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地下室建设标准有哪些?
来源:芜湖市国动办回复时间:2024-06-04 08:57

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根据地面总建筑面积按以下比例修建:一类、二类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7%(芜湖市为二类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三类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和省直管县县城6%,其他县城和建制镇5%。建设单位须按照规划修建医疗救护、专业队等专用人民防空工程。

(承办单位:芜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审批科  咨询电话:2963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