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李达志《芜湖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享受公共交通优待方案》
近日,中共芜湖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芜湖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享受公共交通优待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针对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关心的问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达志进行解读。
问:为什么要出台《方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退役军人凭退役军人优待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公共交通、文化和旅游等优待,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为落实上级指示,回应广大退役军人热切期盼,助力“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方案》。
问:《方案》的最大亮点是什么?
答:去年底我市公布首批优待目录清单时,已实现凭优待证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我们注意到了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呼声,经过积极协调,实现了在9月1日起凭优待证免费乘坐轨道交通工具。
问:轨道交通如何实现凭证乘坐?
答:目前优待证还无法实现与公共交通系统刷卡识别,乘坐轨道交通时要凭优待证经工作人员核对,从人工通道进出。后续我们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优待证与交通系统交联,进一步简化进出站流程,方便广大退役军人。
问:方案是否包涵我市所有的公共交通工具?
答:经与交通部门协商,定制公交、旅游专线、临时专线、城际公交等交通工具由于运营体制、补贴模式的特点,目前尚不具备凭证免费乘坐的条件。
问:《方案》的出台会产生哪些积极作用?
答:《方案》的出台,既参考了省内外先进地区的做法,又紧密地贴近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有力弘扬了芜湖市拥军优属的良好传统,充分体现了党委政府和全社会对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尊崇和关爱,在社会上引起了热烈反响,各类新闻媒体予以广泛传播,必将对我市争创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起到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