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创新耕地保护机制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21 08:44信息来源: 芜湖新闻网阅读次数: 字体:【  

9月20日,我市召开《创新耕地保护机制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实施方案》内容解读新闻发布会。据介绍,该《实施方案》经芜湖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于今年8月2日正式出台。主要围绕开展耕地功能恢复;探索开展镇、村土地集约化整治;探索实施山坡地和平原林地布局优化;探索实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工作;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等内容进行搭建完善。

积极夯实耕地资源安全底线

巩固和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安全红线。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和集中连片整治工作,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动态调整机制,梳理全市粮食生产功能区现状,清理腾退粮食生产功能区内部“非粮化”情形,切实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做到实至名归。

稳妥推进耕地功能恢复任务实施。按照国家关于耕地功能恢复有关工作部署,统筹考虑年度建设占用、补充耕地任务、进出平衡等需求,科学制定年度耕地功能恢复计划,到2027年,全面完成省级下达的耕地功能恢复任务。实施功能恢复的耕地,按规定享受相关农业补贴。

探索优化资源空间布局试点

探索实施山坡地和平原林地布局优化。以南陵县、繁昌区为先行区域,因地制宜开展探索实施工作,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发区)参与。以“三调成果”为底数,建立15度以上的山坡地和6度以下的平原林地资源库,在保证林地总量不减少和生态环境不破坏的基础上,优化林耕布局。

探索实施镇村土地集约化整治工程。以无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先行探索区域,实施镇村土地集约化整治。依托国家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为基础,以助力乡村振兴为目标,整合高标准农田、农用地整理等项目实施,统筹推进农用地优化提升、村庄布局优化提升、生态环境修复优化提升三项重点工作。力争通过各类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实现每年全市新增耕地不少于1万亩。

推进耕地质量和利用效率提升工作

着力提升新开垦耕地质量。各类土地整治项目形成的新增耕地,要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明确通过提高农田灌排条件、增加土壤有效土层、增施有机肥、深挖深翻、分层压实等方式进行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提高耕地等别和粮食产能。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出要求,新实施的高标准农田项目新增耕地面积不得小于项目区总规模的0.2%,实施后项目区耕地平均质量至少提高0.3个等别。并提出对2020年以来实施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全面实施核定工作,增加粮食产能。

探索尝试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以鸠江区、湾沚区、繁昌区为耕作层剥离先行探索区域,采用以需定剥的方式,对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面积较大的一般耕地,探索实施耕作层剥离。探索实施区域内的各类土地整治项目原则上均使用剥离的耕作层,提升耕地质量。

创新耕地保护补偿机制

全面建立并实施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根据年度耕地功能恢复任务完成情况,对未完成恢复任务的缺口部分,县市区(开发区)按照每年600元/亩的标准,向市级财政缴纳耕地保护补偿费用。对超额完成年度耕地功能恢复任务,且耕地数量已达到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的县市区(开发区),市级财政对超额部分按照600元/亩给予补偿。

强化创新机制补偿激励措施。对耕作层土壤再利用项目,市级财政按照0.2万元/亩进行财政补贴;因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在本辖区内确实无法满足补划要求的,可以在市区范围内跨行政区有偿补划,补划补偿标准按照开垦方耕地开垦费2倍标准执行;实施林耕布局优化调整工作中产生的补充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计入年度土地整治任务;对创新耕地保护机制试点成效显著的地区,优先推荐为省级年度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对象。

优化项目土地要素指标分配方式。明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增减挂钩指标保障方式和使用要求,市区经营性用地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原则上均通过增减挂钩指标保障;无为市、南陵县、湾沚区、繁昌区除单独选址项目和通过省级统筹调剂计划指标保障的重大产业项目外,均使用增减挂钩指标保障。突出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数量与质量差异化管理,以全市平均耕地质量等别为基准线,每上下浮动1个等别,按10%比例相应提高或减少建设占用耕地指标款,提高对建设占用优等耕地的报批成本,利用经济杠杆撬动耕地保护。同时对完成年度补充耕地任务的超额部分,市级按50%比例配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并留存相应面积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由县市区(开发区)使用,提高县市区(开发区)实施补充耕地任务积极性。

同时,此次《实施方案》还进一步明确耕地保护创新机制工作保障经费来源,从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代收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款、土地出让收益中列支,保障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