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一般何时组织实施?
来源:芜湖市审计局回复时间:2026-05-06 17:12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五条规定,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应当依规依法接受审计监督。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进行,也可以在领导干部离任后进行,以任职期间审计为主。
(承办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局 联系电话:0553-3887027)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五条规定,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应当依规依法接受审计监督。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进行,也可以在领导干部离任后进行,以任职期间审计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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