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
养老服务 |
发布机构: |
芜湖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
文 号: |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3-10-17 |
关键词: |
|
名 称: |
芜湖这些人养老待遇,将暂停发放! |
索引号: |
003010829/202310-00089 |
信息分类: |
养老服务 |
发布机构: |
芜湖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3-10-17 |
名 称: |
芜湖这些人养老待遇,将暂停发放! |
有效性: |
有效
|
生效时间: |
有效 |
文 号: |
|
关键词: |
|
芜湖这些人养老待遇,将暂停发放!
发布时间:2023-10-17 17:18信息来源: 大江资讯阅读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企业职工养老待遇的发放需要资格认证,且认证周期超过12个月的,养老待遇将会被暂停。近日,市人社局发布《关于芜湖市本级领取企业职工养老待遇即将逾期未认证人员尽快办理资格认证的公告》,到本月末超过12个月还未进行资格认证的651人,将暂停发放养老待遇。
据了解,上述公告将于2023年10月27日到期,公告期满仍未完成认证手续的人员,将于2023年11月起暂停发放养老待遇。待遇被暂停发放的,在认证后的次月恢复发放并补发养老待遇。领取企业职工养老待遇人员可通过“掌上12333”“皖事通”“支付宝”APP完成自助认证,也可前往各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街道、社区、社银一体化服务网点完成认证。咨询电话:0553-12333。
据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我市采用"递延认证"方式,所谓"递延认证",即领取养老待遇人员可在上次认证后的12个自然月内任意选择时间进行认证,领取养老待遇人员只需要保证两次认证之间的间隔不超过12个月即可。
附名单:
扫码查看名单
附各县市区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社保经办机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