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如何开展监督检查?
来源:芜湖市发改委回复时间:2024-05-06 11:33

1、供水企业定期报送二次供水设施接管工作推进情况。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将收费调整、公开公示情况报市住建局、市发改委。

2、供水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做好台账管理,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将组织开展物业服务收费专项检查,对政策落实不力、收费不规范的供水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查处。

(承办单位:市发改委价格和收费管理科,咨询电话:0553-3842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