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可以担任同所律师担任仲裁员的案件的代理人吗?
来源:芜湖市司法局回复时间:2023-11-29 09:05
不可以。根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不得担任所在律师事务所其他律师担任仲裁员的案件的代理人。曾经或者仍在担任仲裁员的律师,不得承办与本人担任仲裁员办理过的案件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承办科室:律师工作科 联系电话:0553-3878951)
不可以。根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不得担任所在律师事务所其他律师担任仲裁员的案件的代理人。曾经或者仍在担任仲裁员的律师,不得承办与本人担任仲裁员办理过的案件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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