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4.0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3-10-16 17:07信息来源: 芜湖市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推进“柔性执法”制度体系更加完善,芜湖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最新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结合当前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并完善了《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4.0版》(征求意见稿),现就相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我局2019年即在全省率先推出了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1.0版;随后立足实际,深化探索,2020年出台了“免罚清单”2.0版,将免罚事项拓展到100项。2021年,我局与市司法局又联手推出了“免罚清单”3.0版,增加21项免罚事项,将免罚事项增加至121项。因近年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修改较多,原来部分免罚事项相关法律依据已废止或修订。同时,根据最新《行政处罚法》立法精神,本着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我局不断扩大免罚清单的覆盖面,充分学习其他省、市免罚清单制定经验,将清单内容由文字表述式改成了列表式,并对违反的条款及处罚的条款内容均通过表格予以列明,对原来分散的三个批次免罚清单进行整合,做到“一张清单”对外,方便基层执法人员在适用时查找和适用。

二、起草依据

本次“免罚清单4.0版”起草主要根据《行政处罚法》以及市场监管领域涉及到的各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清单内容吸收、整合了市局2019、2020、2021年制定的三批次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内容,并参照了《南京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一批)》《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处罚清单(2022)》《成德眉资市场监督管理领域不予处罚清单(2023)》对清单内容进行了扩充。

三、主要内容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4.0版》(征求意见稿),共有免罚事项238条,其中不予处罚120条,免予处罚118条。涉及到商事登记、广告监管、知识产权、网络交易、认证认可、产品质量、特种设备、食品监管、计量监管、市场秩序、药械化监管等多方面处罚条款。

四、征求意见情况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4.0版》(征求意见稿)将同步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内部各部门和通过网站对外公开征求意见中。后期将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情况进一步修改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