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老旧电梯安全保障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2-07-15 10:13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民政府阅读次数: 字体:【  

2022年7月1日,《芜湖市老旧电梯安全保障实施方案》(芜政办明电〔2022〕6 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发布施行,现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我市电梯数量逐年递增。截至2021年底,我市在用电梯数量已逾3万台,位居全省第二。据数据统计和分析,其中使用10年以上电梯困人故障率明显高于其他电梯。随着使用年限的不断增加,我市电梯逐渐迈入“老龄化”,电梯安全运行态势愈发严峻,给电梯安全监管带来更大挑战,引发民生广泛关切。

虽然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对电梯的安全监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于使用10年以上的老旧电梯的安全管理和使用,仍存在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电梯质量有待提高、电梯更新改造重大修理资金筹集困难、电梯检验力量不足等问题。为切实保障我市老旧电梯安全运行,创新管理模式,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精神和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检查<芜湖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要求,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

电梯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其中老旧电梯的安全风险突显,安全形势愈发严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实施方案》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举措,能够更加有效地把老旧电梯安全保障工作作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天天有感”的安全大事和民生实事抓细抓实。

《实施方案》的出台是细化落实《芜湖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的具体措施,按照为民服务、依法监管、改革创新、多元共治的基本原则,以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为重点,以科学监管为手段,预防和减少事故,降低故障率,不断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让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起草过程

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要求,市市场监管局经过调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等起草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022年2月2日,通过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向社会广泛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2月22日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市特检中心、市电梯行业协会、市物业管理协会等单位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2条,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实际,充分研究后,均吸收采纳,完善后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3月4日,通过市市场监管局的法规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4月1日,通过专家论证。4月10日,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2022年6月6日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实施方案》(送审稿),7月1日正式印发施行。

四、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动态数据监管平台、创新检验检测和检查模式、开展安全评估、加强维保质量抽查、推行责任保险和智慧监管等措施,实施老旧电梯分类监管,精准施策,有效管控,强化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形成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合力共治格局,切实做到老旧电梯遇到重大问题有预警、有监测、有人管、有钱修、及时修,不断提高电梯安全治理和质量水平,保障群众乘梯无忧。

五、主要内容

包括工作目标、实施范围、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合力共治格局,实现老旧电梯遇到重大问题有预警、有监测、有人管、有钱修、及时修,不断提高电梯安全治理和质量水平。

第二部分实施范围。针对我市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的在用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的安全进行保障。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主要包括七项具体保障措施。一是建立台账。摸清十年以上老旧电梯底数,建立动态台账,定期分析电梯故障数据,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实行动态监管。二是根据使用年限分类开展风险监测和安全评估。其中对使用10至15年的电梯,每年开展风险监测;对使用15年及以上的电梯,每年开展风险监测,按需开展安全评估。老旧电梯修理、改造或更新的费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自筹为主,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小区,依法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金额不足的住宅小区,由属地政府统筹解决资金来源。三是加强维保监管。全面建立电梯维保单位备案制度,落实电梯维保单位责任,通过对全市电梯维保单位开展维保质量专项检查,规范维保市场,提高维保质量。四是开展电梯“三合一”督查。随机抽取部分老旧电梯进行监督检查,加强部门配合,在电梯采购、土建、安装、信号覆盖等源头环节,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电梯安全管理质量。五是强化技术手段。试点建设“物联网+电梯监管”,实时监测电梯运行、故障、困人等电梯安全运行状况,实现电梯运行全链条、全过程管理。六是推行电梯责任保险。推动全市范围内在用电梯和新装电梯投保电梯责任保险,充分发挥责任保险事前防范与事后补偿功能。七是提高检验质效。强化市特检中心全市电梯法定检验、风险预警和受托开展安全评估等作用,加强在用电梯跟踪监测和技术服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乘梯安全。

六、创新举措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开展风险监测和安全评估。对使用 10 年以上、15 年以内的电梯,市场监管部门组织使用单位按照当年度检验、次年度检测的模式开展检验检测,根据结果,进行原因分析,及时发现重大隐患。对发现问题的,按照 “一书一单一报告”制度,责令使用单位限期整改消除。对使用 15 年及以上电梯,市场监管部门组织使用单位开展每年度检验 1 次、检测 1 次,并对故障频率较高、影响正常使用和遭受水灾、火灾、地震等灾害影响的电梯,提前介入,主动衔接,督促使用单位及时开展安全评估。

二是大力协同监管,实施“三合一”督查。坚持问题导向,由市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联合住建、商务、卫健等市特种设备专委会成员单位,发挥市电梯行业协会和市物业管理协会作用,采取“执法监察+技术检查+行业督查”即“三合一”督查模式,每季度随机抽取部分老旧电梯进行监督检查,着重查找电梯安全隐患及管理漏洞,督促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并将督查结果抄送相关部门,落实闭环管理机制。“三合一”督查费用列入市本级年度预算。对督查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电梯使用、维护保养单位,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跟踪督办,必要时提请市安委办挂牌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七、保障措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电梯安全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从保障改善民生、建设人民城市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至上、以民为本”的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各相关方责任,创新机制,多措并举,把老旧电梯安全保障作为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抓紧抓实,稳步开展工作。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责任落实。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行业监管,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市直其他相关部门要主动配合,积极协同,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电梯使用、维护保养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不断提高电梯安全管理水平和维保工作质量。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加强《芜湖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和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倡导文明乘梯,安全用梯,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同时,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对涉及电梯的舆情,及时研判处置,避免引起负面舆情事件。

八、解读机关:芜湖市市场监管局

解读人:高勇

政策咨询电话:0553-5968735