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教育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2020-06-30 16:22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张明珠 字体:【  

序号

政务服务

事项名称

证明事项

名称

法律依据

开具单位

备注

1

教师资格认定

无犯罪记录证明、思想品德鉴定表

《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五条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或者材料:
(
)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明材料。

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