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芜湖市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发布时间:2023-12-21 09:02信息来源: 中安在线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芜湖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优化创新平台评价体系,把科技成果在企业转化应用作为最重要的标准,新版《芜湖市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正式印发施行。

重点研发创新平台,是推进科技进步与自主创新的重要载体和具体抓手,是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对集聚创新要素,激活创新资源,培养创新人才具有重要作用。如何把握《办法》制定的背景、目标、内容、意义?记者采访了芜湖市产业创新中心主要负责人。

建成高水平重点研发创新平台

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时强调:“安徽要实现弯道超车、跨越发展,在‘十四五’时期全国省区市排位中继续往前赶,关键靠创新。要继续夯实创新的基础,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明确提出,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目标导向,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

今年以来,安徽以创新型省份建设为旗帜性抓手,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坚决扛起在国家科技创新格局中勇担第一方阵的使命。对芜湖而言,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推动“产业+科创”融合,也是打造长三角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加快建成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应有之义。

“建设重点研发创新平台是芜湖市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重大举措。”市产业创新中心产业服务部负责人介绍,《办法》聚焦全市十大新兴产业25个优势细分领域和未来产业建设研发创新平台,力争建成一批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有效支撑十大新兴产业发展。

优化认定条件调整奖补范围

记者注意到,《办法》明确了职责分工、平台类型、认定条件、考核奖励等内容。与老版《芜湖市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相比,主要对三方面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一是优化认定条件。《办法》中对重点研发创新平台进一步细分,划分为市校共建平台、公共研发平台和企业研发平台。其中,市校共建平台由芜湖市政府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在芜湖市共同投资建设,并签订合作协议。公共研发平台由芜湖市十大新兴产业25个优势细分领域和未来产业的龙头(骨干)企业牵头投资建设,具备服务产业链上下游创新需求、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的能力。企业研发平台是企业立足自身发展需求而组建的研发平台,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和开发,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等活动。

二是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办法》明确,市发改委负责重点研发创新平台布局,公共研发平台和企业研发平台论证、报批;市科技局负责市校共建平台的论证、报批,以及公共研发平台日常管理;市产创中心负责重点研发创新平台年度绩效考核,以及市校共建研发平台、企业研发平台日常管理;市财政局负责重点研发创新平台奖补资金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价。

三是调整奖补范围。《办法》规定,对于市校共建平台,结合绩效考核给予合作对象最高2000万元/年运营补贴,并将市校共建平台的收入作为重要参考指标,对市校共建平台的造血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公共研发平台,绩效考核优秀的按照其研发投入的20%给予最高2000万元/年奖补;对于企业研发平台,围绕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引育、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研发投入及企业营收增幅、科技型企业引进孵化等指标进行“赛马”,年度“赛马”优胜、优秀的企业研发平台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资金支持。

“严把准入,强链补链;因势利导,量体裁衣;聚焦转化,鼓励造血。”市产业创新中心主要负责人表示,《办法》实施,将进一步探索整合科技资源,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和公共服务能力,使芜湖市重点研发创新平台集服务、研发、转化和产业化四大功能于一体,发挥在基础研究、高端创新、人才集聚等方面的优势,赋能产业转型升级,助力芜湖高质量发展蹄疾步稳。(记者 王世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