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2-203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8 09:34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民政府阅读次数: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芜湖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2-2030年)》已经市政府第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芜湖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2-2030年)


一、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

(一)建设基础。

1. 区域特征。

芜湖市位于安徽省东南部,地处长江下游,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境内河道纵横,湖泊众多,地表水资源丰富,土壤深厚肥沃,类型复杂多样。北与合肥市、马鞍山市毗邻,南与宣城市、池州市接壤,东与马鞍山市、宣城市相连,西与铜陵市交界,与上海、杭州、南京、合肥等大城市一衣带水,是国家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的大城市。城市交通便捷,芜合高速、宁芜高速、沪渝高速、溧芜高速等跨境穿越,沪铜、商合杭、京台等高速铁路交汇于此,芜湖长江大桥、芜湖长江二桥、芜湖长江三桥飞架南北,市内拥有长江溯江而上最后一个万吨级深水良港、长江第五大港口—芜湖港。

2021年芜湖市地区生产总值达4302.63亿元,人均GDP达11.7万元,三次产业比例为4.0∶47.6∶48.4。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668元,较2016年增长50.6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202元,较2016年增长57.16%。

2. 工作基础。

(1)生态制度建设位居前列。

领导责任制度体系持续健全。“十三五”以来,芜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党政实绩考核体系,深入一线督导落实重点工作,形成由市主要领导参加的生态环保工作例行研究会体系;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及林长制,建立健全覆盖市、县、镇、村的四级组织管理体系。

监测监管能力稳步提升。在全省率先开展地市级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大气污染源清单、源解析、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形成初步成果,城区乡镇大气监测网络实现全覆盖;将主要河流地表水断面纳入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范围,主要河流地表水控制断面水质达标情况纳入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考核体系,水环境监测预警能力不断强化;建成芜湖市智慧生态环境(二期)平台,与智慧长江、网格化综合监管平台、社会信用体系等多个数据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和协同管理。

生态补偿制度深入推进。实施以县市区级横向补偿为主、市级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将13个主要河流控制断面纳入市级生态补偿范围;在全省率先将空气质量补偿机制延伸到镇(街道)基层,2021年,累计发放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290.5万元,罚扣生态补偿资金108.5万元。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日趋成熟。全面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责任追究制度,成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案件线索排查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积极引进第三方损害鉴定评估机构,提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业化水平;2021年完成生态环境赔偿案件磋商18件,涉及赔偿金额3698万元,南陵8.26倾倒填埋固废案获评全省磋商典型案例。

(2)生态安全水平持续提升。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1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33.8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84.9%,全年无重污染天气,连续两年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10个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比例100%,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全市环境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未发生环境安全事件或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三大保卫战取得阶段性胜利。蓝天保卫战: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300余台,全市在用火电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淘汰市域所有黄标车,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标准;全市建筑工地、征迁工地实现扬尘防治在线监测系统全覆盖。碧水保卫战:对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乡镇政府驻地及省级美丽乡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全覆盖;持续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对长江干流排查出的入河排污口进行监测、溯源和分类整治。净土保卫战: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疑似污染地块清单、污染地块名录;组织开展4轮固废大排查,对非法倾倒固废实施无害化处置。

长江大保护取得重大进展。全面开展长江(芜湖段)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积极落实“1515”岸线分级管控措施;持续深化“禁新建、减存量、关污源、进园区、建新绿、纳统管、强机制”7项举措,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全面完成长江芜湖段重点水域退捕任务;强化复绿补绿建设,建设“十里江湾”生态景观带;成功举办长江禁渔暨渔文化论坛,规划建设长江渔文化博物馆;建成全省首个智慧长江综合管理平台,实现长江全流域、全时段、全覆盖监测预警。

(3)生态空间布局不断优化。

生态空间管控严格落实。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红线约束,开展自然保护地调整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划定芜湖市“三线一单”,构建分区环境管控体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持续开展“绿盾”行动,推动自然保护地违法项目清理整改,组织召开自然保护地管理联席会议,不断探索和完善自然保护地监管长效机制。

国土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率先完成市县级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扎实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顺利实施县(市)区行政区划调整,原三山区和弋江区合并,设立新的弋江区,芜湖县和繁昌县撤县设区,分别设立湾沚区和繁昌区,市域城乡一体化发展加速推进;统筹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建成十里江湾等一批城市公园,建成殷港小镇、航空小镇、松鼠小镇等多个省级特色小镇。

(4)经济绿色发展步伐坚定。

高质量发展动能充沛。“十三五”以来,芜湖市立足绿色转型,经济由高速增长转为高质量发展,四大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壮大,奇瑞汽车、海螺水泥等一批“芜湖制造”走向世界;“双招双引”工作取得新突破,成功入选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发展最成功的40座城市和数字经济百强城市;科技创新驱动力指数居长三角第6位,获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国家创新型城市,入选“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启动建设“创业芜优”之城,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达43家;与上海松江区开展战略合作,G60科创走廊芜湖产创中心一期项目签约,成为全省首个在上海购地自建的“科创飞地”。

三大产业稳步发展。建成湾沚区陶辛青虾、无为螃蟹和南陵紫云英弋江籽等3个安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16个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基地,繁昌区入选全国首批创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成功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14家、绿色园区2个,省级绿色工厂25家;“芜湖智造”迈向中高端,获评省级智能工厂10个,省级数字化车间43个,2021年获批中国家电智能制造基地;现代服务业持续壮大,成功入选“中国快递示范城市”,2021年新晋10家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和集聚示范区,增量居全省第一。

(5)宜居生活环境日益优化。

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湾沚区、繁昌区率先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实现城乡“同网、同质供水”;高质量打造一批绿色生态走廊,城市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显著提高;大力推进城镇公厕整治提升行动,达到城市建成区5座/平方公里建设标准和主城区“10分钟如厕圈”工作要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一期通车,完成全国首个全自动跨座式单轨项目,成功迈入轨道交通新时代。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推进。荣膺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四次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获评2020中国宜居宜业城市;与三峡集团开展全面合作,探索出“一城一主体”“厂网河湖岸”一体化治水模式,成功入选全国第三批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提前一年消除劣Ⅴ类水体;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形成布局合理、设施配套、运行完好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有效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推进美丽乡村和乡村旅游集聚区的提档升级,繁昌区成功入选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

(6)生态文化氛围愈发浓厚。

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绿色创建行动赶超争先,“植树节”、“六五环境日”系列活动丰富多彩,组织“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环保法律宣传、生态环境保护主题摄影等各类主题实践活动,宣传单品微视频《绿桌恳谈会》《环保人之歌》MV被省厅作为优秀宣传单品上报生态环境部,动漫短视频《小山小水学用〈民法典〉》被生态环境部“双微”转发,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生态示范创建成绩突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芜湖高新区获评国家级绿色产业示范基地;湾沚区成功创建省级、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2020年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第四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2018年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通过验收;繁昌区被列为国家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二)存在问题与机遇挑战。

1. 存在问题。

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还需加速。新发展阶段,芜湖生态治理面临着许多新任务新要求,有待构筑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目前全市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尚不成熟,国土空间规划尚未落地生效等问题。

生态环境质量与经济发展水平仍不匹配。全市橡胶、塑料制品、汽车制造、化工制造等行业企业众多,VOCs排放量大,O3臭氧污染问题日益凸显,空气质量改善成果有待巩固;“十四五”地表水国考断面由6个增加至10个,水环境质量实现同比改善难度加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尚在起步阶段,城乡黑臭水体治理长效保障机制仍需完善。

生态空间布局仍需优化。随着长江大保护深入人心,长江岸线从开发转向修复与保护,生态修复与经济增长正达到一个新的平衡点,需进一步完善岸线利用准入和退出的长效机制,优化调整面临诸多掣肘;生活空间供给结构性失衡,发展不充分不平衡,与生产空间、生态空间相邻近甚至交叉布局,容易造成相互之间的干扰。

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之路有待拓宽。芜湖市生态资源丰富,但生态系统物质产品价值尚未形成,生态农产品品牌效应不突出,“两山”转化通道尚未全面打通;钢铁、建材等行业对芜湖经济增长贡献率较高,单位产品能源资源要素投入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经济体量占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仍不够高。

生态生活方式尚未根本形成。地下管线规划与道路建设规划不协调,管线敷设与道路建设不同步;老旧城区污水管网错接、破损等问题仍然存在,部分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收水能力以及运维能力有所不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距长三角先进地区仍有差距;部分居民缺乏垃圾分类与回收意识,生活垃圾大部分仍为混合投放,造成可回收利用的物资由于垃圾之间的污染而无法充分利用;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不高,公众主动参与环境保护和治理的自觉性不强,环境多元共治的局面尚未形成。

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有待健全。镇、村文化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相对滞后,集镇地区文化服务设施公众实际利用率不高,农村地区文化基础设施覆盖面不广;百年历史建筑受到风化和雨水侵蚀的影响,均有一定程度的破损,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进一步挖掘,传统文化保护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与群众密切相关或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文件公开途径和方式较为单一,图文解读生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2. 机遇与挑战。

(1)战略机遇。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与时俱进地丰富、拓展和深化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并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为新发展阶段芜湖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重要指引和根本遵循。

多重战略叠加释放绿色发展合力。随着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中部崛起、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以及“三区两圈一廊”等重大战略叠加实施,安徽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江北新区、全域孵化区等重大平台加快建设,生态环境共保联治能力显著提升,各类发展新动能充分涌动、融合放大,为芜湖市更大力度、更深层次系统破解资源环境约束,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提供了契机。

经济环境发展协同向好。芜湖市作为全国重要的交通枢纽和现代物流中心,在融入新发展格局中有着独到优势,将迎来资源要素加速流动、资源配置效率加速提升的良好机遇,有利于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改革。“十三五”期间,芜湖市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在全市经济实现稳步发展的同时,生态环境质量也保持稳中向好的态势,生态环境质量的总体改善,为后续经济发展提供了更多的生态环境容量,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以高质量发展提升高水平保护的良性发展局面基本形成。

生态资源禀赋得天独厚。芜湖市南倚皖南山系,北望江淮平原,长江、青弋江穿城而过,龙窝湖、奎湖、竹丝湖散布其间,赭山公园、神山公园等数十座城市公园点缀其中,形成了山水相间、精致繁华的城市风貌特色,先后获评国家森林城市、中国宜居宜业城市,四次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生态资源禀赋得天独厚。生态产品价值机制的建立健全也将进一步提高全市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两山”转化通道将进一步拓宽,形成以点带面的良好发展局面。

(2)风险挑战。

“新发展阶段”赋予新的历史使命。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党和政府植根全球生态和中国经济发展的新挑战、新任务、新形势;省“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支持芜湖加快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省委、省政府对芜湖发展寄予厚望;站在两个百年的历史交汇点上,芜湖市需勇担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使命,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更大的力度谋划发展,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增强城市竞争力、影响力、辐射力,以人民城市建设为总抓手,把美丽江城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宜游、宜学、宜养、宜创的“六宜”城市。

外部经济发展形势严峻。当前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中美贸易摩擦、新冠疫情等全球性事件导致国际经济发展不确定性因素增加,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逆全球化违背历史潮流,不利于资源高效配置,影响全球经济发展,可能会对生态环境保护造成负面影响;在新冠疫情和经济下行的重压之下,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有可能减弱;企业为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减少疫情带来的损失会铤而走险外化环境成本;财政收入降低、刚性支出增加,势必影响政府环保投入尤其是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双碳目标任务极其艰巨。中国采取行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芜湖市作为安徽省经济体量第二大的城市,必然要承担更大的责任和义务;芜湖市经济体量较大、增长势头强劲,能源需求量和碳排放量仍有持续增长的势头,如何在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同时保证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前率先达峰,已成为目前芜湖市亟待解决的问题。

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任重道远。步入新发展阶段,全市生态环境治理范围和难度也在不断加大,当前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与所面临的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手段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全市生态文明各项改革还需落地生根、协同增效,绿色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还不健全,相关责任主体内生动力尚未有效激发;生态环境保护参与宏观经济治理手段不足,市场机制不完善,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政策还不健全;部分企业环保法治意识不强,依法治污、依法保护的自觉性不够,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方向,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创新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要求落实生态空间管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立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加快建设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和长三角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现代化大城市。

(二)规划原则。

系统谋划,彰显特色。从芜湖实际出发,紧紧围绕芜湖市生态环境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探索生态环境治理和生态产业升级优化路径。牢固树立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的理念和方法,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充分发挥芜湖市自然资源优势、经济发展优势,走出具有芜湖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之路。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定不移地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将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贯穿和深刻融入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综合作用,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构建生态文明的新景观。

改革引领,创新驱动。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和科技创新,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环境质量优化改善作为系统工程,全面谋划、部署,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以人为本,民生为先。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把以人为本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热切期盼。

党政主导,全民共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现代治理体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政府主导作用,深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社会组织和公众履行义务,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生态文明建设合力。

(三)规划范围。

芜湖市行政管辖范围,包括5个市辖区(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湾沚区、繁昌区)、1个县级市(无为市)、1个县(南陵县),并包含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四)规划期限。

统筹考虑国家和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期限及要求,本次规划的基准年为2021年,规划期限为2022-2030年,包括两个阶段。其中:

近期:2022-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重点推进期;

中远期:2026-2030年,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提升期;

重点规划期为近期。

(五)规划目标。

展望2030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提升,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全面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到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古今交映、中西交融,山水相间、欢乐相伴,空间共享、产城共创”的人民城市风范得以呈现。

——生态文明制度趋于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源头治理进一步强化,工作合力进一步凝聚,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形成,逐步构建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空气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功能明显增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关键性成效。

——生态空间格局全面形成。产业发展布局和城镇化格局科学合理,经济、人口布局向均衡方向发展,城乡结构和空间布局明显优化,区域空间管控水平和治理能力稳步提高,主体功能区和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产业绿色转型取得突破。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能源、水、土地等各类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再生资源对原生资源的替代比例进一步提高,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能力进一步释放,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绿色发展体系基本形成。

——生态生活方式逐步形成。城乡人居环境品质与内涵全方位提升,节能、低碳、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广泛形成,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

——生态文化氛围日渐浓厚。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观念、生态文化观念更加深入人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共识基本形成,全社会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显著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归属感与幸福感切实增强。

(六)建设指标。

以创建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目标,依据《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21〕353号)及《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试行)》的通知(皖环发〔2017〕84号)的相关要求,结合芜湖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实际情况,确定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指标体系由6项任务,25项指标构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指标由6项任务,36项指标构成,以衡量生态制度、生态环境、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生态文明建设的实现程度。


1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指标

1 芜湖市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指标体系

领域

任务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值

2021

现状值

规划目标值

指标

属性

对应重点工程

2023

2025

生态

制度

(一)

制度与

保障机制完善

1

生态文明建设

规划

-

制定实施

未颁布实施

颁布实施且在有效期内

颁布实施且在有效期内

约束性

-

2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20

20

≥20

≥20

约束性

-

3

河长制

-

全面推行

全面推行

全面推行

全面推行

约束性

-

4

固定源排污许可证核发

-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约束性

-

5

环境信息公开率

%

≥80

100

100

100

参考性

-

生态

环境

(二)

环境质量改善

6

环境空气质量

 

 

 

 

 

约束性

生态安全1-2

质量改善目标

-

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

完成考核

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

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

优良天数比例

%

≥80

84.9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严重污染天数

-

基本

消除

消除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7

地表水环境质量

 

 

 

 

 

约束性

生态安全3-6

质量改善目标

-

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

完成考核

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

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

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

%

≥70

100

100

100

V类水体

-

基本消除

消除

消除

消除

(三)

生态保护系统

8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

-

≥55

且不降低

/

≥55

且不降低

≥55

且不降低

约束性

-

9

森林覆盖率

%

≥14

28.57

≥28.57

≥28.57

参考性

-

(四)

环境风险防范

10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

100

100

100

100

约束性

生态安全9

11

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

未发生

未发生

未发生

未发生

约束性

-

生态

空间

(五)

空间格局优化

12

生态保护红线

-

开展划定

开展划定

开展划定

开展划定

约束性

-

13

耕地红线

-

遵守

遵守

遵守

遵守

约束性

-

14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

≥14

17.34

≥17.34

≥17.34

约束性

生态空间1

生态

经济

(六)

资源节约与利用

15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吨标煤/万元

≤0.80

且能源消耗总量不超过控制目标值

0.3525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约束性

生态经济1

16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立方米/万元

≤75

用水总量不超过控制目标值

69.6

≤69.6

≤69.6

约束性

生态经济2

17

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审核的比例

%

100

100

100

100

参考性

-

生态

生活

(七)

人居环境改善

18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

100

100

100

100

约束性

生态生活1

19

城镇污水处理率

%

≥85

95

≥95

≥95

约束性

生态生活3-4

20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85

100

100

100

约束性

-

21

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平方米/

≥12

13.60

≥13.60

15

参考性

生态生活12-14

(八)

生活方式绿色化

22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30

65

≥65

≥65

参考性

-

23

公众绿色出行率

%

40

77.46

≥77.46

≥77.46

参考性

-

生态

文化

(九)

观念意识普及

24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90

100

100

100

参考性

-

25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80

96.00

2020年)

≥96.00

≥96.00

参考性

-

*注:部分指标中,2021年现状值为“/”,特指该项指标由于缺乏相关统计数据,暂未能核算出具体数值

 

2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指标

2 芜湖市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指标体系

领域

任务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值

2021

现状值

规划目标值

指标

属性

对应重点工程

2023

2025

生态

制度

(一)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

制定实施

未颁布实施

颁布实施且在有效期内

推进实施且在有效期内

约束性

-

 

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

-

有效开展

有效开展

有效开展

有效开展

约束性

-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20

20

≥20

≥20

约束性

-

 

河长制

-

全面实施

全面实施

全面实施

全面实施

约束性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

100

100

100

100

约束性

-

 

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100

100

100

100

约束性

-

生态

安全

(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环境空气质量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约束性

生态安全1-2

优良天数比例

84.9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PM2.5浓度下降幅度

3.43(较2020年下降)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水环境质量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约束性

生态安全3-6

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比例

提高幅度

国省考断面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100%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类水体比例下降幅度

省考以上断面无劣V类断面

省考以上断面无劣V类断面

省考以上断面无劣V类断面

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100

100

100

(三)生态系统保护

9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60

/

≥60

≥60

约束性

-

10

林草覆盖率

%

≥18

28.57

≥28.57

≥28.57

参考性

-

11

生物多样性保护

 

 

 

 

 

参考性

-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

保护率

%

≥95

100

100

100

外来物种入侵

-

不明显

不明显

不明显

不明显

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

保持率

%

不降低

不降低

不降低

不降低

生态

安全

(四)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12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100

100

100

100

约束性

生态安全9

13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

建立

建立并实施

实施

全面实施

参考性

-

14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建立

建立并实施

实施

全面实施

约束性

-

生态

空间

(五)空间格局优化

15

自然生态空间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约束性

生态空间1

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

16

河湖岸线保护率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61.26

≥61.26

≥61.26

参考性

-

生态

经济

(六)资源节约与利用

17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吨标准煤/万元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0.3525(完成上级规定目标任务)

完成上级规定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完成上级规定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约束性

生态经济1

18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立方米/万元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69.6(完成上级规定目标任务)

完成上级规定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完成上级规定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约束性

生态经济2

19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4.5

3.00

≥4.5

≥4.5

参考性

-

20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

/万元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约束性

生态经济3

21

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审核的比例

%

完成年度审核计划

完成年度审核计划

完成年度审核计划

完成年度审核计划

参考性

-

(七)产业循环发展

2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幅度

%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下降3.15%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参考性

-

生态

生活

(八)人居环境改善

23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

100

100

100

100

约束性

生态生活1

24

城镇污水处理率

%

≥95

95

≥95

≥95

约束性

生态生活3-4

25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50

9.0

≥50

≥50

参考性

生态生活8-10

生态

生活

(八)人居环境改善

26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5

100

100

100

约束性

生态生活11

27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占比

%

≥80

100

100

100

参考性

生态生活10

28

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平方米/

≥15

13.60

13.60

≥15

参考性

生态生活12-14

(九)生活方式绿色化

29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50

65

≥65

≥65

参考性

-

30

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

≥60

32.7

≥60

≥60

参考性

-

31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

-

实施

有效实施

有效实施

全面实施

参考性

-

32

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

 

 

 

 

 

参考性

-

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

%

≥50

/

≥50

≥50

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型器具占比

%

100

/

100

100

一次性消费品人均使用量

千克

逐步下降

/

逐年下降

逐年下降

33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80

100

100

100

约束性

-

生态文化

(十)观念意识普及

34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100

100

100

100

参考性

-

35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80

962020年)

≥96

≥96

参考性

-

36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

≥80

82.562020年)

≥82.56

≥82.56

参考性

-

申报条件

(一)规程第九条

1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

责任追究

-

有效开展

有效开展

有效开展

有效开展

约束性

-

2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

有效开展

有效开展

有效开展

有效开展

约束性

-

3

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

有效开展

有效开展

有效开展

有效开展

约束性

-

4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

有效开展

有效开展

有效开展

有效开展

约束性

-

5

三线一单制度

-

有效开展

有效开展

有效开展

有效开展

约束性

-

申报条件

(二)规程第十条

6

近三年存在下列情况的地区不得申报: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各类专项督查中存在重大问题,且未按计划完成整改任务的;

(二)未完成国家下达的生态环境质量、节能减排、排污许可证核发等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的;

(三)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的,以及因重大生态环境问题被生态环境部约谈、挂牌督办或实施区域限批的;

(四)群众信访举报的生态环境案件未及时办理、办结率低的;

(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结果为一般变差”“明显变差的;

(六)出现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

-

不得出现

上述情况

未出现

保持

不出现

保持

不出现

约束性

-

三、规划任务与措施

(一)创新建设管理机制,完善现代治理体系。

1.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1)落实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落实“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责任,制定实施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严格监督问责,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不力的,及时诫勉谈话;对不顾资源和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监管责任。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绿色发展行动、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和人民城市建设等重点任务,科学制定审计方案,广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审计手段,提高审计效率和全面性;强化审计结果应用,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提供相关部门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深入实施河湖长制。强化河长湖长履职,继续推进河湖长制体系向农村水系及小微水体延伸;建立联合河湖长制,强化跨界河湖联防联控;完善部门协同、多方协作工作机制,全面深化“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全面推行河湖警长制;开展河湖长制成效评估,探索上级河长湖长对下级河长湖长的考核,严格落实河湖管护责任。

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推动各级林长严格履职尽责,持续推进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建设,在林业发展战略规划、林业信息化建设、重要生态工程建设、人才培训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建立常态化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制度,完善野生动物损害赔偿体系。

(2)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绩效考核。

完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强化党政主导责任,压实部门主管责任,明确各相关部门在生态文明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不断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制定符合实际、体现特色的目标考核办法;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推动考核结果的刚性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转移支付、生态补偿等资金安排和县市区、开发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发挥人大、政协监督作用,加大跟踪检查力度,坚决查处、通报、曝光整改中的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行为。

(3)健全生态环境承载力约束机制。

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在总结市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物量)试编的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评估自然资源资产变化情况,逐步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土地、水、林木等自然资源统计调查制度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落实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坚持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管理。

2.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1)持续完善生态补偿制度。

健全漳河、青弋江等重点流域水生态补偿机制,深化地表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常态化、长效化建设,巩固地表水综合整治成效;加大镇街间大气环境污染补偿力度,以PM2.5、PM10为主要考核指标,探索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根据不同时段和季节特点,设置不同的考核指标和办法;探索建立生态红线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加大各地公共财政对生态产业的投入力度,加快推进生态产品价值转换,鼓励污水处理、垃圾焚烧、矿山修复、长江岸线整治等工程与生态产业发展有机融合,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途径,形成生态补偿稳定投入。

(2)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加快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查办进度,实现县市区、开发区线索排查全覆盖;建立完善“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制度体系,严格落实“环境有价,损害必担责”的工作要求;积极推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相关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建立常态化的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实现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有效衔接;引入第三方开展损害评估,健全生态环境行刑衔接机制,推动生态环境损害司法专业化;定期调度各县市区、开发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分析解决工作问题,督促各县市区、开发区和相关部门加快案件办理。

(3)完善环保督察考核机制。

制定整改任务、时限、标准、责任“四项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强力推进整改,确保问题见底清零;加大环保督察监督力度,强化上级对下级监督,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督,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完善公众监督、举报反馈机制;每季度拍摄市级生态环境警示片,主动发现并曝光自身问题,建立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主动发现整改激励机制;健全完善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信访件验收销号机制,全面完善资料档案,动态完善整改台账,通过照片、视频等详实记录整改过程和整改成效,确保问题整改全程留痕,切实推动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4)健全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丰富联动执法内容,紧盯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采取定期会商、信息共享、人才交流、执法联动等方式,实施大气、水、固废全要素、多领域的联合执法,最大限度发挥联动执法的威力与作用;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统筹推进长三角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加强区域环境应急协同响应,加大应急管控力度,深化大气环境信息共享机制;落实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治理方案,持续完善重点跨界水体联防联控机制,全面加强水污染治理协作;落实长三角固废危废联防联治实施方案,依托信息化手段,对危险废物实施全过程监管,严格监管固废危废跨区域转移,严厉打击固废危废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

(5)加快环境治理市场化进程。

积极申报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EOD)试点项目。坚持生态优先,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探索将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开发融合共生的路径和政策,以特色产业运营为支撑,解决生态环境治理资金投入不足、环境效益难以转化为经济收益等瓶颈问题,推动实现生态环境资源化、产业发展绿色化,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人民城市建设为契机,主动开展国家级EOD试点项目研究,积极申报国家级EOD试点项目,全力推动项目实施。

拓宽社会资本引进渠道。争取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为生态文明建设项目提供长周期、低成本资金;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充分利用国家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政策,做好基础设施项目储备,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确保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稳定运营;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债权、股权、基金等多种形式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加快发展气候投融资。

支持第三方机构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工业园区环境综合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决策、环境污染调查等重点领域积极吸引和扩大环境治理第三方服务,加快提升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实现环保产业发展和环境质量改善双赢;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遵循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充分激发市场活力的原则,规范市场秩序,对第三方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强化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探索建立稳定有效的价费机制和分类有效的投融资机制。

(6)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鼓励采取多样化模式和路径,科学合理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鼓励打造芜湖大米、五华鸡、无为螃蟹、徽王蓝莓等特色鲜明的生态产品区域品牌,将各类生态产品纳入品牌范围,加强品牌培育和保护,提升生态产品溢价;鼓励出台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推进GEP核算清单化,选取1-2园区开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试点,探索开展全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在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经营开发融资、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等方面的应用,推进GEP核算结果进规划、进考核、进政策。

3.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1)夯实政府主导责任体系。

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安徽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谋划和实施重大举措,统筹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落实本地区环境治理主体责任,组织落实目标任务、政策措施、资金投入及结构调整、节能降耗、监管执法、市场规范、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市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领导作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工作任务,促进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细化实化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措施,分工协作,强化各部门协同推进力度,共同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监督,各级政协加大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协商和民主监督力度,各级法院和检察院加强环境司法。

(2)落实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

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加强对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执法检查,不断规范排污行为;坚持执法、守法并重,推进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落实,指导企业制订环境管理清单,积极改进和提升污染治理设施;排污企业通过企业网站等途径,依法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等情况,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鼓励排污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通过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放。

(3)强化环境执法体系建设。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动态调整权责清单,落实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以市生态环境部门官方网站为主要载体,以“两微”平台、新闻媒体、服务窗口等为补充,拓展公示渠道;将移动执法系统使用作为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主要手段,进一步规范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实现现场执法和案件办理全程实时留痕、全过程记录;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正面清单内的企业原则上只开展非现场监管,在一定时期内免除现场检查,对轻微超标并能及时全面改正的,探索实施不予行政处罚。

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起诉力度,积极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手段,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不断树立执法权威;加大部门联合培训力度,加强“以案释法”和交流借鉴,推动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和问题整改;开展“送法入企”活动,与企业集团、行业协会联合举办环境守法培训,对区域典型行业或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组织专家集中把脉会诊,及时发现问题苗头,帮助企业消除违法隐患,营造良好的执法守法环境。

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完善全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充实基层一线工作力量,统一环境综合执法队伍着装、证件、车辆及执法装备,加强现场执法取证能力,强化环境监管队伍职业化、标准化建设;完善环境监管人员选拔、培训、考核等制度,着力提升干部素质,通过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大力提高环保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平;加大基层环保人才交流培养力度,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锤炼过硬作风。

(4)优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加强多元化监测网络建设。统筹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进一步优化和扩大监测站点,建立健全基于现代感知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补齐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等监测短板;统筹开展森林、湿地监测,实现林草生态监测数据统一采集、统一处理、综合评价;推动建设生态监测站,建立野外智慧观测平台,打造涵盖水生生物、重点保护动物、鸟类等生境要素的监测网络。

加强环境监测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对污染企业特征污染物的在线监控能力,逐步扩大自动监控范围,加强对船舶溢油、危险化学品泄露、重金属污染、饮用水源地污染等重大环境污染的动态监控;积极推进5G、物联网、区块链、传感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业务中的应用,大力发展智能感知和智慧监测;推行视频监控和环保设施用水、用电监控等物联网监管手段,积极利用无人机、无人船、走航车及遥感等科技手段,科学建立大数据采集分析、违法风险监测预警等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强化关键工况参数和用水用电等控制参数自动监测。

(5)完善环境治理信用体系。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落实国家政务诚信建设要求,将各级政府和公职人员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分记录,并依托“信用芜湖”“信用安徽”网站等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并作为公职人员考核、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健全排污企事业单位信用建设。加快完善企事业单位信用评价、修复机制,健全排污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体系,着力打造“互联网+监管+信用”综合监管闭环;根据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对企业实行分类差别化监管,对环保诚信企业和良好企业,在环保专项资金、环保评先创优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对环保警示企业,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对不良企业,列入重点督查对象,责令企业向生态环境部门报送环境管理及相关环境问题整改计划,定期报送整改进度;健全生态环境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促进企业主动参与评价,自觉履行环保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

探索“第三方”服务信用监管。探索开展环境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诚信建设,落实生态环境领域“第三方”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监管,推行信用承诺,推动“第三方”信用信息归集,形成以市场主体相互监督为主、政府公众多方参与的信用监督新格局;对信誉好、技术过硬的环保企业颁发证明,对于服务质量差、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列入负面清单;严肃查处环评、监测等领域弄虚作假行为,促进“第三方”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6)提升城市智慧管理水平。

充分发挥科技手段。进一步完善芜湖智慧生态环境平台建设,推进智慧长江和智慧生态环境一体化、一平台;持续完善、整合智慧生态环境各子系统和业务数据,积极推进监管一张图的建设,提升可视化水平和决策支撑能力;推进芜湖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打造集感知、分析、服务、智慧、监察“五位一体”的智慧城管模式,增强城市管理统筹协调能力,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用好芜湖市空间信息与卫星应用中心和数字芜湖空间信息平台,发挥大数据引领支撑作用,以空间信息作为基础信息资源,构建智慧高效的城市管理信息化体系。

推进第三方服务机制。加快推进工业园区第三方环保服务,加强园区内部资源共享、产业共生、物质及能量循环,由环保专业团队为园区企业招商、环境管理制度建设、环保设施运维管理、园区生态化循环化改造等提供咨询服务,保障绿色智慧工业园区高效运行;加快推广工业园区第三方综合能源服务,从企业能耗总量和能耗强度两方面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服务,为企业提供智慧电务、能效分析、能效诊断、节能技术改造等解决方案,降低企业用能成本;优化组合第三方和基层执法队伍,推动城市治理模式创新,形成企业落实节能减排的共治共建共享合力。

加强城市管理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着力培育一支政治坚定、德才兼备、创新力强的公共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队伍,不断完善重大决策专家咨询机制;深度分析城市治理问题根源,预测后续发展趋势,创新城市管理决策;建立一套对接有效、保障有力的智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重点培育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新型城镇化建设、科技创新、智慧城市管理等新型智库,规范智库运行管理制度,健全专家诚信考核和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二)深入污染防治攻坚,提升生态安全水平。

1.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1)系统推进全域有序达峰。

开展碳排放清单核算。开展芜湖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完善二氧化碳排放基础数据清单制度;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与含氟气体生产、使用及进出口专项统计调查;推动建立常态化的应对气候变化基础数据获取渠道和部门会商机制,加强与能源消费统计工作的协调,提高数据时效性,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信息共享。

系统推进碳排放达峰行动。紧扣绿色低碳发展,科学确定碳达峰目标,编制芜湖市碳排放达峰实施方案,强化政策措施实施和体制机制创新;有效衔接碳排放“双控”目标与碳排放峰值目标,加强重点企业碳排放双控目标管理,制定重点产品碳排放限额,开展推进协同减排和融合管控,探索排放单位监管、排污许可制度、减排措施的有机融合。

强化工业企业碳排放管控。落实重点行业单位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鼓励水泥、钢铁、电力等重点行业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制定达峰方案,开展碳排放强度对标活动,降低单位产品碳排放强度,推进产业链和供应链低碳化;以先进适用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为重点,制定重点行业低碳技术推广实施方案,加强企业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鼓励开展智能工厂、数字车间升级改造,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

探索绿色低碳多领域多模式合作。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强绿色低碳关键技术攻关,推进海螺集团与南开大学共建南开大学(芜湖)碳中和研究机构等创新联合体建设,加速构建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推广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白马山水泥厂碳捕集纯化技术,以二氧化碳捕获、利用与封存的规模化、高值化和产业化为方向,积极开展二氧化碳的矿物、化学、生物转化利用技术试点示范。

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配合省级部门开展碳排放配额分配和清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等工作,督促全市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完成配额分配和清缴履约;将碳交易有关工作责任落实至各县市区、开发区,明确碳排放交易责任目标,推进全市碳交易能力建设;建立覆盖重点排放单位、第三方核查机构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形成与碳交易相关的人才管理制度;培育碳交易咨询、碳资产管理、碳金融服务等碳交易服务机构,推动碳市场服务业发展;推动将碳排放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数据报送、配额清缴履约等实施情况作为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内容,有关违法违规信息记入企业环保信用信息。

实施温室气体和常规污染物协同控制。探索温室气体排放与大气污染防治监管体系的有效衔接路径,制定工业、农业温室气体和污染减排协同控制方案,减少温室气体和常规污染物排放;加强污水、垃圾等集中处置设施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开展空气质量达标和碳达峰“双达”行动,努力打造“双达”典范城市。

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充分发挥芜湖“国家森林城市”的突出优势,强调林业碳增汇的优先地位,坚持封山育林、人工造林、植树增林相结合,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灾害防控,着力增加森林碳汇;坚持“林养结合、生态循环”的林下经济发展理念,合理设计多层次林下养殖和种植业发展模式,在提升固碳能力的同时创造绿色GDP;加强湿地总量管控和用途管制,积极开展湿地生态修复,增强湿地储碳能力,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碳平衡。

(2)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管理。

加强温室气体监测与统计。整合现有与温室气体监测相关的业务观测网,建立统一、规范的温室气体监测网络体系,并纳入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实施;健全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相适应的温室气体数据统计、核算与管理体系,建立常态化的应对气候变化基础数据获取渠道和部门会商机制,鼓励有条件的计量技术机构开展碳排放快速核算方法研究,进一步完善全市碳排放强度核算方法;建设温室气体清单数据信息系统,落实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制度,鼓励企业主动公开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企业要率先公布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和控排行动措施。

强化应对气候变化基础研究。加强区域气候变化基础研究和观测预测研究,解析气候变化的事实、过程、机理,编制气候变化年度监测报告;开展气候变化风险评估,识别气候变化对敏感区水资源保障、粮食生产、城乡环境、人体健康、重大工程的影响,完善防灾减灾及风险应对机制,提升风险应对能力;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与应对气候变化融合研究,加速实现基础研究成果应用转化。

2.持续改善大气质量。

(1)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建设。整合各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数据,建立高密度空气质量监测信息网络,建立全口径污染源排放清单数据库,集成空气质量和各类污染源排放信息,提高空气质量预测准确性和时效性;健全生态环境、气象部门联合会商预报机制,实现生态环境、气象信息共享,在重污染天气时增加会商预报频次,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趋势分析;加强区域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探索将夏季臭氧污染纳入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能力。

加大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力度。动态优化和完善芜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预案各项要求,切实采取行动、切实执行措施、切实削减污染;建设重污染天气应急动态监管平台,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级别,确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范围及应急预案启动级别,明确各类监管污染源应急控制目标和应急防控措施;全面提升轻中度污染天气及臭氧污染天气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制定“一厂一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促进轻中度污染天气转良。

深化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加强与周边城市沟通与协同治污,积极参与长三角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和区域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工作,配合做好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制定区域联动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快速的运行模式和有效应急减排措施,确保预案启动后各相关城市及时响应,有效应对;健全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区域环境信息共享平台,集成各地环境空气监测,重点源大气污染排放,重点建设项目,机动车环保标志等信息,促进区域合作。

健全大气环监测监管体系。推进城市超级站建设,强化网格化环境监测微站建设,针对全市敏感区域、重点工业企业、建筑工地、交通道路要道等环境监测对象,建设微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实现常规污染物及常规气象参数的实时监测;强化各类大气污染源监控信息收集整合,实现环境监测大数据资源的融合集成,建立统一的大气环境管理业务平台;构建大气污染形势研判系统及多源数据融合检索与分析系统,建立污染减排与空气质量改善的定量化响应关系,实现按季度调度、分析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与进展的功能。

(2)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

持续推进VOCs治理攻坚。确定VOCs控制的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清单,提出有效管控方案,提高VOCs治理的精准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大力推行“一企一策”制度,加强对企业帮扶指导,指导企业编制切实可行的污染治理方案,明确原辅材料替代、工艺改进、无组织排放管控、废气收集、治污设施建设等全过程减排要求;完善“源头-过程-末端”治理模式,动态更新VOCs污染源清单数据库。

源头削减VOCs排放。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鼓励低挥发性有机物涂料研发和生产,分类实施原材料绿色化替代,在化工、制药、涂料、油墨、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等行业全面推广施用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活性高固份的原辅材料。

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强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管理,建立无组织排放治理清单,明确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的具体点位、治理标准、治理期限,制定无组织排放改造方案,全面完成无组织排放改造工作;推动企业实施生产过程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技术改造,强化生产工艺环节的有机废气收集,全面加强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VOCs管控。

末端治理设施提档升级。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理设施,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组织企业对现有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开展自查,进一步深化末端治理设施提档升级与全过程废气收集治理,强化末端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鼓励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等因地制宜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实现VOCs集中高效处理。

推进油品VOCs综合管控。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系统专项检查工作;对汽车罐车密封性能定期检测,严厉查处在卸油、发油、运输、停泊过程中破坏汽车罐车密闭性的行为,探索将汽车罐车密封性能年度检测纳入危化品运输经营许可证申领或年审范围;组织开展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监督抽测,在各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局联网。

实施重点行业NOx等污染物深度治理。推广重点行业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逐步开展高效脱硝设施安装,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加快推进钢铁、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实现污染排放全面达标、全过程精细化监管;完成建成区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淘汰不能稳定达标的生物质锅炉和非生物质专用锅炉;加大各工业园区综合整治力度,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对标先进企业,从生产工艺、产能规模、燃料类型、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同步推进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和企业升级改造。

强化VOCs精细化监管。开展臭氧前体物监测和臭氧来源解析,开展VOCs源谱建设,深入研究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作用机理,形成污染动态溯源基础能力;持续提升VOCs监测管控能力水平,有序推进涉VOCs重点排污单位完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积极引入第三方技术团队,针对性排查臭氧高值区域,精准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监督帮扶,指导园区和企业优化VOCs、NOx治理方案,推动各项任务措施取得实效。

(3)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积极推动铁路货运重点项目建设,加快专用线建设,支持物流园区、工矿企业运输方式向公铁联运发展,具备条件的建设铁路专用线;推进集疏港铁路建设,优化铁路港前站布局,重点改造升级朱家桥码头的铁路装卸设施设备;提升货场作业能力,提升货运服务能力,优化铁路运输组织,降低铁路运输成本。

推进车辆全面达标排放。加强新生产、销售机动车的环保达标监管,每年核查车辆的车载诊断系统(OBD)、污染控制装置、环保信息随车清单、在线监控等,抽测部分车型的道路实际排放情况,基本实现系族全覆盖;加强机动车排放监控平台非现场检查,严格核验检测过程数据、视频图像和检测报告,组织开展联合检查,严厉打击伪造排放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的检验机构;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以及集中使用地和停放地的入户检查;完善“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建设与应用,加强超标车辆达标维修治理的日常监督管理。

加快老旧车船淘汰治理。制定老旧汽车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加快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的淘汰更新;鼓励国四营运柴油货车加装或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安装远程排放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国五重型柴油货车OBD安装联网;鼓励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航运船舶。

推动机动车新能源化发展。鼓励新增新能源货运车辆,引导柴油货车报废更新为新能源货车,进一步放宽新能源货车城区通行路权;积极研发高能效、低排放的交通运输装备与新能源、清洁替代能源车辆技术,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加大新能源车推广政策支持,提高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比;持续推进公交、环卫、邮政、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推进LNG船舶应用,加强船舶和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强化船港岸电设施技术衔接匹配,力争到2025年基本实现长江经济带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常态化。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治理。加快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和排放监测,全面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推进废气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港作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加快推进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港口、机场,以及火电、钢铁等工矿企业新增或更新的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化,开展港口、铁路货场、物流园区等重点场所非道路移动机械零排放或近零排放示范应用;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管控,不符合第三阶段和在用机械排放标准三类限值机械限制在控制区内使用。

3.坚持三水共抓共治。

(1)高质量打造“十里江湾”。

深入开展“三大一强”专项攻坚“严重促”行动。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扎实开展全市美丽长江(芜湖)经济带生态环境新一轮“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协同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严把“入口”关,重点开展“禁新建、减存量、关污源、进园区、建新绿、纳统管、强机制”七大行动;抓紧抓实“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深入开展突出环境问题“大起底”“回头看”,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协同铜陵、马鞍山推进长江干支流、左右岸、江河湖库治理,突出抓好治污、治岸、治渔,改善长江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保持长江生态原真性和完整性;深入推进长江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巩固打击非法码头,非法采砂成果,确保长江水质稳优向好。

强化沿江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始终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拓宽智慧长江综合管理平台应用场景,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筑坝围堰等生态违法行为,切实提高长江违法事件智能感知能力,实现“一张图”式全要素综合管理模式;坚持绿色底线理念,以长江干流水体及龙窝湖湿地、黑沙洲、天然洲、曹姑洲等滩涂湿地、江心洲、滨水带为重要载体,构建沿江水生态保护带。

全面实施长江“十年禁渔”。开展禁捕后渔民生计保障跟踪调研,切实做好禁捕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提升渔政执法能力,加快实现长江水域视频监控全覆盖,建立“水陆并重”执法监管体系;开展打击非法捕捞和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惩破坏禁捕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查处非法捕捞渔具制售和渔获物交易行为;完善水生生物保护管理机制,推动资源养护和合理利用互促共赢,构建长江禁捕退捕长效管控机制,全面打赢长江禁捕退捕攻坚战。

(2)深入推进水环境整治。

持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鼓励企业依法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降低吨产品的用水量和排水量,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及排放;配合开展工业园区涉水污染设施排查整治行动,建立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突出问题清单,查明原因并开展整治;全面完成南陵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新芜经济开发区道路内涝点雨污水管道整治工程。

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摸清各类排污口的分布及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单位基本情况等信息;逐一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制定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以截污治污为重点分类开展整治;严格入河排污口审批,对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开展监测;开展城镇雨洪排口旱天污水直排的溯源治理,加大对借道排污等行为的监督管理力度,严禁合并、封堵城镇雨洪排口;建设统一的排污口信息平台,管理排污口排查整治、设置审核备案、日常监督管理等信息,建立动态管理台账。

强化水环境目标管理。按月开展补偿断面监测工作,对长江、漳河、青弋江、青山河、西河等主要河流控制断面开展水质监测,并向各县市区、开发区通报水质结果,实行月度动态监测考核;严格监管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专款专用,专项管理,专项用于水污染综合治理、水生态环境保护等,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提升水环境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生活满意度。

加强港口船舶污染防治。进一步提升港口码头船舶水污染物收集转运处理能力,加快建设芜湖市船舶污水垃圾港口接收设施,积极落实“船上存储、上岸交付”的治理模式;强化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环境风险防范,严厉打击化学品非法水上运输及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非法排放行为;推广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联单制度,鼓励建立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监管信息系统,实现“电子单证”流转。

(3)全面强化水生态修复。

推进长江干流与主要支流生态修复。长江流域加强外源减量与内源减负,全面落实“十年禁捕”,逐步恢复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西河—裕溪河流域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保障“引江济巢”重要清水廊道;漳河流域坚持控源截污,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湿地工程,保障水体稳定达标;青通河—七星河流域采取岸坡整治、水系联通、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等治理措施,进一步改善水体水质、保证水量;青弋江流域开展河道连通改造工程,建设生态河道,有效拦截面源污染;黄浒河流域实施水土流失治理攻坚行动,通过水生植被修复、打造生态驳岸、河岸带绿化等措施提升水体自净能力。

加强重要湖泊与入湖河流生态保护修复。巩固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果,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强巡河管理,努力实现长治久清;保护和修复湖泊水生态系统,实施重要河湖水生植被恢复及生态清淤工程,进一步推进退耕(渔)还湿,对重要湖泊主要入湖口建设滞留净化人工湿地系统;统筹协调长江—龙窝湖生态调水,增加龙窝湖水环境容量,促进龙窝湖水质提升;全面完成池湖、浦西湖、黄塘、奎湖“四湖”水系连通工程和许镇联圩水系连通工程;全面推进湾沚区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工作。

推进美丽河湖建设。以美丽河湖建设为引领,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管控和水生态治理,实现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建设一批“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幸福河湖;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开展水域岸线系统整治,提升农村河道自我净化能力,实现降磷控氮。

全面开展“徽水皖韵•幸福河湖”建设行动。实施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围绕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水景观、水文化、水产业、水经济等“八水融和”,以长江、青弋江、青安江、扁担河、奎湖、横山河、龙窝湖等河网水系为纽带,通过绿道筑网、水系串联、空间营造、文化重塑、产业融合等设计策略,积极开展省级幸福河湖试点示范建设,全面提升河流生态环境品质;到2025年,全域幸福河湖体系全面形成。

修复农田生态系统。坚持“退水不直排、肥水不下河、养分再循环”的原则,从源头上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以无为市为试点,率先建设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通过底泥改良、种植水生植物,恢复沟渠生态系统,增加农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控制养分流失,达到养分再利用、减少水体污染物质等目的,实现农田污染的近零排放。

(4)扎实做好水资源管理。

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严格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用水指标刚性约束,实施国家节水行动,优先保障生活用水,适度压减生产用水,增加生态用水;加强对高耗水行业、重点用水单位的用水定额管理,严格控制高耗水项目建设;完善重点行业企业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全面推进国家节水型城市和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

抓好工业节水。开展企业用水审计、水效对标和节水改造,控制工业行业的用水定额,逐步降低产品用水单耗,对超过取水定额标准的企业分类分步限期实施节水改造,探索建立用水超定额产能的淘汰制度,倒逼企业提高节水能力;加快工业高效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的推广应用,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改造,提高工业用水效率;推进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开展工业废水再生利用水质监测评价和用水管理,推动重点用水企业搭建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智慧管理平台。

加强城镇节水。加快推进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的监督管理,完善供水管网检漏制度,降低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新建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在新建小区中全面推行居民选用节水器具;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不断提高公共机构用水效率。

发展农业节水。开展灌区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持续推进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节水改造、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重点解决工程老化失修、干支渠(沟)系不配套、量水设施设备不完善、信息化系统建设滞后等问题;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区域规模化推进高效节水灌溉,推广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等节水灌溉技术,推进水肥一体化建设与高效节水相结合;实施规模养殖场节水改造和建设,推行先进适用的节水型畜禽养殖方式,推广节水型饲喂设备、机械干清粪等技术和工艺。

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在重要排污口下游、支流入干流等流域关键节点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等生态设施,对处理达标后的尾水和微污染河水进一步净化改善后,作为区域内生态、生产和生活补充用水,纳入区域水资源调配管理体系;鼓励城市园林绿化选用节水耐旱型树木、花草,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加强公园绿地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设施建设,严格控制灌溉和景观用水;加快推进城东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工程、南陵县后港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及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加强中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

保障河湖生态流量。组织编制漳河、西河等流域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明确管控措施、责任分工和预警方案;组织开展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调度工作,保障河湖基本生态流量(水量)下泄;加强生态流量水量监测、预警与管理能力建设,实现生态流量水量控制断面的远程遥控系统建设,完善生态流量水量监管机制。

(5)全力保障水质量安全。

持续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推进水源地规范建设,实现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全覆盖;坚持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定期更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污染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加强水源地安全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建立水源地保护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取消、归并小水厂;梯次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持续开展“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影响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垃圾堆放等环境风险源,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纳入河(湖)长制,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责任;加大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出水等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全水源环境管理档案;到2025年,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

构建完善的防洪减灾体系。强化芜湖城市防洪体系建设,统筹推进芜当联圩、新城南圩、江北大龙湾片等防洪圈堤加固提升工程;完成长江芜湖河段整治工程,加快推进长江干流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前期工作;启动洲滩圩垸分类治理工程建设,先行推进惠生联圩整治试点;加快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开展陡门巷泵站、五联泵站双回路等泵站扩建,加快实施新高坝闸、叶家坝闸等大中型水闸改建工程。

强化重要水体风险防控。持续加强突发水污染事件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构建“预案防范、制度保障、体系建设、防控评估、能力支撑”的“五位一体”的应急管理模式;全面建立跨市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统筹研判预警、共同防范、互通信息、联合监测、协同处置等全过程;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时编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饮用水源地应急预案,督促指导涉水企业编制、修订、报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交通、水利、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应急联动,形成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处置合力。

(6)积极推动水文化建设。

发展水文化产业体系。大力倡导和支持水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积极推行各类文化体验活动,探索“水文化+”产业体系的有效发展路径,通过生态水文化和产业的融合创新,推动水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下市场主体的积极作用,着力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吸引各类社会资本进入水文化产业,支持大集团、大项目,打造水文化产业精品;大力改善营商环境,鼓励企业、镇村、个体参与投资文化旅游项目,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格局;大力发展衍生产品,加快涉水文化艺术、创意设计、传媒产业等载体建设,将水文化与产业融合、水文化与科技融合,重点发展以水文化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为特征的创意产业,运用科技成果推动产业升级,催生水文化创意产业新业态。

着力打造滨江水文化景观。坚持“把长江引入城市,把城市推向长江”理念,以水环境综合治理与水生态自然修复为基础,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湖泊水库、骨干河流等为重点,加强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修复,保护和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不断挖掘水文化,推动长江、青弋江等周围建筑与山水景观相协调,加快建设竹丝湖湿地公园、外龙窝湖湿地自然公园和“十里江湾”景观带;重点塑造青弋江水文化景观,基于扁担河、青弋江、芜申运河水系,打造串联各个生态资源点的滨水慢行空间绿环廊,建设生态廊道,挖掘新的生态资源、人文资源;持续维护保养陶辛水韵、怡龙生态园、西河古镇等生态景观,谱写人水和谐新篇章。

推进长江渔文化博物馆建设。紧紧围绕文化和生态两条主线,加快推进长江渔文化博物馆建设,深入挖掘长江渔文化的精神内核,传承渔历史、传播渔文化、讲好渔故事,进一步传承弘扬渔业文化,充分展示芜湖市的深厚历史文化底蕴、渔业发展历程及长江大保护的显著成就,展示人与长江“人水合一”、共生共荣、生生不息的生态文明画卷。

4.持续管控土壤风险。

(1)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治。

强化土壤详查成果应用。应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深度调查和溯源工作,以严格管控类和安全利用类耕地所在的详查单元以及周边地区为调查区域,开展加密采样调查及溯源分析,进一步确定农用地土壤污染边界,阐明土壤污染程度及农产品质量情况,通过工业源、农业面源、地质背景调查分析,确定污染来源,制定污染源头防控措施。

落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责任。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名录,推动排污许可证核发纳入土壤污染防治义务;督促重点单位按规定开展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报送、隐患排查、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制定实施隐患整治方案,2025年底前,至少完成一轮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整改,新增重点监管单位应在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后一年内开展排查整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

防控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切实加强尾矿库污染防治和安全管理,对全市重点监管的尾矿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监测和定期评估;加快推动废弃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因地制宜管控矿区土壤和酸性废水环境风险,重点保障农业生产和生活用水安全,鼓励采用自然恢复等措施;督促矿山企业依法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完善落实水土环境污染修复工程措施,以实现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管理信息数字化和矿区社区和谐化为目标,推进全市绿色矿山建设,推动繁昌国家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

(2)巩固耕地土壤分类管理。

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工作,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更新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根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数据、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已采取安全利用措施的耕地和农作物协同监测、治理修复效果评估等,结合芜湖市土地利用现状变更及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变化等情况,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将土壤污染调查纳入耕地垦造验收,根据调查结果实施分类管理,保障新增耕地土壤环境质量。

持续加强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根据芜湖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及动态调整机制,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采取高标准农田建设、周边污染企业搬迁整治、农药化肥减施增效等措施,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开展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划定工作,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巩固提升安全利用类耕地安全利用水平。根据芜湖市安全利用任务目标,结合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及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普查结果,分解落实安全利用目标任务,综合考虑各污染农田地块土地利用类型、土壤理化性状、污染特性和耕作方式等,分类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

全面落实严格管控类耕地严格管控措施。针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制定实施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休耕计划,设定过渡期作物,加大在田作物防控力度,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探索开展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实施情况监测评估。

综合提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提升土壤有机质;根据耕地土壤污染程度、环境风险及其影响范围,确定治理与修复的重点区域,在污染耕地集中区域优先组织开展治理与修复。

(3)严格建设用地管控修复。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以及腾退工矿企业用地为管理重点,依法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优先对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查明的潜在高风险地块开展进一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对列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地块,督促土地使用权人提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化解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与土地开发进度之间的矛盾。

严格污染地块准入管理。合理确定土地开发和使用时序,涉及成片污染地块分期分批开发及污染地块周边土地开发的,要优化开发时序,防止受污染土壤及其后续风险管控和修复影响周边拟入住敏感人群,防止引发负面舆情;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应纳入供地管理,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必须符合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未经治理修复或经治理修复未达到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块,不得批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不得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为重点,强化用地准入管理和部门联动监管,实施重点污染地块管控和修复;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依法开展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强化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监管,重点防止转运污染土壤非法处置,以及农药类等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异味等二次污染,督促落实设立公告牌、污染土壤转运报告、异地处置跟踪监控、二次污染防治等措施;针对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的地块,通过跟踪监测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强化后期管理;探索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土壤污染风险模式,鼓励绿色低碳修复,探索对污染地块绿色低碳修复开展评估。

加强信息公开。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项目施工过程信息公开,依法设立公示牌,公布项目内容、项目目标、施工平面图、土壤主要污染物及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和治理措施,可能存在的二次污染及防控措施、项目相关责任人及联系电话等;对距离敏感点较近或敏感程度较高的项目,探索协调相关社区建立居民沟通协调机制;市生态环境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报告的主要内容通过其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在土地出让以及房地产出售等环节,土地使用权人应通过官方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及污染治理和修复情况。

(4)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

配合开展地下水“双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以“双源”为重点,配合开展地下水污染源及周边区域地下水环境状况专项调查,排查污染源、识别主要超标与污染因子、分析污染成因、研判水质动态变化趋势,摸清全市地下水环境底数;重点调查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污染源分布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结合区域整体发展布局和规划,识别地下水环境风险与管控重点;结合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详查和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结果,掌握重点污染源(区域)地下水监测井建设维护和自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探索建立地下水重点污染源清单。

巩固提升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建立健全地下水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明确保护区、防护区和治理区分布范围和分区防治措施,实施地下水污染源分类监管;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综合试点建设,围绕地下水国控点位超标情况,开展污染溯源调查,分析排查污染成因,结合地下水使用功能和污染防治分区划定结果,制定地下水质量达标方案,针对性开展保护、防控或治理等措施,有效管控地下水污染源环境风险,实现地下水质量Ⅴ类比例逐步降低。

强化地下水污染源及周边风险管控。加强化工企业、工业园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定期开展防渗情况排查,按规范完善防渗措施;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申领排污许可证时,需载明地下水污染防渗和地下水水质监测等相关义务;将地下水污染和风险状况作为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重要因素,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风险管控措施和修复方案应包括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内容。

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明确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清单,探索地下水治理修复模式,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示范工程,对查明地下水污染扩散而渗排地表水的,督促有关工业企业制订治理方案,督促落实管控和治理措施;对已查明地下水污染严重的在产企业,依法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督促落实自行监测、溯源断源、管控治理等措施;对造成地下水串层污染的,督促工程所有权人对造成的地下水污染进行治理和修复。

5.加强区域噪声监管。

强化区域噪声管理。合理布局工业区与居住区,引导房地产开发远离主干道,保证工厂企业等噪声源与居民住宅的有效隔离;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在声环境功能区安装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深化社会生活噪声控制,加强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隔声与减震管控,严格要求娱乐场所按规定时限营业;控制建筑施工噪声,开展“绿色施工”创建工作,加强夜间与特殊时段噪声管理,切实降低噪声扰民事件发生率。

严格控制交通噪声。加强机动车辆管理,在噪声敏感区域内继续实行分时段分路段车辆“禁鸣”,限制大型货车行驶;推广使用低噪声车辆,严格控制机动车增长数量;合理设置噪声屏障,完善芜湖轻轨道、高架路、快速路等交通干线隔声屏障等降噪设施,削减交通噪声对敏感区的影响。

6.强化生态保护修复。

(1)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与修复。

推进林业资源提质增量。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全面推进芜湖市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持续推进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建设,探索推行河长、湖长、林长“三长合一”,实施平安、健康、碳汇、金银和活力的“五大森林”行动;加强林地保护利用和监测,协同开展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和公益林监测工作;加速造林绿化提质增效,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切实开展“四旁四边四创”造林绿化,积极创建省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优化造林模式,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实施中幼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加强公益林建设和后备森林资源培育,提高乡土树种和混交林比例,合理配置造林树种和造林密度,全面提高单位面积林地蓄积量和综合效益。

强化重点河湖湿地保护修复。加强青弋江、裕溪河、漳河、黑沙湖、奎湖等河流湖泊湿地生态保护治理,加快构建水生态廊道,以现有天然湖泊、大型水库、湿地等生态系统为依托,推进湿地恢复与建设;加强集中连片、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修复和综合整治,通过退田还湖、退耕还湿、植被恢复、污染治理、水系连通、栖息地恢复和自然湿地岸线维护等措施,恢复扩大湿地面积,提升湿地生态功能;逐步完善已建湿地公园及保护小区基础工程,开展日常巡护和定期维护;禁止围垦自然湿地和擅自填埋自然湿地,因地制宜实施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推进重要入河(湖)口及大型污染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下游人工湿地建设

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坚持“三区一片两岸”的水土流失防治总体布局,持续推进水土环境治理修复;“三区”为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以小流域为单元,实施沟坡兼治,营造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加强丘坡岗地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一片”为丫山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以预防为主,加强水源地预防保护、建设清洁型小流域,采取封育、工程、生物和耕作等措施,维护生态屏障和江河源头水源涵养能力;“两岸”为长江、青弋江、水阳江、漳河两岸及城市水土保持重要区域,结合长江崩岸治理和中小河流治理,进行生态保护修复,加强面源污染防治和河岸生态维护,提高水体连通功能。

全面推进矿山生态修复。以南陵县、繁昌区和无为市等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为重点,开展废弃矿山风险排查和管控工作,重点保障农业生产和生活用水安全,鼓励采取自然恢复等措施,逐步实现废弃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督促矿山企业依法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完善落实水土环境污染修复工程方案,持续开展绿色矿山创建,深入推进繁昌国家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积极引入社会资本盘活矿山废弃土地,逐步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矿山生态修复新机制;积极探索新型矿区生态恢复治理措施,进一步推广白马山矿坑生态修复成效经验,推广露天开采矿山剥离物有偿处置试点,2025年完成全市所有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2)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与监测。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完善生物监测网络,建立生物多样性长期监测网络,通过遥感技术实时监测保护区变化,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体系;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定期开展重点区域生物调查,重点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古树名木、天然林、重要湿地等,有效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物种、基因和景观多样性,实现物种丰富度稳步提高;与历史调查资料比较,深入分析生物物种资源变化因素,评估主要濒危物种和生态系统的受威胁状况,科学制定物种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建议,提出新时期生物物种和生态系统的保护对策。

强化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加强林木种质资源和古树名木保护利用,加大南陵凤丹、繁昌长枣等保护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林木种质资源库、农作物种质资源库、现代林业示范区;实施珍稀濒危物种拯救行动,加强安徽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无为片区)、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乐片区)、安庆沿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无为片区)等生态系统保护,开展“拯救江豚”行动,配合落实长江江豚迁地保护行动,切实加强长江江豚种群保护;开展扬子鳄、江豚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拯救与繁育;规范增殖放流管理,科学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适当增加珍稀、地方特有水生生物苗种放流数量。

加大物种生境保护力度。重点对珍稀濒危动植物栖息地进行生态保护和修复,扩大生态空间,打通生态廊道,构建生态保护网络,营造良好的生物栖息环境;强化龙窝湖细鳞斜颌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力度,加强长江干流珍稀濒危及特有鱼类资源等重要生境的保护,通过实施洄游通道恢复、微生境修复等措施,修复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开展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拯救与扩繁,积极保护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配合建立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区;强化落实涉渔工程建设项目对水生生物资源影响专题评价,加强对航道疏浚、岸线利用等涉水活动规范管理。

防控外来物种入侵。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协助省厅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加强农田、渔业水域、自然保护地等区域外来入侵物种综合治理,研究制定芜湖市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应急预案和防控措施,完善外来入侵物种的监测、风险评估及快速反应体系。

7.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1)加强固废危废处置利用。

加强一般工业固废处置管理水平。落实产废单位源头管理精细化,开展废物减量化工艺改造、场内综合利用处置,实现源头减排;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转移、处置情况在线申报系统建设,逐步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监控体系;合理布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存、中转、处置设施,完善现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提高回收效率,保障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原料供给;打击和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排查非法填埋、倾倒等历史遗留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加大整改力度,实行销号管理,严控增量,削减存量;建立芜湖市固体废物交易信息平台,针对收运体系不健全、分布分散、回收困难、回收量较小等固体废物,开辟产废单位、处置利用单位的互动信息渠道,充分实现固体废物资源化对接。

提高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管理水平。落实危险废物鉴别体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标识管理制度和转移处置联单制度;加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和规范贮存,推进工业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工作,探索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模式,全面提升对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的环境监管和服务水平;创新危险废物监管手段,加快建立危险废物综合性信息化监管和服务平台,对企业危废产生、贮存、运输、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实时动态监管;推进生活源危险废物回收体系建设,完善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杀虫剂等生活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网络,提高废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实验室废液等社会源危险废物的规范化收集处置率。

提升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能力建设。全面梳理辖区内现有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现状,提升辖区内现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置利用能力和技术装备水平;规范工业园区内工业危废的收集储存设施,通过规范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和向产废单位延伸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服务,强化对收集的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加快建成满足实际处置需求的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和突出类别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设施,培育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骨干企业。

规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加快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运输体系,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对于村卫生室等位于偏远区域的医疗卫生机构,健全完善区域式专人负责、分级暂存、统一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加强收集、转运设施设备配套,提高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安全性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建立医疗废物“互联网+”管理系统,实现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医疗废物非法买卖等行为,实施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和转移联单制度;全面推行县级集中收运和安全处置,在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和偏远地区,依法采取灵活多样的医疗废物处置方式,实现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加快芜湖市蓝生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责任公司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提升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全市医疗废物处置率达到100%。

(2)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优化辐射设施规划建设。合理规划布局输变电设施、广播电视塔、移动通讯基站等设施设备;电磁辐射设施建设要充分考虑对周边居民住宅区、学校、养老院等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确保全市电磁辐射安全。

加强辐射环境监管。进一步加强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强化放射性物质使用、运输、贮存等环节安全监管,保持全市辐射环境质量优良;严格《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审核换发工作,重点加强对辐照装置、x射线工业探伤设备和放射源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放射性废物管理,确保全市放射性废物完全受控、安全处置。

(3)加强有毒有害物质管控。

严格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物排放。以有色金属采选、冶炼等涉重金属行业为重点,加强涉重金属行业的检查频次,重点核查废水、废气中重金属污染物的达标排放情况,支持企业提标改造,执行颗粒物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坚持“边查边治”,在现有排查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数据,动态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有效切断涉重金属进入农田的途径。

排查治理涉重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以繁昌区、南陵县、无为市等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为重点,开展涉重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工作,摸清全市矿区无序堆存的历史遗留涉重金属废物情况;根据排查结果及污染风险,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整治方案,分阶段治理,优先开展紧邻农用地的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整治工作,逐步消除存量,降低矿区废物污染灌溉用水或随降雨进入农田的风险。

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制定实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针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等新污染物,实施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强化源头准入,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及其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4)提升风险应急处置能力。

构建生态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常态化开展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摸清相关污染源、暴露途径及受体状况底数,建立生态环境健康风险源基础数据库,实施环境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探索构建生态环境健康风险监测网络,完成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研究绘制生态环境风险分布地图,建立集监测、调查、评估及科普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环境健康风险综合管理平台;加强企业环境风险能力建设,完善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排查、评估、预警、应急及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实施环境风险分类、分级管理,严格高风险企业监管,提高管控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加强对重大环境风险源的动态监测和灾害风险预警,建立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应急监测装备水平,加强天地空一体化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加快构建与区域环境风险水平相匹配的基层专职环境应急管理、救援、专家队伍;完善环境风险企业、化工园区应急处置救援队伍,高标准配备物资装备;加快推进全市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2022年底前完成县级及以上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推进区、镇(街道)、企业三级应急联动体系,构建政府、社会、企业多元共建的综合救援应急体系,建立社会化应急救援机制;积极举办、参与多层级、多类别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加强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切实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防止各类生态环境风险积聚扩散,严防生态环境领域的“黑天鹅”、“灰犀牛”事件。

(三)落实生态分区管控,塑造特色城市风韵。

1.构建现代化空间格局。

(1)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确立“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总体框架。坚持自上而下、上下联动协调原则,划定三区三线,整合空间关联现状数据和信息,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一张蓝图”;完成城市单元划分及整体性控制研究修编工作,指导各区(开发区)开展单元规划编制工作,实现中心城区单元规划全覆盖;开展长江沿线等重要地块城市设计工作;有序推进集聚提升类及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规划编制,至“十四五”期末基本形成市、县、镇三级,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三类的“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总体框架。

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合理制定城市发展战略,正确引导城市用地向集约化方向发展,控制新增用地规模,加大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消化处置力度;推进激活流量,鼓励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设;持续完善土地资源市场配置,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对自然保护地、重要水源地、文物等实行特殊保护制度;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规范设施农业用地和临时用地管理;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按照“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要求开展城市体检评估并提出改进规划管理意见,适时向社会公开城市体检评估报告;将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纳入自然资源执法督察内容,加强日常巡查和台账检查。

(2)实施“三线一单”分区管控。

严格“三线一单”引领作用。严格落实《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芜湖市“三线一单”》,推动形成基于“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的分区环境管控体系,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在相关立法、专项规划编制、产业政策制定、城镇建设、资源开发、重大项目选址、执法监管、园区管理等方面,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重要依据,加强协调性分析,不断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硬约束和政策引领作用。

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各县市区及开发区要以“三线一单”确定的分区域、分阶段环境质量底线目标作为基本要求,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质量达标方案,逐步实现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要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在重点管控单元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强化“三线一单”在生态、水、大气、土壤等要素环境管理中的应用,促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严守源头预防的重要关口。充分发挥“三线一单”成果在产业准入清单编制及落地实施等方面的作用,作为推动产业准入清单在具体区域、园区和单元落地的支撑;规划环评工作要以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为重点,论证规划的环境合理性并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细化所在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建设项目环评要论证是否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不符合的依法不予审批。

2.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

(1)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

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加快完成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并与生态保护红线有效衔接,对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开展综合评价,按照保护区域的自然属性、生态价值和管理目标进行梳理调整和归类,以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为原则,加强对同一地理单元内相邻、相连的各类自然保护地的优化整合,逐步构建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2)建立统一规范的管理体系。

落实全省自然保护地内建设项目负面清单,提升自然生态空间承载力,初步建成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措施为辅,分区分类开展受损自然生态系统修复,显著提高自然保护地管理效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综合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梳理采集各部门自然保护地信息资源、管理数据,设立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共享信息库,推进建设自然保护地数据“一张图”;定期召开自然保护地管理联席会议,探索开展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一区一策"整改方案,分类有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3.强化生态空间监督管理。

(1)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充分利用国土调查成果和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对芜湖市自然保护地、水流自然资源、湿地自然资源、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森林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逐步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边界,推进确权登记法治化,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基础支撑和产权保障。

(2)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边界。按照保护需要和开发利用现状,结合自然边界、各类保护地边界等将生态保护红线边界落地;将生态保护红线落实到地块,明确生态系统类型、主要生态功能,通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明确用地性质与土地权属,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全市“一张图”;在勘界基础上设立统一规范的标识标牌,确保生态保护红线落地准确、边界清晰。

强化生态红线保护长效管理。完善各生态红线区域边界标志和保护标示牌设置,排查生态红线区域内不符合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建设项目,制定整治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生态红线区域管控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涉及生态红线管理的事项进行商议,特别是对涉及到可能在生态红线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活动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完善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责任制度,将生态红线区域保护成效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

确立生态保护红线优先地位。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相关规划要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要求,不符合的要及时进行调整;空间规划编制要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重要基础,发挥生态保护红线对于国土空间开发的底线作用。

(4)合理利用和保护岸线。

着力加大河湖管理保护力度。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建立完善“四乱”问题台账,实行清单管理、销号管理;巩固拓展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成效,严格落实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强化岸线分区管控要求,推动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规范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监管和防洪影响补偿制度,严禁高消耗、低产出、损生态的岸线资源利用项目,逐步退出不符合岸线管控、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要求的已有项目和设施;分级开展河湖水域岸线遥感监测,通过日常巡查、遥感监测、监督检查等方式,动态采集水域岸线变化数据,建立地理信息动态数据库,实现涉河建设项目的动态跟踪管理,提高处置效率和监管水平。

打造沿江绿色生态廊道。全面加强城市沿江天际线的塑造,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围绕长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结合乡村振兴、城市防洪和农村环境整治,以惠生联圩江湾生态公园、外龙窝湖湿地自然公园为重点打造城市生态核心,与十里江湾公园共同形成城区全域沿江生态景观带,建设百里绿廊,深入挖掘滨水空间生态优势,贯彻柔性治水理念,将江、河、湖有机串联起来,充分展示“有山有水有文化、大江大河大梦想”的城市气场。

4.构建绿色发展新格局。

(1)明确城镇开发空间格局。

全面提升市辖区能级量级。构建以江湾为心、主城区优化引领极、江北融合发展极、东南新兴发展极、西南绿色发展极的“一湾四极”空间布局;打造主城区优化引领极,优化提升镜湖、弋江、鸠江江南片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盘活存量资源,挖掘“芜湖记忆”,高端化提升主城区城市品质,增强主城区城市经济活力和竞争力,打造城市现代化的标杆和高地;打造江北融合发展极,高标准推进江北新区建设,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强化科技创新、产业培育、人才聚集,打造全省全国一流的科技型园区、生态型新区、宜居型城区;打造东南新兴发展极,推动湾沚区建设全省高质量发展样板区,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航空新城、产业兴盛的品质之城、全域美丽的幸福之城,统筹推进“港产城”联动发展,打造综合交通枢纽和市域东南部滨水园林城区;打造西南绿色发展极,谋划实施三山经济开发区振兴计划,支持申报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建设高水平开发区、有魅力生态区和现代化中心区;推动繁昌区与三山经济开发区一体化发展,创建绿色发展示范区,打造市域西南部山水宜居城区。

深入推进西进、南扩发展。优化县域国土空间格局,着力提升县城服务能级,强化对县域乃至芜湖市域江北西部片区以及江南南部片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深入推进西进发展,充分利用江北新区建设契机,推动无为市区向东拓展,启动东部新城建设,强化城区与高沟片区的联系融合,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特种电缆、健康食品等产业新基地建设,着力完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体系,提升人口集聚能力和产业承载功能,建设产业实力强、自然生态好、城乡融合好、人民生活好和党风政风好的“一强四好”现代化滨江城市,打造芜湖市域江北副中心;深入推进南扩发展,依托生态优势,优化提升城区环境和公共服务功能,围绕快递物流智能装备产业进一步集聚产业要素,谋划建设硅基、铜基、钙基新材料为主导的矿产品深加工产业基地,培育壮大南陵大米、蓝莓、食用菌、特色水产品等特色农业,鼓励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品,繁荣假日经济、夜游经济,擦亮“一镇一节”系列特色节庆文化活动品牌,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发展能级,推动南陵县撤县设市,打造芜湖市域江南副中心。

(2)构建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构建“一带两片多廊道”保护格局。“一带”为沿长江湿地生态保护带,需加强长江洲岛和江滩的生态保护,持续开展沿岸绿化造林,保护长江及其岸线的自然生态;“两片”为江北和江南丘陵山水生态涵养片区,江北片区由青苔山、天井山、万年台和竹丝湖等组成,江南片区由五华山、马仁山、西山、何湾-象山等组成,重点维护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等自然生态功能,加快森林抚育和矿山修复,增强生态涵养能力;“多廊道”为依托青弋江、青安江、青水河、荆山河、峨溪河、黄浒河等,建设沟通长江和江南、江北生态涵养片区的生态廊道,提高生态系统连通性。

(3)构建现代农业发展格局。

构建“一圈两区”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一圈”即“近郊都市农业发展圈”,环绕主城区布局,利用毗邻主城区优势区位,加快推进农业“接二连三”和产业融合,实现传统种养业升级;重点发展设施农业、绿色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农产品深加工和现代农业物流业;“两区”即“江北现代高效农业发展区”和“江南生态休闲农业发展区”两个各具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重点区域;江北现代高效农业发展区主要位于无为市中部、北部,是重要的粮油作物主产区、果蔬生产区和粮食安全保障区,重点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生产,加强粮食主产区建设;“江南生态休闲农业发展区”主要位于湾沚区南部、南陵县中部、繁昌区东部,主要发挥水土资源优势,重点发展优质水稻、蔬果种植、规模化水产养殖和水生菜种植、苗木花卉等产业,融合发展采摘体验、蔬果配送、休闲观光农业等。

(4)构建新型工业化发展格局。

加快形成主城现代产业发展核。依托主城区科教优势和各开发区制造业基础,增强产业创新能力,提升产业层次,加快制造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形成全市现代化工业体系建设的核心区和辐射源;重点发展汽车及零部件、电子电器、新材料等优势产业,持续壮大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现代农机、航空、微电子(汽车电子)、新型显示、轨道交通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装备、大数据及产业互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金融业、现代物流、新型信息服务、工业设计及检验检测等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和新型商贸、文化旅游、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现代生活性服务业。

提升“两轴”发展能级。“合芜宣产业集聚发展轴”以合芜宣高速串联江北产业集中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等发展载体,向西跨江连接合肥都市圈,向南经宣城对接杭州湾经济区;重点加强与周边区域要素交流和产业合作,重点布局汽车及零部件、机器人、电子电器、通用航空制造等产业;“沿江产业优化发展轴”主要位于长江干流岸线南侧,通过产业高端化发展、绿色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促进资源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和清洁生产,实现园区、企业、项目“三个高质量”;重点推动装备制造向高端装备、智能装备转型,资源型产业向新材料产业转型,传统港口服务向现代临港产业转型。

推进“双翼”集群化发展。“双翼”即江北“高沟—无城—石涧发展翼”和江南“许镇—籍山发展翼”,“高沟—无城—石涧发展翼”重点打造高端装备制造集群、食品加工产业集群和新材料产业集群,“许镇—籍山发展翼”重点发展智能装备产业集群和电子信息及智能终端产业集群。

(5)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地。

打造全域生态文明示范带。开展芜湖市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推动无为市、繁昌区、南陵县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进程;以生态文明创建为突破口,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开辟生态惠民新路径,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以创促改、以改助创,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努力把芜湖市打造为沿江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引领区。

持续拓宽“两山”转化路径。坚持以生态产品价值保值增值为目标,以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建设为重点,通过搭建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各界参与的生态资源运营服务体系,探索一批配套改革制度,转化一批生态资源,大力拓宽“两山”转化路径,持续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充分发挥湾沚区“两山”基地转化示范带动作用,引导生态本底值较好的地区有序开展“两山”基地创建工作,打开“两山”多元转化通道,形成以点带面的良好发展局面。

(四)强化创新驱动发展,推进经济绿色转型。

1.推动产业高端智慧升级。

(1)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

以做实做强做优实体经济为主攻方向,坚定不移建设质量强市,突出数字化引领、撬动、赋能作用,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以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服务链、供应链、生态链“多链协同”推进产业集聚;加快促进汽车及零部件、电子电器、材料和电线电缆产业转型升级,开展工业企业智造能力提升(试点)行动,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重点制造领域机器换人、数字化车间、绿色车间建设和智能工厂示范;大力培育发展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现代农机及智慧农业、航空、微电子、新型显示、轨道交通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线上经济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推进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现代农业机械、通用航空4个省级基地建设,聚焦强链补链延链,推动产业链、价值链不断向高端延伸;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规上工业企业递增计划、企业上市五年行动计划,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加快建设经济发展高质量的现代化芜湖。

(2)打造都市现代农业高地。

加快实施品牌强农工程。增强芜湖大米、湾沚蔬菜、无为螃蟹、无为板鸭、湾沚印象、南陵紫云英弋江籽等农产品优势,大力发展有机农业、都市农业,提高蔬菜本地自给率,培育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积极融入长三角产业体系,强化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因地制宜发展有机农产品,延长产业链,丰富系列产品数量;加强优质种质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加大耕地保护力度,支持“紫云英”种业发展,打造现代种业强市;重点培育畜禽、水产品等农产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增强地理标志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全面推进品牌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积极参加省内外绿色优质农产品展销大会,充分借助媒体资源优势和宣传平台,加强农产品品牌运营能力,重点推广芜湖大米、陶辛青虾、无为螃蟹、紫云英、弋江籽等众多芜湖特色农产品品牌;将特色农产品与芜湖深厚文化底蕴深度结合,形成具有芜湖文化特色的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提升品牌营销活力。

加速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重点围绕全市休闲食品、芜湖大米、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优势特色产业,支持湾沚区加快“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示范创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建立乡村振兴产业要素联盟,加强各类专业协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健全“龙头+基地+农户”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广应用智慧农机和智慧农业,鼓励中联农机等重点农机装备制造企业提高自主研制能力,支持智能农机装备和智慧农场建设,推动智慧农业示范应用,推进信息技术与现代农业深度融合;优化全市农业产业布局,进一步推进省级以上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推进无为市建设全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南陵县、湾沚区等建设省级特色农产品主产区,筑强产业载体。

推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农业机械化、农产品电子商务、休闲农业等扶持力度,鼓励高科技农业产业园区对外开放,发展农业教育旅游和科技旅游,鼓励成熟的茶园、果园、油菜花田、菜园等开发农业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等多项功能,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拓展农民增收空间;重点打造弋江区、无为市农产品加工业两个百亿元强县;大力发展“互联网+农业”模式,拓宽传统农产品销售新渠道,加强农产品储藏、运输、冷链物流体系和农村物流站场建设,支持三只松鼠、溜溜果园、吾悦食品等做大做强,突出芜湖市农业电子商务发展优势;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突出乡村文化挖掘和市场转化,争创国家级、省级、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形成休闲农业企业集聚串联式发展态势;湾沚区、繁昌区、南陵县加快建成全域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区。

(3)壮大特色服务行业规模。

深化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推动金融、信息、节能环保、现代物流、人力资本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积极发展商务服务、新兴专业市场、会展、服务外包等;推动健康、养老、育幼等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重点发展文化旅游、新型商贸、健康养老和教育培训,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方向转变,打造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

(4)积极引导产业数智转型。

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实施“1115”行动计划,加快以5G网络和数据中心为重点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统筹互联网数据中心、云计算中心等功能性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完善城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探索实施工业互联网典型场景应用,建设一批“5G+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突出数字化引领、撬动、赋能作用,构建“物联、数联、智联”三位一体的信息支撑体系;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引导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加快成立大数据公司,建立大数据运营管理机制。

持续推进工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以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为抓手,加快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实施,积极融入长三角工业互联网协同发展;支持企业开展工业智能化改造,培育互联网标杆示范,推动芜湖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提升生产过程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推进“企业登云”工程,逐步实现企业业务全面向“云”端迁移,依托云计算充分挖掘制造业大数据价值;推进芜湖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应用推广中心进一步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支持海螺集团建设省级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加快对接引进工业互联网优势平台和服务商资源,促进区域产业数字化发展。

(5)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优化产业发展格局。严把“投资强度、规划指标、环境保护、节能降耗、产出效益”五个关口,统筹有限要素资源,进一步提高绿色产业集中度;按照产城一体、产业优先的要求,依托长江岸线资源,以江北产业集中区、三山经济开发区、长江大桥经济开发区、无为经济开发区等为重点,合理配置港口和临港产业发展空间,打造拥江临港战略性绿色产业集聚带。

打造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拓展和延伸区。参照“一地六县”模式,对标“青吴嘉”,按照示范区拓展和延伸区的标准,重点依托芜湖航空产业园,积极建设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紧紧围绕芜湖宣州机场空港资源和航空产业发展基础,培育壮大航空研发制造、临空经济、空港物流三大产业,统筹推进“港产城”三位一体融合发展,加快构建空铁公水多式联运物流体系,深度参与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着力打造长三角地区生态优势转化新标杆、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

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坚持招大引强与招才引智并重,持续推进“双招双引”工作,积极引进重大战略项目和产业头部企业,加快推进主导产业和战新产业的延链、补链、强链,通过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不断集聚产业人才、培育本土人才,坚持人才链与产业链同频共振,促进人才集聚与产业转型融合发展,切实提高区域发展、产业转型、企业成长的水平和质量;认真落实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战略,高标准建设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全面提升综保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等平台功能,大力支持企业“走出去”;鼓励奇瑞、海螺等企业“走出去”办企业、建市场,在更大的范围组织配置资金、技术、原料等发展资源,实现就地生产、就地销售;依托展会等公共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绿色产业骨干企业到境外参加国际博览会或国际巡展,帮助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提升芜湖产品、品牌以及企业的国际知名度,培育世界知名企业和品牌。

协同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积极参与G60科创走廊建设,依托长三角区域创新优势,与沿线城市合力推进协同创新,搭乘长三角科技创新的快车,深化区域合作,做大做强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电子电器、电缆等优势产业,争取在一些前沿技术和卡脖子技术上取得新突破;承接长三角创新创业平台建设行动,加快G60科创走廊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打造G60科创走廊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服务全国的人力资源公共实训基地,建成省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搭建高水平科技服务平台,打造永久性技能大赛基地、技能鉴定基地和科研成果转化基地,争取产业技术研究院、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新型研发机构落地芜湖,积极推动科技成果有效转化。

推进省际产业合作园区建设。着力推动全市省级及以上开发区与沪苏浙园区创新合作模式,开展产业对接合作,建立跨区域产业转移、园区合作的成本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积极探索“飞地”“反向飞地”等模式,逐步建成开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的增长点;加快推进芜湖高新区与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新芜经济开发区与上海临港奉贤园区、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与上海虹桥商务区、三山经济开发区与上海嘉定园区、无为经济开发区与上海莘庄工业园、繁昌经济开发区与上海宝山开发区、南陵经济开发区与上海青浦工业园区等开展合作,尽快形成实质性成果;推进鸠江经济开发区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产业合作示范园(机器人)建设。

(6)着力打造“创业芜优”之城。

打造一流创新创业环境。通过三大计划聚人才、三大平台引创业、三大生态优服务,构建人才、平台、资本、服务等四个政策支持体系,促进各类创业资源及要素的协同联动和放量汇聚,实现人才链、产业链、资金链和服务链深度融合,形成“青年创新业、众人创家业、能人创企业、高人创产业、干部创事业”的浓厚氛围,争当“创业江淮”排头兵,打造安徽创业“第一城”。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打造“1%工作法”、“畅聊早餐会”、“企业家沙龙”、“国际会客厅”等营商环境品牌,持续推进“四送一服”,疏通拓宽政企沟通渠道,深入分析、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制约因素,针对性采取降本增效措施,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有机结合,破解企业发展难题。

2.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水平。

(1)高效利用自然资源能源。

加强水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严格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要求,推进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完善生产生活用水的差别化水价政策,推广合同节水服务;强化农业节水,全面推行先进适用的农业水利设施和节水技术;强化工业节水减排,加强中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鼓励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强化城镇节水降损,加强城市供水管网维护修复,降低供水管网漏损;认真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安徽省实施方案》,启动节水型灌区、节水型园区建设;以建设海绵城市为契机,提升水源涵养能力,缓解雨洪压力,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并增强全社会节约用水意识;积极稳妥推进水权确权,探索水权交易。

加强土地资源的合理高效利用。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的管控作用,严格控制增量,严控土地开发强度;适度控制房地产项目供地规模,加大产业用地尤其是集中成片产业用地供给,重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民生项目的用地需求,提升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坚持挖掘存量,加大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消化处置力度;完善政府收储、产业更新、市场转让、闲置扩能、增容技改、归并改造、成片开发、综合整治等模式,推动低效用地整治提升;合理制定城市发展战略,正确引导城市用地向集约化方向发展;持续完善土地资源市场配置,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全面落实动态巡查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制度,建立完善共同监管责任机制,强化目标考核作用。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持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确保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口,加强用能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优化存量产能,倒逼高耗能产业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对确有必要新上的高耗能项目,要严格实施能源消费等量置换;聚焦钢铁、水泥、汽车、玻璃、电子电器、电线电缆等传统产业,积极开展重点领域节能技术改造,建成超低排放改造示范项目并加以推广,全面提高产品生产技术和工艺设备的能效水平,重点推动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大力推进合同能源管理,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

(2)持续推进“减煤增气”。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加大煤炭消费减量控制力度,逐渐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中的占比;推进“煤改气”和“以电代煤”,进一步推广优质煤的使用;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严控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新、改、扩建项目严格实施煤炭减量替代,禁止新建企业自备燃煤设施,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持续开展重点企业“一企一策”耗煤管理,按照耗煤管理诊断报告,科学合理推进落实各项减煤措施;加快推进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燃煤锅炉和低效燃煤小热电关停整合;进一步加强商品煤质量管理,推动工业技术改造,开展燃煤电厂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术试点示范,大力推广园区集中供热,提高煤炭高效利用效率。

加快天然气开发应用。加快芜湖长江内河LNG接收(转运)站建设,开展LNG罐箱多式联运试点,建设成为区域天然气重要资源供给地;加快外部气源输送通道建设,完善市内天然气管网和城镇燃气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围绕芜湖LNG接收站、西气东输大桥北门站两个气源接收中心,构建互联互通一体化天然气基础设施体系,确保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加强储气调峰能力建设,依托长江LNG接收(转运)站及LNG罐箱调峰储备试点,建设市级储备调峰中心,达到不低于全市3天日均消费量的储气能力;积极推进陶瓷、玻璃、铸造等行业天然气替代煤气化工程,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探索开发生物天然气,新增天然气优先用于城镇居民生活需求和替代散煤。

(3)促进可再生能源生产消纳。

扩大可再生能源生产。优化可再生能源发展布局,谋划做好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库,推进无为“互联网+”智慧能源示范项目建设,支持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序推进光伏电站、光伏+储能系统建设应用;加强与省能源局对接,积极申报风电、光伏发电并网规模竞争性配置项目,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研究制定芜湖市光伏发电推广应用政策,加强新能源应用技术的引进和开发,开展整县市区分布式光伏试点,推进西形冲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工业生产、建筑供暖供冷、交通运输、农业生产、居民生活五大领域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推进氢燃料电池省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建设,加快加氢站建设,逐步构建具有芜湖特色的氢能产业链。

推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应用。完善新能源消纳机制,提高区域清洁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例;加快输电通道建设,提高外受电能力,完善主网结构,提高配电网可靠性,巩固提升农网建设水平,实现主网、配网、农网协调发展,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加强清洁能源储备能力建设,补足储备能力短板,提高应急储备和调峰能力;加快数字能源发展,加快电网和天然气智慧化建设,实现能源数据互联互通;建立完善清洁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强化电力行业安全管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3.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

(1)加快推进多式联运发展。

大力推动物流枢纽建设。统筹高铁、机场、港口、高速,升级铁路、水路、公路系统基础设施,夯实畅通国内大循环交通设施支撑,建设塔桥铁路物流基地,规划建设G60科创走廊高速磁悬浮通道合肥—芜湖试验线、合芜宣城际铁路、安徽北沿江高铁,力争纳入全国高铁物流基地布局规划;积极与合肥口岸、合肥新桥机场、南京禄口机场、芜湖宣州机场等物流节点合作,实现芜湖枢纽与航空货运的有效衔接;支持国家物流枢纽联盟建设,加强与南京、武汉、上海、西安、重庆、成都等重点城市干线运输业务的合作,有效对接长三角经济区、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以及“一带一路”沿线、陆海新通道等国内国际干线运输大通道;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以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为载体,打造跨境综合物流基地。

积极调整运输结构。以长江干线为依托,采用河江海、港铁、公铁、空铁等多式联运方式,打造以南北向铁水干线辐射为支撑的特色干线业务网络;持续推进国家级多式联运示范项目完成,积极开展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以中桩物流园、宝特物流为抓手,开展多式联运提速行动;建立以多式联运枢纽和信息系统为组织平台的资源整合模式,提高不同运输方式间衔接水平,促进多式联运服务融合与联动发展;依托朱家桥港区、动车运用所、塔桥铁路物流基地、宝特铁路物流综合基地及芜宣机场,加密节点间线路联系,实现与安徽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芜湖(京东)全球航空货运超级枢纽港、芜湖江海联运枢纽功能高效联动,打造“空铁水公”多式联运枢纽。

(2)打造城市慢行交通网络。

合理布局城市道路系统、公共交通系统、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充电桩及各类交通枢纽场站,以“公交+慢行”为主导,构建由步行系统、骑行系统、公交系统及轨道交通系统共同组成的复合型绿色智能交通体系;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在城市轨道1、2号线建成运营的基础上,规划建设2号线二期,启动3号线、市域线路前期工作;加快过江通道建设,建成城南过江隧道,推动城市轨道2号线二期过江通道、泰山路长江大桥建设,推进轨道—公交—慢行“三网融合”交通体系建设;治理城市交通堵点,完善非机动车道及行人过街设施,加快更新绿色新能源车辆,提高公交运营速度,提升公交智能化服务水平;引导培育绿色出行模式,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全面实施无障碍环境设计,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和交通运营服务智能化,构建便捷、安全、绿色、智能、高效的交通体系。

(3)完善城市静态交通系统。

建设智慧停车系统,综合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对全市公共停车场、社会停车场、路内泊位设施进行一体化运营监管,实现停车智慧化管理,提高停车泊位的利用率和周转率;按年度逐步推进新增公共停车场建设,综合运用面向广大机动车驾驶人、经营管理单位的共治共享服务平台,实现停车智慧化管理,切实缓解群众出行停车难题;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的充电桩布局,以公交枢纽站、物流园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园区为抓手,加快建设充电桩和集中式充电站,推动充电基础设施由公共区域向小区、私家停车位延伸。

(4)形成互联互通交通体系。

健全市域快速交通网络。进一步优化现有线路,统筹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强化城区与重点县之间的公共交通联系,打造以“常规公交为主体、出租车为补充”的公共交通体系,不断提高公交车出行分担率;着力畅通“断头路”、打通“瓶颈路”,疏通微循环,重点推进北京路过江隧道和泰山路长江大桥建设,改变过江通道拥挤,改善居民出行体验,促进芜湖跨江发展与江北新城建设;统筹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有力推动城区绿色公共交通建设;总体构建由城际快线、市域快线、城区干线组成的多层次市域快速交通网络体系,串联沿线城市组团和枢纽设施,实现中心城区与县市区间的快捷联系,推动市域一体化发展。

强化市域对外交通功能。统筹推进干线铁路、高速公路、干线航道、航空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芜湖对外通道运输能力;推进合肥-芜湖磁悬浮轨道试验线、合肥-芜湖-宣城城际铁路、安徽北沿江高铁建设,强化区域铁路枢纽地位;持续推进高速公路联网扩容,加快芜黄高速、岳武高速东延以及芜合高速改扩建等工程建设;支持芜宣机场申报航空一类口岸,建设临空经济区。

4.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1)高质量推动工业生态化。

加快绿色技术改造。高水平、大规模推进新一轮技术改造,实现规上工业企业技改全覆盖;实施绿色产业相关重大科技专项,结合芜湖市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领域,组织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破解绿色产业技术难题,以高端、智能、绿色为主攻方向,高起点、高标准谋划实施一批技改项目;建立健全技改项目导向计划动态管理机制,完善技改项目调度服务机制;创新推动汽车及零部件、材料、电子电器和电线电缆四大支柱产业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向价值链高端延伸。

推进清洁生产。推进重点行业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先进工艺、设备,减少物料、能源消耗和污染物的排放,依法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评价认证;推进清洁生产技术研发和交流,进一步提高清洁生产效能;严格环境执法,推动企业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提升主体意识;利用融资、环保、安全等手段倒逼高污染企业主动淘汰或嫁接转型;严格落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2)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促进工业资源循环利用。推进汽车零部件及机电产品再制造、矿产资源回收利用、餐厨废弃物、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突破共性关键技术,推广先进的技术、生产工艺和设备,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效率;加强对建材、冶金、电力等重点行业和企业能源和物耗的监督和管理,实施高温废气回收及余热发电、废水闭环处理循环使用;加大粉煤灰、废渣等综合利用率;加强财税支持力度,拓宽现有资金渠道,加大对资源循环利用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支持,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

提升园区循环化发展水平。制定范围更广、标准更严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加大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省级以上园区原则上不再建设企业自用供热设施,其他园区如有供热需求应制定集中供热改造方案;完善工业园区循环经济产业链构建,加快推进芜湖高新区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引导企业与高校联合,进行产学研合作,提高企业科技创新水平,扎实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组合,搭建资源共享、废物处理公共平台,加强环境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大幅提升污染物收集处置能力和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3)加速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积极推进市场主体培引。依托奇瑞、海螺和美的各自在汽车、水泥和空调领域构建起的颇具竞争力的产业链体系,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发挥好龙头企业引领作用;紧抓国家建设美丽中国黄金机遇期,把握“一带一路”重要风口,借助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契机,针对产业链关键缺失环节,大力开展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双招双引”工作;支持国内外龙头企业落户芜湖,并配套土地、资金、人才等资源保障;健全节能环保产业政策体系,营造良好的招商环境;鼓励中小企业瞄准市场空白,快速抓住节能环保产业上下游相关优势资源,做细做精,培育一批“瞪羚”、“斑马”、“独角兽”等群聚型、创新型中小企业。

推动产业集聚形成。坚持精准化、特色化、差别化发展道路,以市场需求、发展定位、工业基础、自然资源和人才资源相对集中的高新区为重要载体,将芜湖市高新区建设成富有地区产业特色、区位优势突出节能环保产业基地,重点发展高效节能产业、先进环保产业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依托海螺川崎、海创、誉特双、格丰环保等企业,充分发挥芜湖市节能装备制造、节能技术改造和环境污染治理的产业优势,带动招引节能服务、环保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及电池拆解回收等企业,完善芜湖市节能环保产业链条,壮大节能环保产业集聚规模。

深化节能环保产业创新。完善节能环保产业创新激励政策,充分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节能环保设备产品迭代升级,完善产业发展结构,支持节能环保企业进行技改扩能,改善低层次重复生产现象;集中凝练节能环保产业创新能力,提高全市新技术、新平台、新工艺、新产品发展水平;充分利用工业互联网,推进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化转型,获取更广阔的产业市场;引导企业加快智能电网、合同能源管理、高效安全储能、超低排放、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碳中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应用,加快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发展和规模化应用。

(4)激发低碳科技创新活力。

构建产学研联动创新体系。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体系,规范布局建设各类创新平台,统筹推进重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提高科技创新的工程化、集成化和产业化能力,积极创造市场价值;加强大学科技园、科技成果孵化器和中试基地建设,积极对接长三角区域技术交易市场,新建一批创新成果产业化基地,支持重大低碳创新成果在芜湖转化;积极推动能源综合管理,配合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和厦门邑通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探索推进虚拟电厂建设。

加大关键技术攻关。聚焦芜湖市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水泥、冶炼等传统产业领域,加强绿色低碳关键技术攻关,积极申请科技计划项目,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集聚资源突破产业发展技术瓶颈,构建科技创新攻坚力量体系、升级扩容“攻尖”计划中突出绿色技术,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转化;高标准规划建设安徽省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研究院,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中心,率先实现对传统汽车产业的“智能突袭”“模式突破”;加快推进三碳(安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以“产业降碳、技术减碳、绿色低碳”为研究方向,打造高层次“三碳”创新平台,推进全市碳资源管理,开展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技术、节能技术攻关。

加强人才引进力度。围绕打造安徽创业之城新标杆,推进“双招双引”一号工程,实施“紫云英人才计划”,制定低碳科技领域人才针对性政策,发挥人才发展集团作用,立足芜湖、面向长三角、连接国(境)内外,打造服务本区域、辐射周边的市场化、公益化、产业化的现代人才发展新体系,推动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金融链、项目链、生态链的深度融合、一体发展;鼓励柔性引才方式,积极推进高层次人才与芜湖市重大低碳项目紧密对接,支持科技人员在城市间以在职服务等方式进行科技咨询、合作研究、共同开发等科技活动。

(五)推进城市精细管理,构建生态和谐人居。

1.完善环境基础设施。

(1)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

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结合城市建设发展进程,开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能力调查和评估,优化城镇污水处理厂布局,适度超前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深入落实城镇污水治理“三峡模式”,实施“厂网河湖岸”一体治水模式,基本实现建成区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处理全达标;建立健全污水处理厂运行长效管护机制,加快推进天门山污水处理厂二期、繁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无为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施新改扩建,深入推进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基本消除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完成破旧管网修复改造,因地制宜推进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人工湿地建设,提高出水水质。

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深化同三峡集团合作,完善“一城一主体”模式,开展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低于100mg/L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管网排查,实施管网混错接改造、破损修复,全面完成市区污水提质增效、主支管网完善工程及泵站完善工程,常态化开展城东片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的水质监测工作,彻底解决城东污水厂进水浓度低问题;开展区域内沿河排口、暗涵内排口、沿河截流干管等的排查,查清雨污管道混接错接、清污混合、污水直排等情况,有序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和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初期雨水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加强农贸市场、洗车业、洗涤业、小旅馆业、流动摊点等“小散乱”排水预处理管理,全面完成阳台和单位庭院排水整治工作;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推广污泥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

(2)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和统一管理;优先治理引江济淮工程输水沿线、重点生态功能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需改善的控制单元等环境敏感区内的村庄生活污水;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城镇近郊的农村延伸,加快农村污水收集管网和连接管网建设;对不能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的村民集中居住区,优先采取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对居住相对分散,生活污水难以统一收集的村庄,采用无害化处理设施或通过建设粪污收集处理体系,采取定期清掏或通过接入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用于发展生态农业;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通过生物滤池、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式净化处理,加强与农田灌溉回用、生态修复、景观绿化的有机衔接,让污水自然净化、循环利用、变废为宝;到2025年,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至8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

健全处理设施运行管护机制。按照“一次建设、长久使用”的原则,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保障建设规范化;开展已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评估,针对问题分类制定提质增效方案并开展提升整治;建立长效化运行管护机制,统筹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运维,实现厂网同步、建管一体,实现污水处理量质绩效同步提;制定出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办法,建立财政补贴、村集体自筹、村民适当缴费的运维资金分担机制,完善依效付费制度;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及效能评价,加强对设施所在辖区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考核,组织对设施运行维护状况开展第三方监测评价,实现运维标准化;积极推行污水处理设施场站与管网一体化专业运行维护机制,鼓励采用“物联网+”技术,打造运营监管云服务平台,深推运维市场化。

(3)全面开展海绵城市建设。

建设河畅岸绿、人水和谐的海绵城市。加强源头雨水收集回用,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强化城市降雨径流的滞蓄利用、下渗补给地下水,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坚持地上地下同步发力,加大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建设力度,降低城市硬化覆盖率,充分发挥城市绿地、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功能,实现雨水自然蓄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让城市与自然融为一体。

(4)有序推进综合管廊建设。

补齐地下管线建设短板。统筹各类管线需求,合理布局干线、支线和缆线管廊有机衔接的管廊系统,根据地块功能需求、开发强度及城市经济现状渐次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消除“马路拉链”、“空中蜘蛛网”,有效利用地下空间;严格控制在现有地下综合管廊周边新建管线,既有管线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有序迁移至地下综合管廊。

(5)科学推进垃圾减量分类。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出台地方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依法依规通过教育、处罚、拒收和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等方式进行约束;围绕“分类成果巩固提升、示范片区创建推进”两大举措,积极做好省级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不断扩大垃圾分类覆盖范围,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向农村地区延伸,推进“源头+”分类投放强基础,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集体系,到2025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市民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准确率大幅提升,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健全生活垃圾分类转运体系。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合理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推行定时定点与预约相结合的收集模式,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精准作业;优化垃圾转运站布点,加强垃圾转运过程及中转站垃圾渗滤液收集工作;重点推进厨余垃圾分类收运,逐步推行“车载桶装、换桶直运”等密封、高效的厨余垃圾运输系统,建立厨余垃圾收运专用线路,示范片区内至少改建、扩建一处中转、分拣场所;规范有害垃圾中转点运行管理,做好有害垃圾收集处置量统计工作,与专业公司签订运输合同,由取得危险废物运输许可资质的企业及时清运。

补齐末端治理短板。加快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推广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提高生活垃圾焚烧终端处置能力;补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短板,落实芜湖市餐厨垃圾处置项目,建立厨余垃圾回收及再生利用体系;加快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建设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开展建筑垃圾调剂利用;全力保障绿洲环保、中电环保垃圾焚烧发电设施稳定运行,加快无为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保障其他生活垃圾全量焚烧;全面完成芜湖市垃圾填埋封填工程;到2025年,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优化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布局,定期统计汇总回收网点、分拣中心收运的可回收物数据;推进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和再利用,落实专用场地,探索定期集中收集、设置专用回收箱等形式,减少可回收物混投情况;探索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网络“两网融合”,健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促进机制。

2.提升人居环境品质。

(1)全面提升城区环境品质。

优化提升城区市容环境。聚焦城市主要道路、重点街区、市民主要休闲服务和集中居住等重点区域,持续开展以市容环境卫生整治为主要内容的“示范道路”“示范社区”试点工作,以点带面,推动市容环境品质提升;探索多样化城市更新模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和绿色社区建设,推动功能设施、公共空间、城市风貌、老旧城区等方面的修补工作,在老旧小区试点开展“适老化”和“节能化”改造,建设一批城市更新改造省级试点片区;持续推进街道靓化、广告净化和停车序化行动,营造干净、整洁、有序、便利的整体环境;加强城市建成区扬尘网格化管理,强化扬尘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系统维护、管理和运用,房建工程和市政工程项目工地、大型工业对常在线视频监测实现全覆盖;针对人行道板、广场道板上烟头垃圾、地面痰迹、油污污染等污渍杂物,实行机械化清扫、机械化清洗、人工保洁“三位一体”的保洁模式进行深度扫洗,确保“路见本色”。

加强城市绿化建设。不断优化城市绿地结构,持续推动城市绿化美化,开展芜湖市城市“大绿化”建设暨城镇园林绿化品质提升行动,通过依规建绿、拆违建绿、破硬还绿等方式,拓展城市绿色空间;实施中央公园、赭山公园、元亩塘公园等景观提升改造,推动口袋公园、街头绿地、特色大道、花园走廊、城市绿雕等公共空间建设,努力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城在园中、园在城中”,助推城市品质升级;以交通干线两侧宜林地段绿色建设为依托,促进沿线及周边地区生态保护与建设,构筑功能完善、串联成网的绿道绿廊体系;大力发展立体绿化,通过垂直绿化、立体绿化,屋顶绿化等手段,增加区域绿化总量,实现绿化发展从平面向立体的转变。

用绣花功夫抓城市管理。下绣花功夫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能力,着力解决城市管理突出问题,推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竞争力,不断提升市民对城市管理的满意度,实现“城市大脑”智慧治理,为推动城市更新和转型发展、建设和谐宜居之城提供坚强保障;依托“智慧芜湖”平台,加强建设“智慧城管”,构建“大城管”工作格局,推动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变,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精细化管理体系,使之与城市功能定位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健全“美丽芜湖”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坚持以“动态巡查与专人值守”“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的方式,全力提升芜湖市市容环境综合治理水平,防止违规行为反弹,不断巩固整改成果,确保整治效果落到实处。

(2)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以行政村为单位,整村推进“厕所革命”,全面推广南陵县籍山镇改厕模式,因地制宜推广群众自建补助和砖砌式三格化粪池;坚持以资源化利用为导向,全面推广“单户净化利用”“就近接入管网”“互助清掏”“集中清运”等四种资源化利用模式,深化“农村改厕维修服务站+集中储粪池资源化利用”模式,开展农村改厕提升与长效管护机制示范县创建,实现改厕后期管护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全覆盖;到2025年,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超95%。

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向小微水体延伸,制定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台账,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通过采取控源截污、连通水系、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工程性措施,加快对农村黑臭水体的综合整治;到2025年,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100%以上。

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面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稳步建立户初分类、清扫保洁员二次分类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制度;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建立以镇村回收站点为基础,县域或镇村分拣中心为支撑的农村生活垃圾和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巩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成效,对“三水”漂浮生活垃圾、“三线”沿线生活垃圾、“三口”存量生活垃圾开展专项治理,深化“115”示范创建评选;吸引专业化的企业从事保洁、生活垃圾收运等服务作业,引导清扫保洁向村单元延伸,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

推深做实村庄清洁行动。全面推进“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推广南陵“四自一提”模式等典型案例,广泛动员更多农民群众自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将村庄清洁环境整治等纳入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实行“门前三包”制度,探索运用积分制、示范户等办法,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围绕多彩农园环、生态田园线、湖光山野线、弋江风情线、繁昌慢谷线,开启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有序统筹推进村庄改水(污水治理)改厕和硬化、亮化、绿化、美化工作,整体提升村容村貌,着力由“清脏”向“美化”转变。

促进养殖业高质量发展。以生猪(圩猪)、家禽(五华鸡)、水产等为重点,以家庭农场、养殖基地和养殖大户为主体,以生态化、标准化、精品化为发展方向,实施生态环保型养殖模式,推动畜禽和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提高全市养殖业的专业化、组织化、市场化水平;提高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治理利用设施配套率,开展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和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建设一批部省级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推进水产绿色健康生态养殖和长江常见经济鱼类工厂化养殖,积极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发展池塘标准化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大水面生态增养殖、稻渔综合种养,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用兽药减量行动;推进繁昌申航渔业循环水养殖淡水项目,着力争创国家级淡水鱼养殖基地;实施好无为泉塘农业强镇万亩河蟹高标准养殖项目,加快提升无为河蟹生态养殖规模和规格质量,提高“无为螃蟹”知名度;做大湾沚区青虾产业,推广虾蟹混养、双季养殖模式,做强陶辛“水韵青虾”品牌。

推进种植业清洁化生产。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和智能农业,积极开展轮作休耕试点,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技术,争创一批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扩大绿色防控示范区成效及覆盖面;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健全投入品追溯系统,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以精确定量施肥为导向,深化测土配方施肥,推进新肥料新技术,鼓励繁昌区率先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工作;积极推进施肥方式转变,大力发展施肥机械、水肥一体化设施装备,推进灌溉与施肥一体化、智能化;到2025年,实现全市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以上。

推进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挖掘利用生物质能,发展乡村资源回收和循环经济等产业,开发垃圾分类、污染处理等装备,推进秸秆、投入品包装物、地膜等农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指导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合理布设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探索建立检查员等农药包装废弃物清洗审验机制;开展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绿色补偿制度,完善回收利用体系和长效机制,推动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落实回收责任;积极探索标准化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秸秆能源化、原料化利用,稳步支持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利用,鼓励培育万吨级以上秸秆原料化利用重点项目或龙头企业。

(3)突出美丽乡村示范建设。

开展全域美丽乡村建设。紧紧围绕“美丽芜湖”建设,按照统筹规划、体现特质、全域推进、提升质量的要求,组织实施新时代徽风皖韵美丽乡村建设“654321”行动,统筹推进美丽县域、美丽城镇、美丽乡村、美丽田园、美丽公路、美丽(幸福)河湖等建设,以点带面,连线成片,推动美丽乡村从单个村点建设向连点成线、联线成片扩展推进,提升“盆景”,美化“风景”,营造天蓝、山绿、水清、田美、村洁的“美丽大花园”,让美丽乡村成为“美丽芜湖”的亮丽底色;“十四五”期间,建成50个以上美丽乡村精品村,新建350个省美丽乡村中心村和2000个左右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建成10+N个市级美丽乡村旅游集聚区(乡镇),基本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市域全覆盖。

提升打造美丽乡村风景线。根据道路交通、山脉走势、溪流集水区及其流向、村庄分布、人文古迹、景区景点以及农业园区等各方面因素,以“乡韵有约、欢乐芜湖”为主题,按照“村点出彩、沿线美丽、面上洁净、强村富民”的总体要求,充分整合已建的美丽乡村村点和全域旅游廊道,完善服务场景、丰富消费业态、强化智能管理,丰富提升其文化内涵和建设水平,全方位开展“点线面空”立体整治,串点成线、连线成面,在全市打造多彩农园环、长江风光线、繁昌慢谷线、弋江风情线、湖光山野线、生态田园线“一环五线”共6条“环境美、乡味浓、产业强、文化兴、功能全、治理优”的美丽乡村风景线,形成“一环五线、各美其美;美美与共、欢乐芜湖”的全域美丽乡村建设格局;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因地制宜,独立或联合建设一批县级美丽乡村风景线。

3.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1)建设绿色节能建筑。

着力调整建筑产业结构,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强化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绿色施工技术全面应用,促进与装配式建筑、智慧建筑、被动式建筑、BIM等技术的深度融合,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采信应用;加强民用建筑、公共建筑用能管理,推动现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力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推动绿色交通、绿色照明、海绵城市、智慧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区域能源供应等节约型城乡建设,探索协调发展、绿色发展的生态城市建设道路;实施“绿屋顶”计划,推动城乡建筑领域太阳能光电技术应用,鼓励推进太阳能屋顶、光伏幕墙等光电建筑一体化示范,支持在农村发展离网式光伏发电。

(2)丰富绿色出行模式。

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全面推进和深化“国家公交都市”和“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建设,结合芜湖市“三网融合”实施方案,强化城市轨道交通和公交线路的融合衔接,优先发展城市公交、轻轨,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架,以常规公交、出租车多种方式相互补充、良好衔接的多种交通方式协调发展的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加快推进城市公交枢纽、综合公交停保场、首末站、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城市公交线网和站点布局,降低乘客乘坐公交车的出行时间,提升绿色公交服务满意度;积极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鼓励公众降低私家车使用强度,组织实施绿色出行碳积分激励工程,倡导“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行、5公里内公共交通”的绿色低碳出行方式,全面提高公共交通、步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水平;进一步扩大慢行交通覆盖范围,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有序发展,结合公交站点、住宅、公建、景点等人流产生吸引点布设公共自行车租赁点,满足游客和居民出行需求。

推进“互联网+出行”发展。以“互联网+出行”思维方式,全面整合公共交通、出租汽车、道路交通、公共停车,以及公路客运等各类出行信息,扩大信息服务覆盖面,通过手机终端、电脑端等平台,发布包括交通资讯、实时路况、公交车辆动态信息、停车动态信息、航班和铁路动态等信息,提供出行路径规划、出租召车、出行过程中的信息交互等综合化交通信息服务,探索出行及服务的实现,使公众出行更便捷,满足人民对美好出行的向往。

(3)倡导绿色生活习惯。

打造绿色消费新引擎。大力推广绿色消费理念,加强绿色消费行为引导,鼓励县市区政府采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引导抵制和谴责过度消费、奢侈消费、浪费资源能源等行为,深入开展反过度包装、反食品浪费、反过度消费行动;完善绿色产品市场准入和追溯制度,推广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加快形成安全、便利、诚信的绿色消费环境;提升餐饮外卖等行业绿色发展水平,加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鼓励宾馆、饭店、景区推出绿色旅游、绿色消费措施,严格限制一次性用品、餐具使用;鼓励使用符合环保纺织标准或绿色服装标准的纺织品和服装,大力推广高科技环保材料服装产品,推广绿色无公害食品,培养良好的低碳穿衣饮食习惯;开展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统计,定期发布城市和行业绿色消费报告,严厉打击虚标绿色产品行为。

倡导绿色生活新方式。通过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建立完善绿色生活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推动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发展;到2025年,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绿色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广,通过宣传一批成效突出、特点鲜明的绿色生活优秀典型,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4)强化政府绿色采购。

强化绿色产品政府采购。严格落实国家、安徽省关于政府绿色采购的相关部署与要求,优化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科学建立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并适时调整、未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进一步扩大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逐步将绿色采购制度扩展至国有企业;探索开展“绿色采购”部门绩效考核,突出强化采购人作用,倒逼采购人在采购过程中提出更高的环保要求;加强日常管理,逐步建立完善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和能耗统计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加快建设节约型机关。

深化办公室节能降耗。开展以节电、节水、节油、节约办公用品为重点的节能降耗活动,将节能指标分解落实,实行节奖超罚;重点做好办公楼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率先采用绿色照明,抓好办公设备节能;推行绿色办公,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推进无纸化办公。

(六)延续城市文化脉络,彰显江城人文气息。

1.完善生态文化载体建设。

(1)推进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推进地标性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加快建成市公共文化艺术中心和长江渔文化博物馆;整体规划培育阅读、艺术、文创、体育、非遗、康养、党建等公共空间体系,打造长三角知名的标志性文旅秀带;因地制宜打造富有审美韵味的城乡特色阅读空间,完成市区及县城区“15分钟阅读圈”、乡村“20分钟阅读圈”建设;创新社区、乡村“嵌入式”文化空间建设,策划培育一批特色文化街区、艺术乡村,编实织密文化设施网络;持续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走深走实,推进市、县市区公共文化场馆、镇街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功能提升,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构建优质公共文化数字服务平台。依托全国首批“智慧城市”和5G城市试点建设,加快完善智慧芜湖“1+4+N”工程中公共服务领域提升工程,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文化服务平台;鼓励景区、公园、博物馆、美术馆、文创园区等场所开辟数字应用场景,重点在4A级以上景区推进智慧建设,大力打造“掌上图书馆”、数字文化馆,通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等项目,构建互联互通的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创新开发芜湖市智慧文旅特色服务系统,推进第三代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在文化旅游领域的应用;切实发挥安徽国家数字出版基地芜湖园区的国家级品牌效应,引进一批数字化、智能化出版项目;统筹推进全市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建设,建立芜湖记忆数据库、历史街区数据库、工业遗存数据库、乡村记忆数据库等,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动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

(2)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扎实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落实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持续加强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管理;进一步强化繁昌窑、人字洞、皖南土墩墓群、大工山-凤凰山铜矿遗址、牯牛山城址、老芜湖海关旧址、戴安澜故居等国保单位的保护与监测,推进东门渡窑址、楚王城遗址、米公祠、张氏宗祠、徐家大屋等省保单位的本体保护和修缮工程;持续推动文物调查工作,编制全市文物名录,重点打造全市文化遗产数据库;深入挖掘地方文物资源,调查、发掘、整理各地的文物资源,支持引导申报国家、省、市县四级文保单位。

加大文化遗产创新利用。加快推进繁昌窑考古遗址公园、人字洞遗址公园项目建设,推进牯牛山城址考古遗址公园项目申报工作,积极申报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依托芜湖古城、西河古镇、鸠兹古镇等空间载体,开展精品文物展示工程;重点推动各级各类博物馆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打造数字化保护智能化管理的智慧博物馆,合理利用沉浸式全息投影、人工智能等方式,提高文物资源数字化保护、展示和利用水平;积极打造一批文化遗产创新利用项目,围绕长三角一体化、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等战略平台,加大对芜湖古城、鸠兹古镇、范罗山文化产业园等文化遗产保护性开发,深入开展文物保护阐释研学,鼓励文化遗产集聚发展;开展重点文物展示、传播,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技术研发和集成应用,加强文物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

加大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积极推进革命旧址保护修缮工程、革命文物保护修复工程,加强革命文物资源调查管理,开展革命文物专题保护;深入挖掘全市红色文化资源,加大对渡江战役、新四军在芜湖活动等相关文物资料的征集,深化渡江精神、新四军精神等革命文化的传播教育;加强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推动百年党史文物保护展示,着力提升渡江第一船展陈展示水平、西河古镇新四军三支队纪念馆服务功能;推动无为红庙镇、南陵家发镇等红色旅游特色小镇创建,打造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发展“红色旅游”“红色研学”,推动红色旅游集聚发展示范区建设。

(3)强化非遗保护传承。

扎实推进非遗调查、记录和研究工作。加强非遗调查、认定、记录、建档工作,分级建设相关非遗数据库;优化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名录体系建设,积极申报第六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推动与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工程大学、皖南医学院、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合作共建教学基地,开设非遗相关专业和课程,培育专业人才队伍,开展非遗学术研讨;加强芜湖铁画锻制技艺、灯舞无为鱼灯、南陵目连戏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专业研究力量,打造非遗研究基地。

稳步推进非遗保护传承工作。重点实施传承人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完善代表性项目制度,做好项目申报和保护计划执行,夯实保护单位责任,建立健全四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长效评估监测机制;继续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非遗传习基地和非遗保护工作站(坊),积极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完善代表性传承人制度,实施非遗传承人研培计划,加强青年传承人培养,加大对芜湖铁画锻制技艺、灯舞无为鱼灯、南陵目连戏、张恒春中医药文化等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和民间艺人的扶持和奖励。

大力推进非遗产品化建设。实施传统工艺产业化振兴,落实特色非遗文创产品开发试点,依托芜湖铁画锻制技艺、灯舞无为鱼灯、剔墨纱灯制作技艺等珍贵非遗,推动非遗传承人和企业研发新品,打造一批知名文创品牌;组织文创企业参加全国旅游商品博览会暨全国旅游商品大赛、安徽省旅游商品研发设计大赛、中国特色旅游商品设计大赛等比赛,开展非遗创意设计大赛活动;大力推动耿福兴传统小吃、无为板鸭、荻港香菜、一品玉带糕、繁昌蜜枣、皖南木榨油、荷花酒酿等具有芜湖特色的美食产品化建设,体现芜湖韵味。

大力开展非遗活动。充分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打造系列品牌活动,依托春节、端午等传统节日和五一、国庆、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要节日,举办芜湖非遗购物节、非遗影像展、非遗项目展演展示等活动;着力提升广济寺庙会、八社神灯、江北龙舟、群龙朝神山等非遗活动影响力,持续推动繁昌区“守望民俗”、鸠江区“官陡门民俗文化商贸旅游集”等品牌创建。

(4)推进文化繁荣发展。

打造具有芜湖特色的文艺精品。挖掘本地历史文化资源,编创一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群众喜闻乐见、体现重大现实、重大革命、重大历史题材的优质文艺作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聚焦时代主题,锚定“群星奖”等重大奖项和国家艺术基金、戏曲孵化计划等重大项目,建立“文艺精品”创、赛、展、演、运营一体化机制,推出系列文艺精品力作;依托长三角城市文化联盟等载体,策划组织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书法、摄影等作品创作交流活动,充分运用“安徽文化云”“欢乐芜湖”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推介,开发动漫、游戏、文创等衍生品,提高芜湖人民城市的文化美誉度、影响力。

培育具有芜湖气派的演艺品牌。联动策划名家剧场、儿童剧场、节庆剧场、高雅剧场、群星剧场等系列专场,打造“欢乐芜湖周末剧场”品牌;鼓励组织国际级、国家级优质资源开展歌剧、话剧、交响乐、芭蕾舞等演出,支持文旅企业推出实景、主题、室内外秀场等文旅演艺项目;搭建全民艺术推广平台,鼓励街舞、路演、快闪等新型演出形式,培育“欢乐艺起来”百姓明星演艺品牌;采取外聘专家签约和本土优秀人才领衔相结合的方式,聚焦编导、作曲、编剧、表演、文创开发等专业,以全民艺术推广人选拔培育为重点,创建一批“名家工作室”;加强全民艺术知识、欣赏、技能、活动普及,通过社区文艺展演、少儿文艺展演、“高雅艺术进校园”“送戏进万村”等系列文化惠民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艺术修养和审美水平;积极组织参加民营院团“百佳评选”“四个十”工程,定期组织民营文艺院团优秀剧目展演,搭建民营艺术院团交流借鉴的互动平台。

做大做强文化产业。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做优文化产品,做活文化市场,做亮文化品牌;高水平建设城东文化旅游集聚区,推进硬件标准、软件服务国际化,不断扩大“欢乐芜湖”知名度、影响力;加快“两江”文旅走廊建设,加快文旅融合,增强服务长三角新动能,聚力推进“十里江湾”生态文化走廊等文旅标志性项目建设;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与科技、信息、金融等产业融合发展,创新文化业态,促进文化消费,将文化“软实力”打造成发展“硬支撑”。

(5)推进多元文化融合发展。

实现传统文化与生态文化的融合。结合芜湖市民间传统歌舞文化,适当融入生态文明元素,推动本土文化遗产与旅游、文创等融合发展,打造一批精品文化工程与优秀的生态文明理念融合的作品;结合芜湖市文化特色,融合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将花朝文化节、凤凰美食文化节与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宣贯生态文明理念,通过展现传统文化魅力实现经济大发展、环境大改善、旅游大提升“三大目标”;借助传统文化节的磁场效应,助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以举办传统文化节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全市环境整治;抓住传统文化的魅力,放大芜湖旅游的影响力、吸引力,实现游客、效益“双倍增”,最终实现传统文化与生态文化的融合。

实现水韵文化与生态文化的融合。突出“水+文化”融合特质,以水为脉、以文铸魂,统筹做好长江文化保护传承弘扬,推进长江十里江湾、百里绿廊建设,加强长江生态保护主题文艺作品创作及传播,定期开展以长江水韵为主题的文化旅游节,生动讲好长江承载的芜湖故事;积极建设中国(芜湖)长江渔文化博物馆,通过采取“馆园一体”“文旅融合”的发展模式,打造长江流域渔文化的自然、人文与科学知识传播和文化体验的艺术综合体。

2.强化生态文明宣教工作。

(1)构建五级生态宣教格局。

加强党政生态文明教育。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文明知识、环保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内容纳入各级党校教学计划和党政干部培训体系中,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和培训,结合党委(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报告会等形式,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介绍生态文明前沿知识及发展趋势,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方针和政策;将生态文明教育工作纳入各级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初任和晋升职务培训内容,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生态文明政绩观,提高生态文明素养,让生态文明理念渗透到领导决策和社会经济管理之中。

加强企业生态文明教育。继续深化“局长宣讲团”活动,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企业发展需求以及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中层干部进镇、企业宣讲,提高企业参与环境治理的责任意识;定期组织开展企业职工培训工作,重点培训与企业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绿色技术创新相关的环保技术和管理方法,使企业职工及时掌握先进的环保技术,提高职工绿色生产的意识和技能,推动企业开展工艺改造和生产技术创新;引导企业内部建立企业生态文明的教育与培训制度,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员工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宣传栏、定期讲座、员工大会等形式将生态文明教育贯彻到每一位员工,增强企业员工的自律意识。

加强校园生态文明教育。重视生态文明课堂教育,加强生态文明融入中小学课程,在不同学科中渗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主题班会;通过在全市教育系统举办生态文明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交流等,提高师生参与生态文明教育的积极性和趣味性;积极组织开展深入乡村、企业开展宣传环保生态的生态文明相关社会实践,组织参观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环保设施,让学生切实体会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加强社区生态文明教育。邀请环保专家讲授环境保护知识和法规,在社区微信公众号或微信群中定期发布节能低碳、绿色文明的重点内容推送,提升居民环保意识,引导居民自觉开展垃圾分类工作,鼓励居民出行优先使用绿色交通工具;组建生态文明志愿者队伍,开展“环保知识进社区”活动,引导居民践行绿色、低碳、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营造人人讲环保的良好氛围;制作环保宣传栏,增加旧衣回收箱、小型二手市场、书吧、健身广场等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社区环境面貌,强化生态文明共建共享。

加强农村生态文明教育。加强实用环保科普知识、环保基础法律法规、农村环境污染与生态恶化的危害性宣传,营造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整体氛围,唤起农民的生态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和平衡生态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自觉培养绿色、低碳、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村民持续降低农药化肥施用强度,鼓励生态种养模式,积极开展节能节水电器下乡活动。

(2)丰富生态文明宣教渠道。

强化新闻宣传。进一步规范例行新闻发布工作流程,优化新闻发布形式,聚焦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和重大政策举措以及热点问题,向社会公众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例行新闻发布会;增强舆情分析研判能力,对涉及全局性、综合性或敏感热点舆情开展专题研究;认真做好政务新媒体网民留言的审看、报送和回应工作;建立健全网民留言回应机制,特别是针对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厅微博下涉本地区生态环境领域留言,要及时回应关切;围绕“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生物多样性保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开展伴随式采访,真实反映环保一线实情实景,增强宣传感染力。

加强社会宣传。以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纪念日和环保宣传周等为契机,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环境意识;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主题歌曲传唱活动、举办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策划制作发布主题系列宣传产品等活动,唱响保护生态环境宣传主旋律,塑造“六五”环境日暨芜湖环保宣传周品牌;组织生态环境部优秀公众参与案例和“最美生态环境志愿者”推选,以及摄影、书法和绘画大赛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强对环保社团特别是高校环保社团等志愿服务组织参与生态环保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通过座谈、培训、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与环保社团等志愿服务组织的沟通联系,广泛动员环保社团等志愿服务组织发挥优势和特长,参与污染防治知识科普宣传和生态环境相关社会实践活动。

(3)建设生态文明宣教基地。

在芜湖市已建成的“两山”基地、生态文明示范区、生态文明示范镇(街道)、生态村、绿色学校和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社区、乡村、公园、企业和农业基地的绿色生态化;鼓励开展市级生态文明宣教基地创建行动,以具有重要生态教育意义的自然保护地、博物馆、污水处理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生态工业园区、环境友好型企业等为载体,完善环保宣传基础设施,扩大生态文明宣教基地数量。

3.着力提高公众参与水平。

(1)拓宽公众参与渠道。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决策的有效渠道和合理机制,建立环境社会监督员制度,鼓励公众对政府环保工作、企业排污行为进行监督;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环保网络举报平台作用,限期办理权重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建立健全环保公众参与制度,通过圆桌对话、陪审听证、巡防调查、有奖举报等制度建设,推进公众在环境法规和政策制定、环境决策、环境监督、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宣传教育等五大领域的参与力度;引导新闻媒体,加强舆论监督,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媒体曝光;支持民主党派、工青妇、社会团体开展生态文明公益活动,积极引导、培育和扶持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协会有序发展,促进环保社会组织及社会公众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设立生态文明建设公众论坛,鼓励、引导环保志愿者扎实有效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公益活动。

(2)高效处理信访问题。

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源头预防,全面深入排查环境信访突出问题及各类环境矛盾纠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持分类处理,对排查出的环境信访矛盾,分门别类,逐案分析,研究制定解决措施;坚持责任到人,把突出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的化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继续推行信访办理“三反馈”制度,要求在信访办理“事前”、“过程”、“结果”三个阶段向合法信访人进行反馈沟通,解决因信访调处反馈不及时、不到位引发群众重复访越级访。

全力抓好积案攻坚化解工作。开展及时就地化解环境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和生态环境局长接访、环境信访督政约谈;强化网络舆情的监测与引导,将网络投诉纳入环境信访范畴,建立完善网络舆情工作平台,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在环境污染信访诉求问题解决过程中,有效落实“污染企业的主体责任、当地政府的网格监管责任、承诺的卫生防护距离内敏感目标的拆迁责任、政法系统的诉访分离责任和环保部门依照法定途径清单依法分类处理环境信访诉求问题的责任”等五大责任,确保问题解决到位,提高就地化解率和群众满意度。

(3)强化环境信息公开。

维护芜湖生态文明网络宣传平台。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在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中的主阵地作用,进一步丰富“芜湖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官网等信息公开内容,增加环境信息公开栏目与服务板块,优化版面设计与展现效果,以数字化、图表、音频、视频等方式展示环境保护信息,将门户网站打造成主动、互动、全面、权威的政务公开平台。

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推进芜湖市大气和水等环境信息公开、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监管部门环境信息公开,健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健全环境新闻发言人制度,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环保意识,完善公众参与制度,保障人民群众依法有序行使环境监督权;建立环境保护网络举报平台和举报制度,健全举报、听证、舆论监督等制度。

四、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

(一)工程内容与投资估算。

芜湖市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主要分为生态制度建设工程、生态安全建设工程、生态空间保护工程、生态经济建设工程、生态生活建设工程、生态文化建设工程等六个方面,共设置重点项目38项,总投资约59.57亿元;各项目具体建设内容、投资情况见表3;芜湖市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主要分为生态制度建设工程、生态安全建设工程、生态空间保护工程、生态经济建设工程、生态生活建设工程、生态文化建设工程等六个方面,工程项目明细见附件。

3 芜湖市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汇总表


领域

项目数量

总投资(单位:万元)

生态制度

3

1925.97

生态安全

14

160111.4

生态空间

1

13370

生态经济

3

22395

生态生活

16

277939.74

生态文化

1

120000

合计

38

595742.11

(二)效益分析。

1.生态效益。

促进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深入推进芜湖市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强化节能减排,从源头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同时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环保技术发展,推动废水废气深度处理,打造天蓝水碧土净的生态环境;同时,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可加快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进程,有效缓解全社会资源能源紧缺问题,提高环境承载力。

保障生态安全格局基本形成。基于“三线一单”、“多规合一”,通过水源地保护、生态湿地修复、绿地系统管护等针对性保障措施,优化空间布局,限制生产开发,推进绿色发展,加快综合整治,加强植被保护,推进湿地生态修复,有效保护区域生物多样性,增强芜湖市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稳定性和功能性,以构筑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切实保障生态安全屏障。

2.经济效益。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通过生态经济体系建设,一方面有效促进传统低效率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转型升级,推动产业生态化,推进经济发展与资源能源消耗脱钩,同时加快绿色科技发展,积极创建绿色生态示范,将减少生态环境破坏造成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加强生态产业化,引导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充分实现生态产品价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走出一条具有芜湖特色的高质量发展道路,进一步释放绿色发展的潜在动力和活力。

提高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以生态文明建设为重要抓手,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机遇,落实长江经济带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实现经济生态均衡发展,保障芜湖市经济建设健康稳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吸引更多的人才团队,提升芜湖市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人民生活水平的长足改善。

3.社会效益。

提供更美好的人居环境。通过以区域供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为核心的基础设施建设,为全市人民提供更加优美的生态环境质量,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生活环境,打造美好宜居的芜湖形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归属感与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营造生态环保的浓厚氛围。推进芜湖市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渗透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显著提供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引导城乡居民践行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的生产生活方式,为建设美丽中国、美丽安徽、美丽芜湖注入强大动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芜湖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综合规划、管理和协调;各级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抓工作部署,抓督促检查,形成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县市区分级实施,各部门相互协调,上下良性互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推进机制;芜湖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把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指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要求,制定目标任务书和实施方案,具体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严格监督考核。

芜湖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规划年度目标执行情况的督促和检查,依据各县市区及开发区不同发展定位和工作重点,建立差异化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体系;定期调度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展,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将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纳入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中,各相关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各司其职,精心组织实施,实行年度考核和问责制度;建立定期向人大和政协汇报生态文明建设进展的制度,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和检查,人大和政协要主动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行监察,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促进工作。

(三)落实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把生态环境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把生态环境资金投入作为基础性、战略性投入予以重点保障,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项目资金支持,加强市域范围内环境污染治理、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利用与保护、循环经济发展等领域的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作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税收、价格等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企业资金投入生态文明建设。

(四)强化科技支撑。

加大企业绿色低碳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加大自主研发力度,向绿色化生态化企业转型;组织开展专家生态环境科技帮扶行动,加速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推广节能减排、清洁生产、污染治理、资源循环利用、生态产业等方能的科技成果应用;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智慧化水平,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加强生态环境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利用互联网、5G、3S技术等,及时跟踪、发现区域生态环境变化趋势,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决策、精准施策的能力;加大“招才引智”工作力度,健全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政策体系,精准引进紧缺专业人才,精心培育本地人才,加强高端人才跟踪服务工作,畅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

(五)推动全民参与。

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力度,统筹安排、正确解读重点工作及任务的改革方向;建立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公众听证制度,畅通公众表达环境利益诉求的平台和渠道,坚持有求必应、有问必答、有策必研;鼓励支持各类企业及环保志愿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活动,更好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团结带领全市人民群策群力,广泛增强生态文明建设共建共享的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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