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吗?

发布时间:2023-03-27 15:03信息来源: 芜湖新闻网阅读次数: 字体:【  

3月24日,市交通局召开《芜湖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记者获悉,我市在全省有轨道交通的城市中率先制定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管理办法,通过建立健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保护区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细化贯彻落实政策措施,指导城市轨道交通运行安全监管,实现全方位联防联控管理模式。强化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巡查,严格落实动态监测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包括哪些范围?

究竟什么是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呢?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城市轨道交通为避免车站、隧道、线路、墩柱、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停车场、车辆基地等出现侵入轨道交通结构、损坏轨道交通设备设施、阻塞车站出入口等影响运营安全而划定的一个安全区域,就是轨道交通的安全保护区。通俗解释就是轨道交通运营需要一个安全空间,比如轨道交通车辆在线路上运行必须确保线路结构有一个安全空间,否则会影响列车运行;车站供乘客进出的出入口周边要有一个安全空间,否则会妨碍乘客通行和救援疏散等。

芜湖单轨安全保护区则具体包括:地下车站与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五十米以内;地面和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外边线外侧三十米以内;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等建(构)筑物外边线外侧十米以内;过江隧道结构外边线一百米以内。

范围内有哪些禁止行为?

既然划分了安全保护区,对于市民来说,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范围内,有哪些行为是禁止的呢?

芜湖市运达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禁止行为包括擅自在地面或高架线路两侧100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和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擅自在单轨高架线路桥下空间以及车站出入口五米范围内摆设摊点、停放机动车辆、机械设备等;未征得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同意擅自在保护区范围内开展吊装、挖掘、钻探等作业,擅自在高架桥梁以及附属结构上钻孔打眼,搭设电线或者其他承力绳索,设置附着物;擅自干扰轨道交通专用无线电通信频率等。

有作业行为需要什么程序?

那么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范围内,有新建项目和非项目作业行为需要什么程序,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记者从新闻发布会获悉,对于保护区内的新建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当征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的意见,增加轨道交通安全防护有关内容,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认为必须进行安全评估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第三方开展安全评估;项目建设单位报批初步设计时,审批部门应当查验轨道交通安全防护内容;项目开工前,项目建设单位应制定安全防护方案,并征得轨道运营单位的同意,对轨道交通设施影响较大的建设及作业行为,应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监测工作。

对于非项目作业应当在征得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同意的前提下,在作业前制定安全防护方案,并签订安全保护协议。

总之,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无论是新建项目还是非项目作业,都必须要针对轨道交通设施制定安全防护方案,并征得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同意。同时轨道运营单位应当将项目概况及安全防护方案(含第三方监测方案)抄报市交通运输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