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芜湖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的结果反馈
芜湖市城管局于11月20日至12月20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平台,对《芜湖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广泛听取网民意见、建议。
一、主要建议
公告期间,共收到有关单位提出的建议2条。
1.建议调整第三大项推广扶持中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对符合条件的处置企业和综合利用企业可以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享受税收减免、信贷、供电价格、技改补助等方面的优惠。
2.建议调整第四大项第三十七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落实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工作职责,对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问题较突出的单位视情节进行效能问责等。
二、答复情况
我们认真研究有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三、采纳情况
针对有关单位提出的建议,我们认真梳理行业规范性表述及标准,使标准更符合地方实际,有利于标准的贯彻执行,具体采纳情况如下:
1.第三大项推广扶持中第十五条修改为:“对符合条件的处置企业和综合利用企业可以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2.第四大项第37条已删除。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