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城市妇幼卫生保健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行费字〔1999〕315号)
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申请审定(安徽省妇幼卫生保健收费标准)的函》(卫妇秘[1998]200号)悉。安徽省妇幼卫生保健收费,已经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妇幼卫生保健有关收费项目问题的复函》(财综字[1998]596号)批准立项,经研究,现将我省城市(县级以上)的妇幼卫生保健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妇幼卫生保健收费标准
(一)婚前健康教育 3.0元/对
(二)孕产妇、儿童卫生保健服务
1、孕妇建卡(册)2.0元;
2、产前检查3.0元/次;
3、产后访视5.0元/次;
4、妇科病普查10元(含宫颈刮片、阴道滴虫、霉菌检查、乳房手法检查、妇科检查);
5、42天母婴检查6.0元;
6、儿童建卡(册)2.0元;
7、儿童眼保健
(1)注视卡检查2.0元
(2)点视力仪检查5.0元
(3)同视机10.0元
8、儿童听力检测(脑干反应测听仪检查)40元
(三)新生儿疾病筛查
1、苯丙酮尿症(细菌法) 20元
2、甲状腺功能低下症(酶标法) 28 元
3、肾上腺皮质增生症(酶标法或荧光法)28元
(四)保健保偿服务收费
1、婚前医学检查保偿4元/人
2、孕产妇保健保偿(含产前5- -8次检查、孕产期保健指导、产后3次访规、42天母子健康体检、高危筛查)
保健服务40元,保偿20元;
3儿童保健保偿(含4.2.1或3.2.1体检、科学喂养指导、疾病防治、体弱儿管理)
城市:保健服务40元,保偿费20元
二、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费
省级鉴定(每件) 600元
地市级鉴定(每件) 450元
县级鉴定(每件) 300元
三、妇幼卫生保健监督管理费
(一) 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执业资格审核费
一级医疗保健机构200元,二级医疗保健机构300元,三级医疗保健机构600元
(二) 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校验费
一级医疗保健机构每次200元,二级医疗保健机构每次300元,三级医疗保健机构600元。
(三)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费
一级保健机构每次300元,二级保健机构每次1500元,三级保健机构每次2500元。
(四)证照工本费
1、《安徽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含正副本及申请表)10元/证。
2、《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2元/证。
3、《婚前医学检查证明》2.0元
以上收费标准未涉及到的其它妇幼卫生保健及临床项目的收费,按我省有关医疗收费标准执行。
我省各级妇幼卫生保健机构在开展妇幼卫生保健工作时,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行服务,强行收费,更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物价部门申领《安徽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依据,实行党证收费,主动接收物价、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文自文到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