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改进我市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基础性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政办秘〔2016〕210号)、《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审计机关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审发〔2021〕43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监督合力,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内部审计组织建设。
1.完善内部自我约束机制。管理使用财政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数量较大、下属单位较多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市属高等院校、规模较大的高职院校,应当加强内部审计机构建设,按有关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者授权本单位除财务部门以外的内设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应加强内审机构建设,明确工作职责,配备专职人员。市建投公司、市国投公司、市中江城建集团、市宜居公司等规模较大的市属国有企业应结合《芜湖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制。
2.强化内部审计队伍建设。设立独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应当配备相应的内部审计人员,其他部门、单位要建立完善内部审计工作机制,配备专(兼)职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应当由政治素质好、专业能力强、思想作风过硬并具备从事审计工作所需专业能力的人担任,单位应当支持保障内部审计机构通过多种途径开展继续教育,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胜任能力,保障内审机构履行职责所需经费,全面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素质。
3.健全开发区审计监督体制。市审计机关应加快健全开发区审计管理监督机制。国家和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应按照有关规定成立审计委员会(或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内审机构建设,负责开发区所属各部门(含直属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国有企业审计、本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审计、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按规定对本级管理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二)完善内部审计工作机制。
4.推进内审工作全覆盖。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本系统、本部门的发展战略,制定内部审计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科学安排年度计划,统筹内部审计资源,加大对内部管理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力度,建立周期轮审制度,以5年为周期对本级和所属单位轮审一遍。提高对重要单位、重要岗位、重点资金的审计频次,有序推进内部审计全覆盖。
5.加强内部审计质量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着力构建计划、执行、复核、监督、考核、追责、整改等业务规范体系,加强项目实施管理。规范通过政府采购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的审计项目,加强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的过程控制和后续评价,防范审计风险。
6.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督促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整改工作联动机制、整改督查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重点领域岗位预警预防措施,解决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三)加强内部审计指导监督。
7.加强成果运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有关部门、市属国有企业要加强对所属部门、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将内部审计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作为内部治理机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和绩效考评参考依据。审计机关要把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审计监督和审计评价的范围,特别是在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时,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履职的内容进行评价。
8.加强业务指导。审计机关应当根据部门、单位行业属性、业务特点、规模大小,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分类指导,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或指导方案,推动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根据需要采取业务培训、交流研讨、现场指导、以审代训、创建优秀项目等方式,加强对内审人员的业务指导,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9.加强监督检查。审计机关应当采取日常监督、结合审计项目监督、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对检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10.加强备案管理。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部门、单位应当将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审计报告、整改情况以及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等报送同级审计机关备案。审计机关应当有效利用内部审计力量和成果,对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结论明确、已经整改的问题,不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对纠正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
11.建立协作机制。建立健全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巡察、组织人事、主管部门等其他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机制,在信息共享、成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问责共同落实等方面形成监督合力。
12.加强资源统筹。积极推进内部审计专家库的建设,统筹整合内部审计人才资源,为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提供人才保障。
三、组织实施
1.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结合实际,明确措施,健全机制,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促进单位规范管理、完善控制、防范风险、提质增效等方面的作用。
2.加强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和检查内部审计工作,积极支持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听取内部审计工作的汇报,督促审计整改的落实,推进内部审计监督全覆盖。
3.加强保障。及时解决内部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落实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内部审计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列入部门、单位预算,为内部审计发挥作用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全力推动内部审计工作发展。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