,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管理处处长李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调研员王劲松、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科长童诚、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科长潘帮全先后回答了记者所关心的“我市的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主要取得了哪些成效?”、“专项整治对安全风险较高的餐饮企业,采取了哪些措施?”、“专项整治对液化石油气瓶充装企业的安全风险,开展了哪些工作?”、“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中,对于涉及液化石油气等相关的生产经营企业,是如何从源头进行监管的?”、“全市城镇燃气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怎么样?”等问题。安徽省广播电台、安徽日报、新安晚报、安徽经济报、安徽法制报、芜湖日报、大江晚报、市广播电视台、电视新闻频道、生活频道、芜湖新闻网、交通广播等新闻媒体,局属相关单位和科室参加此次新闻发布会。

附件:芜湖市2023年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新闻发布会通稿)。

附件:

芜湖市2023年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新闻发布会通稿)

燃气安全关系千家万户,历来受到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保障燃气安全,筑牢群众生命线,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市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安徽省安委会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芜湖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于2023年8月至2025年底,全链条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2023年8-11月为专项整治集中攻坚阶段,2023年12月-2024年6月为全面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7月-2025年底为建立长效机制阶段。现将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专班调度,层层压实责任

建立分管市长任组长,16个市直部门组成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集中攻坚阶段市住建、城管、应急、市监、商务、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确定专人,集中办公。市工作专班加强调度和督导检查,将压力和责任传导至各县市区、开发区,各县市区、开发区将专项整治工作压实到部门和基层。截至目前,全市共1739名检查人员参与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二)全面摸清底数,持续排查整治

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对城镇燃气安全相关的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具生产销售企业、餐饮企业,以及使用燃气的学校、医院、民政机构等,开展“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以来,共排查企业15375家,发现并整治隐患1642个,实施行政处罚76起,累计罚款28.4216万元。

(三)突出重点问题,提升安全水平

1.针对“问题气”。制定《芜湖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进一步完善燃气领域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专项整治期间,共组织19次针对“问题气”的联合执法行动、扣押钢瓶369只。住建、城管部门联合处罚1起无证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案件,罚款10万元;市场监管部门对8家违法违规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累计罚款10.5万元。

2.针对“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专项整治以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检查燃气具及配件销售企业997家,燃气具及配件生产企业5家,累计抽查本市生产的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93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14件,已处罚9起,扣押调压阀5件、家用燃气灶具9件,累计罚款1216元。

3.针对“问题管网”。我市持续推进老旧燃气管道改造。2023年度我市计划改造老旧市政燃气管道37.5公里,老旧小区庭院燃气管道105.128公里,立管改造114.312公里。截至目前,共完成37.5公里老旧市政燃气管道、129.4公里老旧小区庭院燃气管道改造,178.32公里的立管改造。

4.针对“问题环境”。一是对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用气安全培训,专项整治以来,我市组织对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共49次,总计3742人参加了培训。二是全面检查餐饮企业,共排查13585家餐饮企业,发现隐患1529个,均已整改完成。消防部门对未落实消防相关要求的餐饮企业,累计罚款7.8万元。

二、创新工作做法

(一)推进“瓶改管”工作

专项整治期间,创新工作做法,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转换管道天然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采取政府补贴、企业优惠、用户“一口价”缴费的惠民政策,在全市范围推进餐饮场所“瓶改管”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摸排4715户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其中176户餐饮场所符合“瓶改管”条件,已改造16户。

(二)普及户内燃气安全装置安装

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为先、居民受益”的原则,以南陵县、镜湖区、繁昌区为试点,为用气年限较长小区居民用户免费安装户内燃气安全设施(燃气专用金属波纹软管、家用燃气报警器、燃气自闭阀)。已累计更换11.6万户。

(三)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最后一公里”配送

市住建局市公安局联合制定《芜湖市瓶装液化石油气“最后一公里”配送服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瓶装液化气的配送车辆。目前全市已更换或改造配送车辆330辆,其中84辆配送车辆配备卫星定位系统,对配送人员及配送工具实行人车对应管理,固定配送范围,配合信息系统,强化瓶装液化石油气管理。

(四)加强智能化监管

我市作为住建部2021年新型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试点城市,建设“智慧燃气”项目。管道燃气方面,构建了“1个(调度)中心、4个应用场景(源、网、端、政)、1张网、N个智能感知设备”的燃气综合管理平台。对城市门站进行智能化升级,在人工巡线、用户安检基础上引进激光巡检车、燃气报警系统等智能化检查手段,融合17个应用系统,与我省统筹建设的“城市生命线”互联互通,实现城市燃气管理一网统管。瓶装燃气方面,我市液化石油气瓶实行“一瓶一码”管理,为约63.5万只液化气瓶赋码,按市场监管部门要求记录每只气瓶充装和检查信息。为实现液化气瓶全流程可追溯,市住建局建设瓶装液化气供应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立瓶装燃气企业、配送人员、用户信息库,通过气瓶上装载的二维码或电子芯片,随气瓶流转,录入出库、配送、入户安检等信息,目前全市27家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已全部接入使用。

三、下一步工作

专项整治“集中攻坚”阶段,各县市区、开发区,各部门积极行动,对涉及燃气领域各环节的安全隐患进行全覆盖、无死角的排查,发现并整改了一批潜在安全隐患,依法处罚了一批“问题瓶”“问题气”“问题企业”,有效遏制了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随着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攻坚阶段”的结束,当前已进入专项整治“全面巩固提升”阶段,本阶段的主要目标是巩固集中攻坚成效,构建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面巩固提升专项整治成果

在集中攻坚的基础上,总结一阶段工作成果和工作经验,对已排查整治的燃气安全隐患,及时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确保安全隐患逐项及时整改到位,防止久拖不改、改后反弹。

(二)加大执法力度

持续广泛收集燃气违法行为线索,根据线索及时组织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发现的“黑瓶”“黑气”“黑窝点”等违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对其中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形成执法震慑。

(三)全力推动老旧管网更新整治攻坚和“瓶改管”工作

加快推动老旧管网改造,加强调度,合理谋划2024年的老旧管网改造计划,老旧市政管道方面,根据道路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改造计划;老旧小区庭院燃气管道方面配合老旧小区改造、供水管网改造,合理安排工期,同步施工;老旧立管方面,配合户内燃气设施更新推广工作,同步开展老旧立管的更新改造。持续开展“瓶改管”政策宣传,引导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企业,报装实施管道天然气改造工程。

12月6日-8日,根据国务院领导的亲自批示部署,在中央党校和各省委党校组织开展“知敬畏、明责任、控风险、提能力”燃气安全专题培训,全国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市监部门等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同志,以及各燃气经营企业负责人共2万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我市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及燃气经营企业共51人参加了此次培训。通过培训全面提升了城镇燃气领域企业“第一责任人”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示范带动了燃气领域其他从业人员,坚决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最后,真诚希望社会各界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关注并支持城镇燃气安全工作,共同促进芜湖城市建设向“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