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创新提升“五举措”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2-11-16 10:19信息来源: 芜湖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字体:【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6日    发布地点:市政府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芜湖市财政局

主持人: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科长 昂永康      发布人: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陈国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经市政府同意,今天举行“芜湖市创新提升‘五举措’ 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首先我谨代表市财政局向各位来宾、记者朋友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衷心感谢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我市政府采购事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近年来,芜湖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提质增效补短板强弱项,依托“互联网+政府采购”,坚持创新驱动,着力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1.强化政采新“引擎”,提高政府采购效率。2022年1月1日,芜湖市所有预算单位正式运用“徽采云”平台,“徽采云”平台建设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落实“让数字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互联网+政府采购”具体目标。该平台涵盖了监管系统和电子卖场,横向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接,实现政府采购项目从预算编制、项目采购到资金支付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全流程无纸化操作;纵向省市县三级全面贯通,建设全省“一张网”,集计划、执行、监管于一体,所有采购业务一网通办,大幅提升采购效率、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截至10月底,全市共申报6338个政府采购计划,完成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备案13749例;合同总金额85.67亿元。电子卖场共上架商品105万余件,完成在线交易项目采购2562宗,共计金额约1896万元。

2.优化保证金管理,降低采购交易成本。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的通知》,继续执行免收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政策,同时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政策,规定涉及医疗、信息化、特种设备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以及适用《政府采购法》的政府采购工程施工项目可以继续收取履约保证金,最高缴纳比例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其他类型项目不再收取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并对质量保证金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明确规定不得收取。截至目前,免收投标保证金政策执行一年来,芜湖市免收供应商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项目约2300个,免收金额约2亿元,其中免除中小企业投标(响应)保证金约1.7亿元。

3.撬动创新发力点,助企纾困渡难关。市财政局创新推行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通过政府外部提前“输血”实现企业内部“造血”,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制定《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预付款工作的通知》,加大推进预付款执行力度,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起,对以单一来源作为首次采购方式开展的采购项目、紧急采购项目必须执行预付款,其他项目鼓励实施预付款,预付款比例按省财政厅规定执行;同时建立预付款安全保障机制,试点创设银行共管账户安全保障机制,规定政府采购合同预付款在500万元及以上的,由合同各方以中标供应商名义开设银行共管账户,采购人预留印鉴章,采购人按约定比例将预付款拨付至共管账户,供应商就采购项目所需原材料、人员工资等直接相关费用向采购人提出预付申请,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从双方共管账户直接支付。政策执行以来,已执行预付款达3亿元,平均预付比例达30%。

4.提升采购透明度,坚持采购意向公开。推进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有助于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促进公平竞争,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通知》,积极宣传讲解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政策及相关业务事项,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便于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积极参与并做好应标和响应准备,实现优质优价采购,提升采购绩效。二是明确公开期限。全市各采购人原则上于2022年3月30日前在“徽采云”平台完成2022年政府采购项目意向公开。除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框架协议、网上商城采购、涉密采购以及因不可抗力、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外,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公开采购意向,未公开采购意向或公开时间不足30日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发布采购公告。截至10月底,全市累计公开政府采购意向达3615份,金额约786亿元,采购意向公开率达100%。

5.秉持服务新思维,为中小企业预留“专享蛋糕”。市财政激活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在采购份额上,为中小企业预留“专享蛋糕”,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一是给中小企业足额预留份额,在“食粮”补充上助力。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提示单》,明确标准,规定预留份额。二是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在政策功能发挥上助力。芜湖市重新修订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文件范本,加大评审价格优惠力度,严格执行价格扣除政策,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在价格扣除上做文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是给采购计划“核”份额,在优化信息系统上添力。完善“徽采云”政府采购监管系统,增加采购计划申报财政部门审核流程,采购单位在申报采购计划时须明确该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中小企业预留比例,并出台措施严控采购单位随意变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有力保障中小企业取得更多政府采购份额。截至10月底,全市政府采购计划总预算金额约270亿元,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计划金额107亿元,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计划金额占比约40%;全市政府采购计划项目总计6338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计划项目数3865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计划项目数占比61%。

优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下一步,我们将牢固树立各级财政营商环境“一盘棋”意识,全面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严格规范采购代理机构等采购当事人采购行为,以更多举措、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软实力”,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努力打造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芜湖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