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国有房屋免租政策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2-08-26 17:03信息来源: 芜湖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字体:【  

发布时间:2022年8月26日  发布地点:芜湖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芜湖市财政局

主持人:市财政局行资科倪鹤    发布人:市财政局三级调研员凌国栋,市财政局行资科科长王劲


 发布人:市财政局三级调研员 凌国栋


各位媒体朋友、各位来宾: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芜湖市财政局,诚挚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对大家长期以来给予我市财政工作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年以来,面对新的一轮疫情和复杂严峻的经济环境,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为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出台了一系列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着力做好政策兑现,在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方面取得较好的效果。下面我向大家通报一下政策规定和政策执行的基本情况与工作举措。

一、租金减免的对象、标准

(一)减免对象: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市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的租金减免工作。

关于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界定,按照《民法典》《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减免标准:2022年2月、3月、4月,3个月房屋租金全免。此外,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再免收5月、6月、7月,3个月房租,累计减免6个月房屋租金;对在我市登记注册从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道路客运、旅游、密闭场所文化等七大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续免收房屋租金至6月底,即累计减免5个月租金。

二、租金减免工作的进展情况

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累计减免489户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910.34万元,已全部减免到位。其中: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减免67户,减免房租312.98万元;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减免422户,减免房租597.36万元。

三、租金减免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是做好宣传及时公开。印发《芜湖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工作的通知》,通过财政局官网及时公开,并出台有关政策解读,提高群众知晓度。落实《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七大行业发展的意见》,在省委省政府关于国有房屋免租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减免市场主体租金实施细则,再发力、再减免。通过门户网站、电话、上门走访等方式,“线上、线下”齐发力,第一时间对接承租户,及时送达政策红利,用实际行动助企纾困。

二是明确责任分类实施。明确县市区各级财政部门和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加强县市区分类指导,统一政策界限和口径,做到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政策执行不走过场、不打折扣、不搞变通。按照精简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积极落实“免申即享”的要求,主动联系符合政策条件的承租方,通过“免、抵、退”等多种方式,分类实施,依法依规确保房屋租金应免尽免、应减尽减、应退尽退。

三是加强监督确保落实。出台《关于开展国有房屋免租政策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通过“四不两直”与电话回访相结合方式,从政策宣传、政策执行和工作程序等三个方面,对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实地走访了市港航局、中医药高专、繁昌区和湾沚区部分承租户,电话抽查了无为市、南陵县120余户承租户。重点了解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是否及时稳妥做好群众咨询投诉、来信来访等工作,对于不符合免租条件的承租方是否耐心做好解释工作,是否存在缺户漏户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推诿扯皮等现象,确保免租政策落实到位、落实到最终承租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紧跟有关政策,持续做好宣传解读,为创建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加快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设人民城市,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