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手续需要哪些资料?
来源:芜湖市国动办回复时间:2022-11-10 09:14

防空地下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向芜湖市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提交以下材料:

1.施工单位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竣工报告

2.勘察单位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质量检查报告

3.设计单位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质量检查报告

4.监理单位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质量评估报告

5.建设单位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竣工总结

6.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通知单

7.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报告

8.第三方测绘单位出具的测绘核实报告

9.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质量检测报告

10.战时通风系统安装质量检测报告

11.人防工程竣工图

12.施工单位人防工程质量保修书

1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孔口防护、结构、防水、建筑装饰装修、给水排水、建筑电气安装、通风与空调)

14.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记录和整改回复

15.消防合格证(单建式人防工程)

(备注:相关表格可登录安徽省人防办网站人防工程质量监管系统下载,上述资料需另外扫描一份电子档)

芜湖市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会在资料齐全、内容无误的情况下出具《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承办单位:芜湖市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咨询电话:0553-3933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