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芜湖市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7 17:21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刘利娟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芜湖市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芜湖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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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时限要求

一、加强经济领域信息公开,全力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

(一)加强经济发展政策的信息公开。

1

及时公开财政、金融、稳产业链供应链、促消费和有效投资、保能源安全、保基本民生等稳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举措,强化政策解读,以政策解读的“透”引导市场预期的“稳”。

市发改委牵头,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2

围绕深入实施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计划,集中公开推动经济发展相关政策举措、工作进展、项目落地等信息。

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二)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

3

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全面落实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相关政策,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2-2023年)的通知》(芜政〔202223号)的各牵头起草单位对相应政策进行颗粒化梳理,逐项明确每条帮扶政策的具体内容、政策出处、申报流程、咨询电话等,710日前上传至“帮扶政策”栏目(具体要求和表格模板另行通知)

市发改委科技市经信局公安财政人社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旅卫健委、国资委、市场监管局金融局、税务局、市投促中心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4

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推动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等相关单位要将“安徽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交办的“堵点”问题解决情况及时在本单位信息公开平台“回应关切”栏目予以公开,并在相应信息标题前标注“投资堵点问题”。

市发改委住建牵头,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5

继续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栏目,持续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一、加强经济领域信息公开,全力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

)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

6

围绕“双招双引”和优化营商环境,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已出台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咨询和政策辅导,优化12366纳税服务平台智能咨询功能。依托税务网站完善统一规范的税费政策库,动态更新并免费开放。加大对骗取税费优惠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税务局负责落实

年底前

)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

7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市政府督查办按季度梳理市政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市政府督查办牵头,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8

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推动扩大有效投资。

发改委牵头,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9

提高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质量,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重点处、市城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市土储中心牵头单位根据《芜湖市2022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梳理出本年度需要公开的重大建设项目清单,并以全生命周期形式进行展示。市发改委、市自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管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等单位配合牵头单位提供相关项目涉及本单位的批准与实施信息,便于牵头单位以全生命周期的形式展示重大建设项目进展信息。

市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二、强化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一)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10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和不实炒作。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要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保持一致,增强多方协同合力。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

卫健委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11

市卫健委开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集中公开疫情通报、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点、发热门诊、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防控科普、防控政策查询等权威信息

卫健委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7底前

(二)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

12

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让相关群体及时了解各级政府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帮助他们更好就业创业。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培训,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最大限度利企惠民。市人社局在本单位信息公开平台“职业技能培训”栏目下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让更多群众能够知悉,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

人社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三)推动乡村振兴领域信息公开

13

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在本单位信息公开平台“乡村振兴”栏目及时公开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实施“两强一增”行动计划、加快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等信息。

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14

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相关制度,推动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年底前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并通过单位网站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行业主管部门年底前要向政务公开办报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社会公开。各地各部门要重点加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教育卫健委、市住建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市发改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三、实现政策集中规范公开,持续提升政策咨询服务水平

(一)深化政府规章集中公开。

15

巩固规章集中公开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政府规章库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动态更新工作机制,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规章正式版本,稳步推进规章历史文本收录工作。

市政府办、市司法局负责落实

年底前

(二)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16

市司法局10月底前完成市本级、市政府各部门及各县市区同步完成以本单位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司法局、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17

完善政策文件库,全面汇集政府及部门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在省司法厅明确规范性文件网络版格式半个月内,市司法局要制定我市工作方案,并指导督促市直部门、各县市区按要求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

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年底前

(三)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

18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有力支持政府规章库、政策文件库建设。更好发挥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积极作用,以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制度体系,为行政机关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年底前

19

积极依托政策文件库向社会提供政策解读、咨询、兑现等功能。

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四)优化政策咨询服务。

20

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年底前全面开设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健全完善通过窗口解答群众和企业政策咨询的工作机制。

数据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21

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数据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22

加强人工智能等技术运用,建设统一的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丰富完善。

数据资源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网站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年底前

23

以公开促服务,更好适应基层群众信息获取习惯和现实条件,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的协调联动。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四、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加大力度优化公开效果

(一)全面提升各领域公开水平

24

依据标准目录,持续提升基层政府自然资源、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环境、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领域主动公开水平。

市自规局市发改委市公管局、市财政市国资委、市应急税务局、市住建局生态环境市文旅局司法乡村振兴局、民政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人社局公安市农业农村局教育市卫健委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25

落实2021年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的新闻出版版权、交通运输、旅游、海关、广播电视等新增基层领域公开标准指引,年底前编制并实施相关领域目录标准。

文旅交通运输芜湖海关等有关单位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二)优化基层公开效果

26

县级政府及时公开涉农补贴项目表及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

财政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三)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27

各县市区要完善提升政务公开专区相关制度和功能,为基层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设立政务公开专区。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底前

(四)推广基层政务公开经验做法

28

    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着力发掘各地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平台等方面的的典型经验、创新做法,在全范围总结推广。

政府办公室牵头,基层“两化”各领域牵头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五、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一)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29

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三级审核机制,审核台账留存备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

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3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132号)要求,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司法,各县市区司法局负责落实

年底前

(二)修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

31

组织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修订工作,提高各地各部门主动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政府办公室牵头,有关市政府部门、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

32

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33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2022年底前,级政府部门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加强地方和部门协同,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

市数据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34

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发文部门应做好公开属性审查,及时将主动公开文件转送政府公报编辑部门在本级政府公报上刊登。市直各部门应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确定为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报送至市政务公开办。

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六、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

35

推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

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36

持续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形式。严格落实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制度,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发布的政策文件,起草单位原则上需进行2种以上形式的解读。继续开展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

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37

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二)有效改进工作作风。

38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积极主动帮助下级单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政府办公室牵头、政府各部门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39

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市级以下政府不再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下级单位不得与上级单位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政务公开咨询、培训、外包等业务合作。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发布排名结果或问题通报的,要按程序报本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批准。

政府办公室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三)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40

各地各部门要对照重点任务分工,梳理形成本地区、本系统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承担主要责任和牵头工作的政府部门,要于重点任务分工印发后一个月内政务公开办报送工作方案,明确各项任务的工作路径和进度安排。政务公开办汇总形成各单位任务清单并做好跟踪督办对于工作推诿、落实不力的单位,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41

认真做好国办2021年度评估指出的问题整改工作,举一反三做好相关工作提升。

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42

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

政府办公室,各市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

6月底前

43

各地各部门要将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政府办公室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四)做好指导监督。

44

加大经验做法交流力度继续向省、市政务公开交流报送优秀稿件。各县市区每年向省政务公开办报送稿件不少于2篇,每月向市政务公开办报送稿件不少于1篇。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部门每季度向市政务公开办报送稿件不少于1篇。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司法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45

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政府办公室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46

各地要严格落实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依法规范开展考核、评议。继续开展政务公开常态化测评,不断完善考核方法按规定对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突出的有关单位和县市区政府予以表扬。

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