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3年度规章制定计划》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现将《市政府2023年度规章制定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
市政府2023年度规章制定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坚持法治芜湖、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全面推进全市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芜湖,努力推动芜湖法治建设走在全省前列”的要求,立足本市实际,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为加快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设人民城市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对市政府2023年度规章制定作出如下安排:
一、制定类项目(3件)
1.《芜湖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起草单位:市城管局,完成时间:2023年7月)
2.《芜湖市促进算力中心城市建设办法》(起草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完成时间:2023年8月)
3.《芜湖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起草单位:市司法局,完成时间:2023年9月)
二、调研论证类项目(2件)
1.《芜湖市灾害性天气应对管理办法》(起草单位:市气象局,完成时间:2023年10月)
2.《芜湖市智能网联汽车与无人驾驶装备应用管理办法》(起草单位:市经信局,完成时间:2023年12月)
三、后评估类项目(1件)
《芜湖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评估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间: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