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土地要素保障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若干措施》内容解读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2-08-19 16:23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 字体:【  

发布时间2022819 发布地点: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发布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许天语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 科员)

发布:张进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级调研员)            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 副科长)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和大家见面,借此机会,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对芜湖市自然资源系统的关注和支持!   

加强土地要素保障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实施既是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省、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芜湖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迫切需要若干措施》的主要有以下值得关注内容:

一、制定《若干措施》的背景

党的十九大强调,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节约资源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要大力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要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思路,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切实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用最少的资源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节约集约用地工作,通过不断强化领导、化措施、狠抓落实,有力促进了全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提升,有力助推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土地利用管理仍然比较粗放,各地批而未供、闲置低效土地均不同程度的存在,亩均产出不高,部分省级以上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靠后需要尽快出台符合当前发展实际的具体措施指导推进全市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为芜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资源要素保障

、《若干措施基本框架和创新做法

《若干措施》从精准高效供地、提高效益用地、从严从紧管地、挖潜增效盘地、综合整治腾地五个方面提出15条具体措施。其亮点主要体现在“全”和“新”。

“全”指的是《若干措施》从供地、用地、管地、盘地、腾地五个方面提出了全方位、全周期、全链条的管理和保障措施,为“十四五”乃至今后更长时期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管理提供了基本制度框架。

“新”指的是创新。《若干措施》主要有六个方面的创新

(一)推行工业用地带规划总平面图出让。新增工业项目在土地供应前均应按照用地标准和项目需求,编制规划总平面图并明确建设时序,相关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对一次性用地规模超过150亩的工业项目,原则上分期供地,根据投资计划1年内全面开工(指开工建筑面积占规划总建筑面积80%以上)的,可一次性供地,并将1年内全面开工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1年内不能全面开工的实施分期供地,实行规划预留,预留期限不超过2。通过实施分期供地、精准保障用地,防止贪大求多造成闲置低效土地。

(二)建立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和企业亩均效益评价信息化平台。从产业用地和工业企业两个维度构建亩均效益评价体系,全面启动芜湖市工业用地绩效调查和评价工作通过逐地块摸排企业用地、税收、用工等指标,开展可利用资源核查,彻底查清全市工业企业、工业用地的分布和产出情况,结合企业亩均效益评价成果,建立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和企业亩均效益评价信息化平台,依法依规实行差别化用地、用能、污水排放、信贷、财税、人才、用水、用电、用气等政策

(三)要求编制《芜湖市工业用地指南》以工业调查数据为基础,根据国家和本市关于发展实体经济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政策要求,结合本市工作实践和在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和结构调整等方面的新情况、新趋势,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对工业项目的容积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建筑系数、绿地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等指标提出控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践和在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和结构调整等方面的新情况、新趋势,实事求是地确定各类工业项目准入指标。

(四)实施工业用地《出让合同》和履约监管协议双合同管理对享有投资激励奖补的项目,监管人与受让人建立奖补资金共管账户,确保奖补资金用于本项目建设若建设项目已按照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另行约定日期)开工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开发建设总面积已达三分之一不足三分之二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受让人应参照闲置费标准支付违约金。建全工业用地退出机制,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细化管理要求,实现项目开竣工、投达产、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和违约责任追究的全过程管理

(五)健全考核结果运用机制。将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率、建设用地亩均税收、建设用地亩均固定资产投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完成情况、省级以上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情况、年内新增闲置土地增幅列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履约通报和审计制度,对节约集约用地成效明显的地区,在用地计划指标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反之,则加大其新增建设用地报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费用计收标准,即按市财政收储指标标准1.2 倍计收

(六)提高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收储和增减挂钩新增耕地补助标准。对增减挂钩、耕地占补等各类土地指标实行全市统一管理,以县域内自行平衡为主,统筹调剂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市财政按水田20万元/亩、旱地10万元/亩、旱改水10万元/亩收储鼓励申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形成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市财政局参照全省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价格收储,优先在市域范围内调剂使用;增减挂钩新增耕地市级补助资金提高到8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媒体或深入园区、企业开展要素对接暨政策宣讲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若干措施》,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

(二)压实各单位责任。土地要素的保障和节约集约利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载体和各部门共同发力、协同推进。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自规、经信、住建、发改、财政、税务、审计、投促等部门要按照《若干措施》明确的具体责任分工,保障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尽快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

(三)强化督查考核。自规、经信等部门要督查考核到位,对措施落实得好的载体单位要及时兑现激励政策,落实不好的要进行相应的约束。审计部门要把载体单位监管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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